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会计制度改革
80年代以前,机械工业都是按计划经济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会计制度没有大的改革。80
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实施,国家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
施,同时引进了国外的一些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于财务会计管理上,黑龙江省机械工业系统
也如此。
一、利改税
1983年,为了贯彻执行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开始实行第一步利改
税,基本特点是“税利并存”。黑龙江省对机械工业系统规定了5个方面的内容:①凡是盈
利的国营大中型机械工业企业,均按实现利润的5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企业缴纳所得税后
的利润,一部分上缴国家,一部分按照国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给企业;②凡是盈利的国营小
型企业,应根据实现的利润,按8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缴税以后,由企业自负盈亏,
国家不再拨款;③对亏损企业的亏损补贴、按不同办法处理;④企业归还各种专项贷款时,
经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用缴纳所得税之前该贷款项目新增的利润归还;⑤企业税后留用的
利润应当合理使用,要求建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
职工奖励基金。前三项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留利总额的60%,后两项基金的比例不得高于40%。
1983年,在省直属的28户机械工业企业中,实行利改税的企业有16户,12户亏损企业实
行亏损包干减亏分成的办法,当年实现利润6 469万元,上交所得税、调节税(扣除亏损
退库)2 939万元,企业留利(包括亏损企业减亏分成)为2 494万元。
1984年10月起,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根据财政部规定:一是将现行的工商税按照纳税对
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将第一步利改税设置的所得税和调节税加以改进,增
加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二是对盈利的国营大中型
企业,按55%的固定比例计算缴纳所得税,按核定的调节税率计算缴纳调节税;对盈利的小型
企业,按新的8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三是核定调节税税率时,以企业1983年实现
的利润为基数,在调整由于变动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率以及开征资源增减的利润后,
作为核定的基期利润。四是对亏损企业和微利企业的补贴或免税、按不同办法处理。五是国
营企业在申请技措性借款时,借款项目所需资金的10~30%,要用企业专用基金自行解决。
六是企业留用利润应合理分配,要求应将50%用于发展生产、2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30%用
于职工奖励。
厅直属20户企业于1985年实施了第二步利改税,其中:实行调节税办法的10户企业,不
交调节税(只交所得税的)为6户企业,实行微利企业政策的4户。有6户企业没实行利改税,
其中:实行盈亏自理的2户,减亏分成的4户。同年省决定将哈尔滨电表仪器厂等8户企业放
到地方管理,省直属企业变为18户,利润4 5857万元,上交所得税、调节税1 956
万元,企业留利1 746万元。
二、经济核算
经济核算是利用价值形式、记录、计算、分析和比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消耗和成果,使
企业本身的收入能抵偿支出并取得盈利的一种有计划地管理经济的方法。搞好经济核算是改
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基本建设。黑龙江省机械工业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只限于单纯地抓生产、抓产值而不重视经济效益的核算。50年代末
期和60年代初期开始注意了经济核算工作,进入“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林彪、江青反革
命集团的干扰和破坏,经济核算受到严重的冲击,出现了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不计成
本、不讲核算,“反正肉烂在锅里,找不找都一样”的混乱局面,大批企业亏损。1978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机械工业企业的经济核算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在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机械工业企业经济核算工作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地征求
专家、学者的意见,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于1981年制定了《黑龙江省机械工业企业经济
核算暂行实施办法》,要求在全省机械工业企业范围内,推行全面、全过程、全指标的全面
经济核算,主办了由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市机械主管部门和大中型企业参
加的全面经济核算研究师资班,培训骨干力量。并在1982年以来先后召开全省机械工业财会
工作、扭亏增盈工作、推行经济责任制等会议上,组织交流了全面经济核算工作经验。在1984
年财务检查整顿经济交流和表彰会议上,首批命名了9户机械工业企业为全省全面经济核算
一级核算单位。经过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核算工作的深入开展。到1985
年底,各地、市和机械主管部门命名的一、二、三级经济核算单位52户,占预算内173户企业
的30%。开展了部、车间、班组三级核算单位和开展厂部、车间两级核算的户数达98个。经济
核算手段,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核算工具正向电子、微机等现代化计算工具发展。整个核算
工作,也正在由单纯财会部门的专业核算,向全厂人人参与核算发展;由单纯的生产过程核
算向生产经营全过程发展;由过去的先干后算、事后总算,向先算后干、过程控制、分析和
参与经营决策的方向发展。经济核算工作的加强,促进了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1985年同1981年比较,全省机械工业预算内企业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237%,利税每年
平均递增133%。
三、价值工程
价值工程是现代化管理方法之一,是技术与经济结合、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
1984年3月,为了有组织、有指导、有计划地推广这一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机械工业企
业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率。省机械厅与省财政厅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阿城继电器厂调查
研究,系统地总结该厂推广价值工程已取得的全面经验,组织撰写了37篇代表不同类型的单
项典型经验材料。同年5月又深入哈尔滨轴承厂、哈尔滨电缆厂、哈尔滨第二工具厂等6个大
中型企业总结研究了15项价值工程、提高经济效益的典型材料。
1984~1985年,省机械厅会同省财政厅两次联合召开由各地市机械局长、财政局长、大
中型企业的厂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参加的价值工程成果发表会和经验交流会。同时,采
取以图板、图片、实物、幻灯、录像等形式进行成果介绍与展览,生动形象地介绍价值工程,
推动了省内价值工程广泛深入的开展,以省机械工业173个预算内企业为例,已推广应用价
值工程的占589%。其中:原中直、省直69个重点企业已推广应用的占797%。地市企业占
52%,其中:哈尔滨市占60%,齐齐哈尔市占52%,佳木斯市占41%,牡丹江市占46%。
发表优秀成果:第一次评选出44项,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19个,表扬
先进集体单位8个;第二次评选出45项,其中一等奖4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27个,还有鼓
励奖72个,表扬先进集体单位8个。
1984~1985年,全省机械系统共实现价值工程优秀成果664项,净节约价值4 609万元。
其中:1984年实现了303项,净节约价值2 038万元;1985年实现361项,净节约价值2 571万
元。这对增加企业盈利,消化企业不利因素,保证企业利润稳步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