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最早在黑龙江地区出现是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哈尔滨有小型汽车经营客运。
1914年(民国三年)4名俄国人首次驾车由齐齐哈尔开往黑河,试行长途运输。
由于使用汽车运输的优越性越来越明显,使当时官督商办的汽车运输业得以发展。到1929
年黑龙江地区(指当时的三江省、牡丹江省、龙江省、黑河省、滨江省)已拥有汽车2 001辆。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垄断了东北地区的铁路、公路和水上运输。一面沿
苏联边境抢修军事公路,大批增加军用汽车;一面极力征用民营车辆,为其军事侵略服务。
到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黑龙江地区汽车保有量已达5 966辆。
随着汽车的增长,相继出现了汽车修理业、汽车配件制造业及经销行业。1918年俄国人
在哈尔滨道里成立了特路得机械厂开始修理汽车,以后又有一些侨居在中国的日本人、法国
人、英国人开办了汽车修理厂和洋行。1946年尹明山、秦玉明等3人在齐齐哈尔开设了三顺
合汽车材料行,开始了国人自营的汽车配件的营销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除私人经营外,国家开始把汽车配件纳入经营范围。将设在
沈阳的东北工业器材公司汽车配件部分迁到哈尔滨市,称为哈尔滨市第一百货公司五金交电
部,设汽车配件专柜。1951年国家成立了中国工业器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负责汽车配件经
营,成立交通器材商店,1952年改为中国交通电工器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仍由交通器材商
店经营。一直隶属商业系统,延续到1960年末。
1961年2月根据国家经委、商业部、交通部“实行专业公司归口管理”的规定,黑龙江
省由交通厅牵头,在商业厅五金交通化工公司的交通器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黑龙江省汽车
配件公司,隶属黑龙江省交通厅,下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5个分公
司,其性质为国营企业型公司。省公司负责全省汽车配件中转和调拨业务,各分公司负责零
售任务,当时有职工200余人,办公室和营业室面积不足千平方米,运输设备短缺,人员新,
业务又不熟。这时全省汽车保有量已达16 348辆。
1963年4月根据国家交通部的指示,省交通厅将各地分公司的人事、财务、物资三权上收,
直接隶属省汽车配件公司领导。
1964年12月,中国汽车工业销售公司派接收小组赴各省、市接收汽车配件公司。黑龙江
省汽车配件公司改名为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哈尔滨销售分公司。1965年6月各地市分公司改名
为汽车配件销售营业处。此时人员增到近300人。与此同时,中国汽车工业公司按经济区划
将呼伦贝尔盟汽车配件公司,从内蒙古自治区汽车配件公司划归黑龙江省汽车配件公司管理。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7年8月中国汽车工业销售公司改名为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配
件公司。1969年1月一机部军管会下达《关于改革汽车配件管理的几点意见》,将各地中国
汽车工业销售分公司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区管理。名称仍定为黑龙江省汽车配件公司,各
地市营业处改为分公司。全省汽车配件公司系统的职工已有394人,固定资产净值71万元,
流动资金914万元,银行贷款1 520万元,各种汽车18辆,为了适应对苏自卫反击战的需
要,省公司在阿城县亚沟镇建立了汽车配件战略库。
1971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决定,将各地市汽车配件分公司下放给地、市管
理。 哈尔滨市分公司仍直属省公司领导。这时省公司仍继续负责中转调拨与计划管理业务,
哈尔滨分公司负责哈尔滨地区的汽车配件零售业务。在全国汽车配件资源紧缺,公路运输比
较紧张的情况下,各地市纷纷组建汽车配件公司,1971年陆续成立鹤岗市、双鸭山市、绥化
地区、大庆市、松花江地区、嫩江地区、鸡西市、伊春市等8个地、市级汽车配件公司,至
此黑龙江省汽车配件公司销售系统发展成为一个省级公司、14个地市级公司。形成了比较完
整的汽车配件经销网络和管理体系。承担全省31 523辆汽车的维修配件供应工作。职工638
人,固定资产净值109万元,自有资金1 115万元,银行贷款2 088万元,各种自用
汽车18辆及万余平方米仓库。1972年在汽车配件极为紧缺的情况下,黑龙江省地方工业纷纷
转产汽车配件,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规定:将黑龙江省
汽车配件公司交省机械厅管理,省汽车配件公司设立生产组统管全省汽车配件生产计划的编
制和原材料的供应工作。
1976年,黑龙江省工业交通办公室将各地市汽车配件公司财、物两权上收,归省汽车配
件公司统一管理。同年省机械工业厅将汽车轴承处的汽车工业管理职能,划归省汽车配件公
司。从此省汽车配件公司由企业型公司转变为管理型和企业型并存的公司,职责之一是负责
全省汽车及汽车配件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之二是负责汽车配件经销企业的行业管理;之三
是负责汽车配件中转调拨业务;之四是针对70年代修车难和购买配件难的实际情况,负责组
织各市、县汽车“双定”(汽车定点修理与配件定点供应)厂的管理工作。这时全省汽车配件
公司系统职工已有846人,固定资产净值299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 779万元,银行贷款
2 566万元,各种自用汽车25辆,仓库面积已有23 000余平方米。全省汽车保有量
51 841辆。
1977年6月省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汽车配件公司。归省汽车配件公司管
理。这时黑龙江省汽车配件公司系统由一个省级公司、15个地市级公司组成。
1979年按国家行政区域管理的分工,将呼伦贝尔盟汽车配件公司移交给内蒙古自治区汽
车配件公司管理。
1981年8月黑龙江省汽车配件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汽车工业公司,其性质为行政管理型
公司。省公司费用按地市公司销售额的1%收取的管理费。
黑龙江省从1981年开始,首先在哈尔滨市出现一些汽车配件销售网点,有国营、集体、
个体;也有专营、兼营。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使修车难、购件难逐步得到缓解。1983年经省
政府同意,省机械工业厅明确提出机械工业系统不再管汽车修理业务,结束了“双定”工作
的历史使命。1984年,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批准,齐齐哈尔汽车配件公司和嫩江地区汽车配
件公司合并为齐齐哈尔市汽车配件公司,这时黑龙江省除15个专营汽车配件的国营公司外,
还有近2 000余家社会网点。这些网点的建立,一方面方便了用户,活跃了市场。另一
方面由于市场管理跟不上去,出现了社会库存加大,资金积压,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及非法经
营手段等现象的出现。1983年10月省政府批准省机械工业厅关于机械工业体制改革的方案。
省汽车工业公司与哈尔滨汽车配件公司合并,逐步向企业型公司过渡,同时酝酿成立黑龙江
省汽车工业贸易公司。增加了汽车销售业务。
黑龙江省汽车配件销售机制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到1985年已形成了一个以国营汽车配件
公司系统为主渠道,以社会网点为适当补充的供应网络。到1985年全省汽车配件公司系统职
工有1 277人,固定资产净值1 287万元,国有流动资金1 083万元,企业自身
补充自有流动资金2231万元,银行贷款3 405万元,仓库面积38 506平方米,
各种自用汽车70辆,基本满足了全省123万辆民用汽车维修所需的配件供应,发挥了主渠道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