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供应与销售管理
1958年8月,黑龙江省成立机械工业厅,在厅内设置了负责供销管理业务的供销局。主
要负责行业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的供应工作。1960年生产协调处和供销局合并成立生产调度
局,供销业务由生产调度局负责。1964年重新设置供销局,负责全省一机、农机系统内企业
的原材料供应、单机配套和行业产品的销售工作。
“文化大革命”初期,机构被砸烂,供销业务陷于瘫痪。1969年后,省机械工业管理机
构多次易名,但都设自供销组(供应组),负责机械工业系统,特别是直属企业的供销管理业
务。1972年9月成立供销处。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供销处机构和人员基本没变。1981年初,供销处由事业单位变
为企业经营,自负盈亏,名称改为省机械工业供销技术服务公司,同时保留省机械工业局供
销处的牌子,以便对全省机械工业系统内企业行使供销行政管理职能。1982年8月供销技术
服务公司更名为销售技术服务公司和材料供应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再加上省机械厅
供销处,实际有3个名称。1985年3月鉴于机械工业部已经组建中国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经
省机械工业厅批准,将材料供应公司和销售技术服务公司更名为黑龙江省机械工业供销总公
司,仍保留厅供销处的名称。其主要任务是经营机械工业生产建设所需的各种原材料、机电
产品和工矿配件,立足于机械工业系统内和省内,同时向省外、国外开放,沟通产需、繁荣
经济、发展生产。省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由过去“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略有盈余”,承担
全省机械工业供销管理业务的经营型的事业单位,到1985年变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向政
府注册纳税,实行经营承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单位。
到1985年,省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有职工226人,其中:干部113人,自有资金696万
元,固定资产600万元。当年供应钢材78 578吨、煤443 426吨、木材16 000立
方米、水泥18 400吨、玻璃8 680重量箱,年经销额为4 734万元,实现利润40 7
万元。
省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成立于1973年,到1985年末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库房建筑面
积3 640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1条318延长米,有汽车吊、龙门吊、叉车和载重汽车
等起重运输工具,年吞吐量5万吨。
由省机械工业供销总公司对口管理和有业务直接联系的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
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绥化、松花江、黑河等10个市、地的14个供销公司和省农机
工业公司供应公司等15个供销单位,分别负责所属地市和系统内机械工业企业的物资供应和
销售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