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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用拖车

  农用拖车以额定载重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型、小型两种。大中型拖车主要包括3吨、5吨、 7吨等12个规格,主要型号:7C—3、7C—5、7C—7;小型拖车包括1吨、1.5吨、2吨等3个 规格,型号为:7CB—1、7CB—1.5、7CB—2。主要生产企业有齐齐哈尔农牧车辆总厂、黑 龙江省农业机械厂、五常农业机械厂、松江拖拉机制造厂、省农场总局的迎春机械厂、劳改 系统的革志矿山机械厂、二轻系统的肇东红旗机械厂等。
    一、大中型拖车
    1963年,齐齐哈尔车具厂(后改为齐齐哈尔农牧车辆总厂)试制3吨拖车,当年生产16辆。 1969年,迎春机械厂试制3吨拖车,1970年投入批量生产。1974年后,齐齐哈尔车具厂生产 的农用拖车安上了气动刹车装置。1975年,革志矿山机械厂生产的农机产品列入国家计划, 1976年开始试制5吨农用拖车,当年生产325台。1978年后,试制生产拖车的企业有:肇东红 旗机械厂,当年生产830台。哈尔滨市农机工厂,当年生产150台。1979年,齐齐哈尔农牧车 辆总厂生产的3吨、5吨拖车,在全国拖车行业检查中,获质量优胜红旗,定为一等品;黑龙 江省农业机械厂试制生产7C—5型拖车,当年生产500台;五常农具制造厂采用机械部部颁标 准NJ141—77、NJ142—77,试制生产7C—5型农用拖车187台,配套动力为中型轮式拖拉机。 1980年,五常农具制造厂试制生产7C—35型、7C—8型农用拖车;同年,齐齐哈尔农牧车 辆总厂生产的3吨拖车,被评为省优质产品。与此同时,迎春机械厂参照石家庄挂车厂生产 的挂车技术资料,设计试制5吨自卸和5吨平板拖车,1981年,投入批量生产。经农场试用 后,对局部进行了改进,木大箱板改为解放汽车铁皮大箱板,耐用缝小;由芯轴转盘改为 无芯转盘,转向架灵活安全。1982年,该厂生产的5吨拖车,被评为黑龙江省垦区优质产品。 1983年12月,农牧渔业部在东北召开投标会议,世界银行对黑龙江垦区贷款开荒300万亩的 项目,迎春机械厂接受国际投标设计,制造131台7CCL—7型7吨侧翻农用运粮拖车任务。1984 ~1985年共生产170台。
    二、小型拖车
    1973年,五常农具制造厂按照国家标准采用黑龙江省内产品统一图纸,开始试制7CB—1 小型农用拖车,当年生产50台,通过了省检测中心鉴定。1974年,7CB—1小型拖车列为国家 机械工业部定型产品,工厂定为专业生产厂家。1975年,又试制了7CB—15型拖车,装配 制动刹车装置,增加了拖车行驶安全系数,产品销往全省各地。
    1978年,肇东红旗机械厂当年生产小型拖车668台。哈尔滨市农机修造四厂生产207台。 1979年,五常农具制造厂生产的7CB—1小型龙江牌农用拖车商标进行了注册。1980年,富锦 拖拉机厂开始试制7CB—15型拖车2台,1981~1982年共生产576台。
    1981年,五常农具制造厂试制生产7CB—2小型拖车。1983年五常农机修造厂生产1 216 台小型拖车。桦南县农机厂生产3台。克山县农机修造厂生产21台。青岗县农机修造厂生产 27台。
    到1985年底,全省各生产企业共生产各种农用拖车 79 560 台,其中大中型拖车 49 492 台,小型拖车30 068台。其中齐齐哈尔农牧车辆总厂生产22 918台、迎春机械厂生 产4 473台、革志矿山机械厂生产5 486台、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厂生产2 746台、 五常农业机械厂生产35 506台。
    三、小型翻斗车
    1965年下半年松江拖拉机厂开始试制小型翻斗车,1966年6月试制3台样机,并小批生产 10台,未继续生产,全部图样和工装资料移交西安金属结构厂。
    1984年7月,松江拖拉机厂在本厂劳动服务公司龙江翻斗车厂生产的FC1小型翻斗车基础 上进行改进,研制出虎牌FC1小型翻斗车。该产品贯彻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标准JJ18—83《 翻斗车》及配套标准JJ4—17—13各类《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化系数为654%。同年9月, 试制FC1型翻斗车5台样机,3台进行使用试验。同年11月,召开技术评定会,同意进行试制 生产。1985年3月,又试制10台样机,3台进行500小时的工业试验,经质量监督检查站进行 检验,均达到标准。7月,召开山虎牌FC1型翻斗车技术鉴定会,颁发给鉴定证书并投入批量 生产。1985年12月,该厂对FC1型翻斗车产品的部分机构作了改进,回斗机构由原来的倒车 碰撞式,改为弹力式自动回斗,起动电机的功率由11千瓦(15马力)增加到147千瓦(2 马力),安装位置也做了调整,使产品性能有了较大的提高,到1985年共生产10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