一、东北沦陷时期
“满航”时期,黑龙江地区的航空运输航线所使用的飞机,主要是荷兰产“福克”型和
“满航”产“满航1型”飞机。载客量为2人、4人、6人、8人4种。“满航”初期在黑龙江地
区的航线、航班:
大连—奉天(今沈阳)—新京(今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航线。1932年9月26日开辟
,通航里程为1140公里,每周飞行7班。
齐齐哈尔—海拉尔—满洲里航线。1933年7月17日开辟,通航里程为575公里,每周飞行
2班。
“满航”1941年在黑龙江地区的航线、航班:
新京(长春)—牡丹江—哈尔滨航线。通航里程为550公里,每周飞行7班。
新京(长春)—白城子—齐齐哈尔—海拉尔航线。通航里程为980公里,每周飞行3班。
大连—奉天(沈阳)—新京(长春)—哈尔滨—佳木斯航线。通航里程为1200公里,每
周飞行7班。
哈尔滨—黑河—齐齐哈尔—哈尔滨航线。通航里程为1450公里,每周飞行3班,每周一、
三、五为去程,二、四、六为回程,去程为哈尔滨一齐齐哈尔—嫩江—黑河—孙吴—北安—
哈尔滨;回程为哈尔滨—北安—孙吴—黑河—嫩江—齐齐哈尔—哈尔滨。
佳木斯—萝北—富锦—同江—抚远航线。通航里程为580公里,每周飞行2班。
佳木斯—佛山—乌云—孙吴—黑河航线。通航里程为810公里,每周飞行1班,周一为去
程,周二为回程。
黑河—呼玛一鸥浦—漠河航线。通航里程为880公里,每周飞行2班。
佳木斯—牡丹江—图们—清津(朝鲜)航线。通航里程为660公里,每周飞行7班。
哈尔滨—通河—依兰—佳木斯—富锦航线。通航里程为530公里,每周飞行7班。
牡丹江一绥芬河—东宁航线。通航里程为250公里,每周飞行3班。
牡丹江—半截河—东宁—虎头—饶河—同江—富锦航线。通航里程为910公里,每周飞行
3班。
佳木斯—宝清—东安一富锦—宝清—佳木斯航线。通航里程为730公里,每周飞行7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苏民航、中国民航的航线、航班:
北京—沈阳—哈尔滨—齐齐哈尔一海拉尔—赤塔国际航线。1950年7月1日,中苏民航公
司使用里—2型飞机飞行。通航里程为2387公里,开航初期每周飞行1班,以后增加到每周飞
行3班,一、三、五由北京飞往赤塔,二、四、六由赤塔飞往北京。1955年1月1日,航线移交
中国民航局经营,改为不定期飞行。
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航线。1955年1月1日,民航北京管理处使用里—2型飞机飞行
。通航里程为1137公里,每周飞行2班,1958年改用伊尔—14型飞机飞行。1960年11月1日停
航。
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齐齐哈尔航线。1956年4月1日,民航北京管理处使用里—
2型飞机飞行。通航里程为1598公里。1956年6月1日停航。
北京—沈阳—哈尔滨—齐齐哈尔航线。1956年10月1日,民航北京管理处使用里—2型飞
机飞行。通航里程为1427公里,每周飞行1班,1957年1月1日停航。
北京—沈阳—哈尔滨航线。1956年6月1日,民航北京管理处使用里—2型飞机飞行。通航
里程为1142公里,每周飞行1班。1959年1月1日增加伊尔—14型飞机,每周飞行2班;里—2型
飞机每周飞行6班。1960年1月1日,里—2型飞机停航,伊尔—14型飞机每周飞行7班。1960年
7月10日伊尔—14型飞机改为每周飞行5班,里—2型飞机每周飞行2班。1961年1月10日伊尔—
14型飞机改为每周飞行4班,里—2型飞机改为每周飞行1班。1961年10月1日里—2型飞机停航
,伊尔—14型飞机每周飞行4班,其中1班为货运航班。1975年11月1日使用安—2型飞机飞行
,每周飞行2班,使用伊尔—14型飞机每周飞行2班,为货运航班。1976年4月1日航线停航。
哈尔滨—齐齐哈尔航线。1958年10月1日,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使用安—2型飞机飞行。
通航里程为260公里,为不定期飞行航班。1959年上半年停航。
哈尔滨—依兰航线。1958年11月3日,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使用安—2型飞机飞行。通航
里程为282公里,冬、春季飞行,每周飞行3班。1959年11月5日改为哈尔滨—依兰—佳木斯航
线,每周飞行3班。1962年10月又改为哈尔滨—依兰航线,仍为冬、春季飞行,每周飞行3班
。1977年4月1日停航。
哈尔滨—黑河航线。1958年11月26日,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使用安—2型飞机飞行。通航
里程为515公里,冬、春季飞行,每周飞行3班,1965年停航。1985年11月16日复航,民航黑
龙江省管理局使用安—24型飞机每周飞行3班。
哈尔滨—依兰—佳木斯航线。1959年11月5日,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使用安—2型飞机飞
行,通航里程为372公里,冬、春季飞行,每周飞行3班。1962年10月停航。
北京—沈阳—长春—哈尔滨航线。1962年1月1日,民航北京管理局使用里—2型飞机飞行
。通航里程为1142公里,每周飞行2班。1966年增加伊尔—14型飞机飞行,每周飞行2班,19
71年增加到每周飞行4班,1974年11月1日,增加到每周飞行6班。1976年使用安—24型飞机每
周飞行5班,1977年增加到每周飞行7班。1979年由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安一24型飞机每周飞
行3班,使用三叉戟型飞机每周飞行1班,1981年停航。
沈阳—长春—哈尔滨—佳木斯航线。1966年9月12日,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里—2型飞机
飞行。通航里程为876公里,每周飞行2班。1970年以后每周飞行3班。1974年10月30日停航。
沈阳—哈尔滨—海拉尔航线。1974年11月1日,民航沈阳管理局使安—24型飞机飞行。通
航里程为1157公里,每周飞行3班。1978年11月1日使用伊尔—14型飞机每周飞行2班。1979年
11月1日停航。
沈阳—哈尔滨—佳木斯—哈尔滨航线。1975年4月1日,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里—2型飞机
飞行。通航里程为1082公里,每周飞行3班。1977年4月1日停航。
哈尔滨—佳木斯航线。1979年4月1日,民航黑龙江省局使用里一2型飞机飞行。通航里程
为372公里,每周飞行6班。1985年使用安—24型飞机每周飞行3班。
沈阳—哈尔滨航线。1977年4月1日,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里—2型飞机飞行。通航里程为
490公里,每周飞行2班。1980年11月1日使用伊尔—14型飞机每周飞行1班。1985年11月1日停
航。
哈尔滨一上海航线。1979年4月1日,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三叉戟型飞机飞行。通航里程
为1854公里,每周飞行2班。1984年3月15日,民航上海管理局使用DC—9型飞机每周飞行1班
。1985年11月16日民航上海管理局改用MD—80型飞机每周飞行2班;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三叉
戟型飞机每周飞行1班。
北京—哈尔滨航线。1979年4月1日,民航北京管理局使用三叉戟型飞机飞行。通航里程
为1010公里,每周飞行4班;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三叉戟型飞机每周飞行1班,1982年4月1日
,增加到每周飞行2班。1985年11月16日,民航北京管理局使用波音—707型飞机每周飞行3班
,使用三叉戟型飞机每周飞行4班;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三叉戟型飞机每周飞行1班,使用MD
—82型飞机每周飞行2班。
哈尔滨—长春—沈阳航线。1979年11月1日,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里—2型飞机飞行。通
航里程为504公里,每周飞行3班。1984年3月15日停航。
哈尔滨—北京一广州航线。1982年4月1日,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三叉戟型飞机飞行。通
航里程为3119公里,每周飞行1班。1984年11月停航。
哈尔滨—广州航线。1983年4月1日,民航沈阳管理局使用三叉戟型飞机飞行。通航里程
为3119公里,每周飞行1班。1985年3月16日,民航成都管理局使用波音—707型飞机每周飞行
1班;民航广州管理局使用波音—737型飞机每周飞行3班。
哈尔滨—长春—大连航线。1985年3月16日,民航黑龙江省局使用安—24型飞机飞行。通
航里程为867公里,每周飞行2班。
哈尔滨—牡丹江航线。1985年9月2日,民航黑龙江省局使用安—24型飞机飞行。通航里
程为300公里,每周飞行2班。
西安—北京—哈尔滨航线。1985年11月16日,民航兰州管理局使用伊尔—18型飞机飞行
。通航里程为2044公里,每周飞行1班。
哈尔滨—沈阳—大连航线。1985年11月16日,民航黑龙江省局使用安—24型飞机飞行。
通航里程为853公里,每周飞行1班。
日本福冈—哈尔滨不定期国际旅游航线。1985年9月15日,日本全日空航空公司的波音—
747型飞机满载日本旅游团,从福冈起飞,经中国上海上空入境,直飞哈尔滨。通航里程为2
810公里,为不定期国际旅游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