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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业概况

第三篇 机床制造业

  机床制造业是机械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技术装备, 它的产品水平和服务水平对机械工业产品生产技术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起决定性作用。
    黑龙江省机床工业起源于30年代,包括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设备、木工机械 和机床元器件5个分行业。
    1934年日本人在牡丹江市开设牡丹江木工机械所,专业修理制材设备,少量制造木工机 具。
    1940年佳木斯市16人的私营祥德铁工厂,曾制造过6尺、8尺皮带车床、刨床等产品。
    1941~1952年,哈尔滨南马路的私营“仁昌”、“协和”等铁工厂也制造过皮带式车床、 刨床、钻床、机械压力机等产品。这些厂规模很小,设备简陋,主要从事机械修配,不定期 零星制造机床产品。1948年哈尔滨全市共生产40台机床。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 江地区尚无1家专业机床厂。
    1950年松江省省属公营牡丹江机械厂生产了第一批42吋、48吋木工元锯机和木工车床,共14 台,成为省内第一家木工机械厂。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按照中央决定,将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机械局所属的东北第 一机器厂(现沈阳第一机床厂)和丹东的东北机器十六厂分迁到齐齐哈尔市,组建东北第十一 机械厂(现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沈阳的东北第五机器厂(现中捷友谊厂)分迁至齐齐哈尔, 建立东北第十五机械厂(现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两厂均于1951年投产,并于当年造出首批 卧式镗床、万能铣床、车床等,计370台金属切削机床。
    1952年两厂制造出首台苏式铣床、单柱立式车床。同年机床工业生产厂点已达5处,除上 述3户公营企业外,有佳木斯祥德、哈尔滨协和两家私营铁工厂(制造皮带式车床、钻床、压 力机),共有职工4 439人,固定资产1 558万元,年产机床——车床、铣床、镗床、 木工机械853台,年工业总产值578.4万元。奠定了黑龙江省机床工业的基础。1953年东北 第十一、十五两厂更为现厂名。
    “一五”期间,国家对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牡丹江木工机械厂, 共投资3 300万元,进行第一次大规模扩建,系统引进生产苏式立式车床、专用车床、 一号铣床,工具、键槽等铣床,木工刨、锯、铣、车、钻等木工机械,计50余种型号产品。 1957年总产量达到1 923台,产值3 408.6万元,利税达到980万元。黑龙江省已成 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机床工业生产基地,齐齐哈尔第一、第二机床厂成为机械工业部当时有名 的机床行业的“十八罗汉厂”。牡丹江木工机械厂成为东北最大的木工机械专业生产厂。
    黑龙江省机床行业的中小企业起步于“一五”末期。1956年哈尔滨合力机械厂首次造出 小型空气锤;1957年原哈尔滨新生机械厂造出国内首批联合冲剪机、型钢剪断机;1958年哈 尔滨第一机床厂成立,批量生产空气锤、红旗式普通车床;1959年佳木斯机床厂首次造出 C620—1车床,鸡西机床厂造出B665牛头刨床;1960~1961年哈尔滨机联机械厂建起机床车 间,造出国内首批积木式机床组块。到1960年机械工业系统内机床工业厂点为6处,年产机 床、锻压机械、木工机械3 000台,工业总产值达到7 953.4万元。
    1961年起生产急剧下降,产值比1960年下降69%。机床工业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况,按照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一些新上马的小厂全部停产整顿。
    1965年,调整时期停产的小厂,除原哈尔滨第一机床厂转农机行业外,又全部恢复生产, 黑龙江省机床工业开始了第二次发展。按全省机械工业规划1965~1970年新增厂点12处:哈 尔滨市第一机床厂(平面磨床);牡丹江第一机床厂(C620—1车床);鸡西机床厂(B665刨床); 绥化机床厂(一号立式铣床);鹤岗机床厂(金属带锯、车床);齐齐哈尔第三机床厂(分度头); 佳木斯机床附件厂(三爪卡盘);齐齐哈尔锻压机床厂(液压机);哈尔滨第二机床厂(车床元 件);哈尔滨第三机床厂(插床);哈尔滨锻压机床厂(车床、压力机);齐齐哈尔仪表机床厂 (工具铣床)。
    “二五”、“三五”期间,齐齐哈尔第一、第二机床厂、牡丹江木工机械厂进行第二次 扩建,共投资6 277.4万元,开发了重型车床、落地式车床、深孔钻镗床等重型机床, 自动搓丝机、自动冷镦机等自动锻压设备,热压机等人造板设备。1970年3厂总产量达2 576台,产值达到4 905万元。
    1970年全省机床工业厂点为24处,产量3 695台,产值达到1.2亿元。进入70年 代,为加速省内机械工业的发展,省委、省革委决定开展机床会战。机床工业遍地开花,厂 点泛滥,最多时达60余处,仅在省列产品生产计划的工厂就达40多家,新增厂点有:阿城机 床厂(内孔磨床)、集贤机床厂(外圆磨床)、青岗机床厂(工具磨床)、望奎机床厂(钻床)、海 拉尔机床厂(摇臂钻床)、肇州机床厂(液压半自动车床)、依安机床厂(C618K车床)、龙江机 床厂(牛头刨床)、牡丹江第二机床厂(龙门刨床)、省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厂(滚齿机、机床附 件)、佳木斯金属材料厂(牛头刨床)、泰来机械厂(平口钳)、双鸭山红星机械厂(平口钳)、 哈尔滨市木工机械厂(原康安机械厂,生产木工带锯机)、绥棱木工机械厂(木工刨床)、肇源 锻压机床厂(折弯机)、汤原锻压机床厂(剪板机)、庆安锻压机床厂(空气锤)、鸡西锻压机床 厂(空气锤)、嫩江机械厂(台式钻床、砂轮机)、延寿机床厂(铸造设备)、哈尔滨机床电器一 厂(接触器)、哈尔滨机床电器二厂(变压器)、哈尔滨机床电器三厂(接线板)、阿城玉泉机床 电器厂(接触器)、肇州机床电器厂(继电器)。由于厂点骤增,管理失控,资金短缺,设备不 足,技术落后,所选择的产品,多为国内生产多年需要更新换代的老型号,加之制造质量低 劣,订货数量不足,1978年后,企业多呈现吃不饱的现象,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国家“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黑龙江省对 机床工业进行了调整,过半数企业转产。机床工业下马的企业和产品,见附表3—1。到1985 年全省机床工业系统内实有厂点18处,它们是金属切削机床生产厂5家:齐齐哈尔第一、第 二机床厂;牡丹江第一机床厂;鸡西机床厂;嫩江县机械厂。锻压机械生产厂6家:齐齐哈尔 第二机床厂、黑龙江锻压机床厂(原佳木斯机床厂、锻压机械厂合并)、汤原锻压机械厂、肇 源锻压机械厂、哈尔滨锻压机床厂(原仪表机床厂)和佳木斯剪板机厂。铸造机械生产厂2家: 海伦振动时效设备厂(海伦电机厂改产)、延寿铸造机械厂。3家木工机械厂:牡丹江木工机械 厂、绥化机床厂(铣床厂改产)、哈尔滨木工机械厂(系统外不记入总数)。4家机床电器厂:哈 尔滨机床电器一厂、二厂、三厂,肇州机床电器厂。
    调整过程中,加强了企业管理,注重技术进步,大力研制、开发新产品,改进老产品, 推行国际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等工作。1983年产品销售量开始回升,1984年机床全行业 扭亏,1985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历史最好水平。
    1972~1985年国家继续对齐齐哈尔第一、第二机床厂和牡丹江木工机械厂进行扩建和技 术改造,共投资8 838万元,重点开发了重型、超重型机床,落地式镗铣床,添平补齐 了原有不足设施,产品形成系列。1985年3个骨干厂总产量达到5 088台,产值达到1.34 亿元。分别是1951年产量的127倍和产值的46倍。
    1985年机床工业保持供货的品种计40类、127个系列、399种型号。当年生产机床、锻压 机械、木工机械、铸造设备主机产品7 915台,各种元器件和附件247万件,完成工业 总产值16 891.1万元,利润1 433.7万元。产值为1951年的585倍、产量为19.6 倍、利润为102.4倍。1950年至1985年机床工业概况见表3—2。
    1950~1985年,机床工业共生产主机产品695种型号、12.3万台,元器件和附件1933 万件,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9.3亿元,利税总额3.6亿元。共向30余个国家和地区援外、 出口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木工机械81种、3 136台,总金额9 308.2万元。 1950~1985年机床工业产品产量见表3—3。
    1978年以来全省共有33种产品推行国际标准,31种产品获国、部、省优质产品称号,占 现有品种8%。
    到1985年末,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仍是全国重型专用机床的主要生产基地,齐齐哈尔第 二机床厂是全国铣床和自动锻压机的主要生产厂,仍不失机床行业“十八罗汉厂”的雄风。 牡丹江木工机械厂继续在全国和东北地区处领先地位。牡丹江第一机床厂和黑龙江锻压机床 厂都成为同行业中的主要生产厂,黑龙江省仍是全国机床行业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