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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劳动教育

  一、劳动技术课
    (一)清末时期
    中学堂的劳动技术教育寓于物理、化学、博物、手工诸课程之中。1909年 (宣统元年)颁布的《中学堂实科之学科程度及每星期授课时刻表》规定:四年 级和五年级设置手工课,每周2节,讲授应用木工和应用金工。黑龙江地区3所 中学堂因缺乏手工课教师,只有全省中学堂开设此课,与师范学堂共用1名教 员。
    (二)民国时期
    1912年(民国元年)12月。教育部颁布的《中学校令施行规则》规定,中 学仍设手工课,并明确指出开设此课的目的,在于练习技能,制作简易物品,养 成劳动习惯。还规定女子中学另加家事、缝纫、园艺(可缺)等课;手工课以 编物、刺绣、摘棉、造花为主。
    1914年(民国3年)6月,省立女子中学校(在齐齐哈尔)送巴拿马赛会 条幅1件、小儿鞋1双,用器画4张,省立第一中学校送铅笔画5张参赛。
    1922年,全国实行初高中“三三分段制”,并把手工课设在艺术科内,学满 获4个学分。、 1929年,根据部颁《中学课程标准》,改手工课为劳作课。
    (三)东北沦陷时期
    在日伪统治初期阶段,1935年以前初中设有作业课,1936年初高中皆设实 务课。1938年以后实施“新学制”时,所有男子国民高等学校设有实务课,分 工、农、商、水产、商船五大类。女子国民高等学校另设家事、裁缝手艺、实 业三科。实务科“以使学生学得关于实业之适切有用之知识技能,且依实习养 成爱好劳动之精神,炼成勤勉力行之良习,以资陶冶人格为要旨。”(择自《国 民高等学校规程》第五条)。日本侵略者强调实务课教学,是在缩短学制,降低 人民文化知识水平前提下,为培养具有初级知识和技能的殖民地式人才服务。 1940年以后特别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勤劳奉仕”和军训占用了大部分教学时 间。
    (四)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各中学在学习苏联先进教育理论过程中,逐步 明确了苏联综合技术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方法。新中国建立后,1953年松江省 教育厅在双城兆麟中学、佳木斯一中,哈尔滨六中等校摸索实施综合技术教育 的途径和方法。
    1955年,省教育厅在上报教育部的《黑龙江省中学实施综合技术教育的初 步总结和今后实施意见》中写道:“经过学习和初步实践,广大领导和教师提高 了对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即综合技术教育)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它是 关系到培养什么人的大问题。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途径、方式、方法是多 方面的,既可通过有关学科来实施,又可在工厂、校园地、农场等实际生产场 所来进行。许多中学还建立了植物园(如佳木斯一中、齐齐哈尔铁路中学等,), 一部分中学开辟了小型实习工厂(如双城兆麟中学),多数学校建立了米丘林生 物小组、化学工艺小组、气象观察小组等。” 1956年下半年,全省中学贯彻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普通学校实施基本生产 技术教育的指示(草案)》和《关于1956—1957学年度中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 术教育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基本内容和任务,使学 生了解一切现代生产过程的基本原理和使他们获得使用简单的生产工具的技 能。在上述《指示》中就如何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措施和要求问题也作了。 明确规定:一是改进中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制图和地理等6科的教学, 保证在系统阐明科学基础知识的过程中使学生领会科学原理在现代生产中的应 用并获得有关实验、计算和测绘等技能;二是初级中学各年级增设教学工厂和 实验园地的实习作业(教学工厂实习作业包括木材加工、金属加工和简单的电 气安装作业等;实验园地实习作业包括植物栽培和动物饲养等),每年级每周教 学时数定为2节。高级中学增设实习课(包括农事实习、机器实习、电工实 习),各年级每周教学时数定为2节。
    经过多年努力,到1957年底全省中学已有近七分之一的学校建立了实习工 厂,80%的学校开辟了实习园地;广大教师和领导对于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 已有初步体验,条件日趋成熟。为此省教育厅决定从1958年9月1日起,正式 把劳动课列入教学计划。省教育厅在下发的《关于1958--1959学年度中学教学 计划的通知》中指出:“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劳动教育,实施勤工俭 学,.对现行的中学教学计划作如下调整:开设生产劳动课,每周2小时。初中 手工劳动(木工、金工)和农业基础知识,高中农业实习和机械实习。”在1958 年“大跃进”中,全省中学大办工厂,大办农场,大办林场,出现了劳动过多, 冲击正常教学活动的现象。
    1961--1963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各中学的工农业 生产基地减少了,学生参加劳动时间也减少了。根据省教育厅调整后的教学计 划规定:高中全年劳动一个月,初中全年劳动半个月。大都用来集中下厂或下 乡参加生产劳动。
    1964年,省教育厅对全省中学提出要求:“要从当地条件出发,建立和扩大 生产劳动基地,农村中学以农业生产为主,也可搞多种经营。”全省学校劳动基 地又有增加。同年,根据刘少奇主席提出的“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 指示,部分中学改为半工半读中学。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中学掀起大搞开门办学的高潮,组织学生参加学 工、学农活动,一度出现劳动时数失控现象。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1982年5月21日,省教育厅根据1981年教育部 下发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 学计划试行草案的修订意见》要求,下发了《关于在中学开设劳动技术课的初 步意见》。《意见》指出:“劳动技术课是向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使学生既能 动脑又能动手,手脑并用,全面发展的一门重要课程。它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 生的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使学生初步学会一些劳动技能,不仅为培养人才打 下良好的基础,而且为就业准备一定的条件。"对如何开设劳动技术课,教育厅 提出七点意见:一是劳动技术课的内容,包括工农业生产、服务性劳动的一些 基本技术和职业技术教育,公益劳动等。具体课程内容要贯彻城乡有别,因地 制宜原则。县以下中学(包括县城、城市郊区)均开设农业知识,也可开设工 业知识;林区可开设林业知识;矿区可开设矿物知识;城市可开设工业、商业、 服务业或其他职业技术的课程。至于公益劳动不分城乡和年级,均作适当安排。 二是要妥善处理好理论知识的教学与实践活动的关系。三是职业技术教育的内 容,要以适应面广一些的共同基础技术为主,如工业方面的木工、金工、电工、 电子等。农业方面的农学、畜牧等。尽量做到需要、可能与学生自愿相结合。四 是在时间安排上,初中每学年2周,每天按4课时计算,3年计144课时;高中 每学年四周,每天按6课时计算,3年计为432课时,2年计为288课时。劳动 技术教育的时间,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安排。五是县以下(包括县城、城 市郊区)的初中的农业基础知识课,与植物学、动物学学习结合起来,从一年 下学期开设,时间为两年,高中农业基础知识课从高中一年下学期开设,时间 为一年。六是要解决好师资、设备、场所、教材问题。七是要求各地市教育行 政部门要指定不同类型的二三所学校,在认真总结过去进行生产劳动教育经验 的基础上,搞好新的规划,做到以点带面。
    1982年省教育厅在下发《关于在中学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的初步意见》的 同时,向全省各中学推荐了代表城市型的哈尔滨市第六中学《关于试行劳动技 术教育课的情况报告》和代表农村型的讷河县老莱中学的《劳动技术教育方 案》。
    1983年12月1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请求在工业 企业调整中对校办工厂予以扶植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中指出:“学校办工厂、农 场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 人和发展中小学教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在企业调整中,对校办工厂一定 要注意予以保护和扶植,不要轻易调整下去。特别是对于产品有销路、经济效 益比较高的校办工厂,更要给予支持,促其发展。”
    1985年6月,省教育厅对全省勤工俭学工作提出要有新的突破和新的发 展。为此提出六条措施:一是抓普及,消灭空白,各地对勤工俭学工作要层层 规划,分类指导,做到校校有劳动基地,校校有勤工俭学活动,校校有勤工俭 学收益。二是抓提高,树典型,以点带面,要发现和培养一批育人成果显著、经 济效益高、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校办工厂,并把他们的经验推广开来,争取做 到大面积丰收。三是提高效益,增加收入,搞好科学管理,破除闭关自锁、独 立经营的局面,加强校办企业间的业务协作,有条件的可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 生产拳头产品,校办农场也要搞多种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四是坚持育人方向, 加强劳动教育。目前,能按教学计划进行劳动教育的学校仅占全省中学总数 63.2%,今后劳动教育必须普遍实行。五是抓好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使 勤工俭学实实在在地得到发展。
    据1985年末统计,全省中学校办工厂1 148个,年总收入4 266万元;校 办农场1 554个,土地面积26.2万余亩(包括校办林牧场面积8.8万亩),年总 收入1 000余万元;第三产业(包括服务、饮食、商业、维修及其他)年总收入 874.2万元。在上述三项年总收入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为1 538.3万元。 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的年总收入和年学生平均收入,均居全国上游。
    二、课外社会公益劳动
    (一)清末和民国时期
    黑龙江地区各中学堂(校)多在孔子诞辰日打扫孔庙,平时多进行自我服 务性劳动。
    (二)东北沦陷时期
    各国民高等学校学生参加修路、挖防空洞、种植蓖麻、为日军打割军草等 劳动,名日“勤劳奉仕”(原为日语,意为公益劳动),实为强制性的无偿劳动。
    (三)解放战争时期
    1948年4月20日《合江日报》的《新的学习任务》一文中有如下记载: “全省联合中学要生产30万斤粮食、50万斤蔬菜,用以补助学生伙食费用,节 约资金支援前线。”黑龙江省、嫩江省、松江省各中学也都设立“校田地”,进 行种植劳动。也有的搞副业生产,以补助经费之不足。在课外社会公益劳动中, 每逢清明节各校都组织学生祭扫烈士陵墓,搞植树造林,或为国家修补道路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活动中,全省各中学 开展拣收废钢铁活动,有的学校搞文艺汇演,把收入的钱全部献给国家,购买 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
    1953年,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了支援国家经济建设,许多城 市中学大搞积肥活动,把成万吨的粪肥送往乡下;有的组织学生参加夏锄、秋 收劳动。1956--1957年,全省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哈尔滨、齐齐哈尔、佳 木斯几个大城市以及沿江各县中学,纷纷参加了抗洪斗争,为保护作物生长和 沿江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贡献。
    1958年7月22日到8月25日,全省近4万名普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学 生,参加了修筑哈尔滨到佳木斯间的铁路复线路基土方工程。据统计共作60多 万个劳动日,挖运土方150多万立方米。原计划45天完成的工程仅用35天告 捷。8月27日上午,在哈尔滨铁路文化宫举行了隆重的《筑路庆功大会》,表彰 了10个先进集体(学校),120名模范人物。
    在1963年开展的“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中间停止11年)和1981年 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中,全省中学开展了做好人好事,助 人为乐;争创优秀班集体和先进学校活动。许多学校成立修理桌凳小组、送温 暖小组、维持交通秩序小组,利用课余时间,为班级和学校修理桌凳,为五保 户、军烈属打扫庭院、买煤送粮,帮助公安交通部门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等。
     1982年3月,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号召全省中小学和师范学校师生积极参 加植树造林活动。《通知》指出:为积极贯彻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精神,要求各校在当地绿化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凡 年满11岁以上的青少年,都要认真完成植树、育苗和种植花草的任务。有条件 的学校要在春秋两季将学校四周、道路两旁植树三至五行、十几行。在校庭内 和空闲地上种植花草、中草药,建立小苗圃、青少年林等,借以达到绿化祖国、 美化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