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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拖拉机

  1957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了《1956~1967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同年末,哈尔滨、齐 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富锦、克山等地一批军工、农机企业,先后参照捷克热特—25、 苏联MT3—5、匈牙利GS—35和波兰乌尔苏斯拖拉机为样机,开始研制生产拖拉机。1958年3 月,黑龙江省计划生产拖拉机4 000台,各地相继安排生产。1958年5月1日前,先后有哈 尔滨国营第一机器制造厂、松江拖拉机制造厂(现哈尔滨拖拉机厂)、齐齐哈尔春光机械厂(现 齐齐哈尔液压件厂)、齐齐哈尔拖拉机修配厂(现齐齐哈尔齿轮厂)、佳木斯拖拉机修配厂(现 佳木斯内燃机配件总厂)、牡丹江机械厂、富锦县机械厂(现富锦拖拉机制造厂)、克山县古 城拖拉机修配厂(现克山古城内燃机配件厂)试制出“松花江1—10号”拖拉机,这些样机分 别参加了首都北京、省城哈尔滨和当地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游行。7月以后,受到大炼 钢铁的冲击,加上原材料匮乏和加工力量不足,致使原定计划无法完成。相继停产。通过协 作生产的配件,除一部分用于维修外,均在1960年后相继报废。
    1957~1985年,黑龙江省生产的拖拉机按用途分农业、林业两种,按动力分大中型、小 型两类,其中大中型拖拉机有:龙江—80轮式拖拉机、铁牛—55J型轮式拖拉机、东方红—75 链轨拖拉机;林业拖拉机的产品有:集材—50履带式拖拉机、集材—80轮式拖拉机;小型拖 拉机的产品有:手扶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等10余种。共生产各种拖拉机87 655台。
    主要生产企业是松江拖拉机制造厂(现哈尔滨拖拉机厂)和富锦拖拉机制造厂。还有牡丹 江拖拉机制造厂(现牡丹江专用汽车改装厂)、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制造厂、双城县拖拉机厂、 拜泉县农机修造厂、勃利机械厂、绥化县小型拖拉机厂、克东县手扶拖拉机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