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设置
(一)清末时期
黑龙江省共辖4个蒙旗:郭尔罗斯后旗(今肇州、肇东、肇源等县)、杜尔
伯特旗(今杜蒙自治县)、扎赉特旗(今属内蒙古)、依克明安旗(今富裕县、依
安县)、通称“四蒙”。据1911年(宣统三年)《黑龙江省各学堂一览表》(第七
次)载,蒙古旗学校设置如下: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省城齐齐哈尔创办黑龙江省满蒙师范学堂。调西
南各蒙旗及西北各城蒙古、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各族子弟,曾习满蒙文及
汉文通顺者入学肄业。
蒙古族原以游牧为生,无固定居住地。兴办小学需实行寄宿制,所用经费
比一般小学高出5—7倍。
(二)民国时期
1.小学
清末设郭东、郭西初等小学两校,民国元年以后,郭东归属肇东,郭西归
属肇州。
1912年(民国元年),省城齐齐哈尔创立黑龙江省蒙旗初等高等小学校1
所。据民国3年,黑龙江省教育司呈教育部《蒙旗初等高等小学咨部立案文》称:
近年各旗交际日亲,王公、贝勒往来接洽,愿以聪明子弟就学省城而设专校。又
据民国3年《黑龙江蒙旗学校报告书》载:该校位于省城时报馆胡同。校舍23
间,其中有教室、学生寝室、陈列室、食堂、厨役室兼茶房、职教员室、使役
室、会客厅、号房等用房。学生分初高两级,定额30人。教育部在准予备案的
《指令》中称:“全年经常费用总计需银四千余元,核诸学额平均每名年费二百
元。虽蒙旗学校情形较殊,但办理小学究嫌需费过多。应饬该校酌增学额,并
将职员及夫役人员数,量为减少,以节糜费。”现黑龙江省档案馆有该校校长马
庶藩呈报黑龙江省行政公署《黑龙江省蒙旗学校报告书》、《蒙旗初等高等小学
校管理通则》及《管理细则》等档案。
1915年(民国4年)肇州县蒙古族教育全县划分四个学区:第一区,设于
西公府;第二区,设于小庙子屯;第三区,设于会台屯;第四区,设于德顺口。
各学区距离均在20里以内,每区就学人数不过20余人。关于经费:“蒙人设学,
若款由地出,难免横生阻力,无济于事。衡时度势,若将新加租额提拨二成,作
为学校经费,庶可不劳而理。”关于招生:“蒙人游牧而外,厥维佞佛。王公、台
吉①均有家丁,有子二人者,必须一人当喇嘛,名之日替生。各寺庙皆有定额,
箭丁奴仆为僧,由官发给度贴,终生不得别图。台吉为僧,欲之则是,不欲仍
能还俗。果能设学,则无论喇嘛、凡民,但系学龄年格,应准一律入学。毕业
否,为僧与否,听其自便。庶能于俯顺舆情之中,得收潜移点化之效。”
1915年(民国4年),依克明安旗蒙族小学情形,据旗扎萨克②、贝子③报
告:“该旗旗小人稀,村屯远近不同,求学子弟无多,难以整齐。本旗分为三个
应设小学之区:贝子府以西8屯为西区;贝子府以东7屯为东区;河南5屯为
南区,3区内应就学子弟约百十数。旗内有喇嘛寺1处,为喇嘛念经之所,又有
私塾,为教读蒙文者,其内并无通汉文之人,通汉语者十人中有二三人。”
1930年(民国19年),郭尔罗斯后旗花尔屯设玺山蒙旗小学。经费由董玺
山一人负担,初设初级小学1班,40人,限蒙族子弟入学。
2.中学
1917年(民国6年),省城齐齐哈尔创办黑龙江省蒙旗中学校。该校是在民
国元年创立的黑龙江蒙旗初等高等小学校基础上开设的。学生有中学级16人,
高等(高小)级24人,国民(初小)级20人,计60人。教员9人,职员4人
(校长、学监、文牍员、事务员)。职教员薪俸,全年共支大洋9 908元。学生膳
宿费由各旗扎萨克衙门筹款。原蒙旗初等高等小学第一期学生,于民国5年毕
业,除升入本校中学级外,多到各旗扎萨克衙门为笔帖式(文牍文秘),或在各
旗租赋局充任委员。
1919年(民国8年),蒙旗中学校庆报告中称:江省教育在幼稚时期,所有
中等学校教员多借才于内地,书籍文具等物亦来自沪、津。加上近年欧战与俄
乱关系,钱法奇毛,外来货日贵,学校亦受无穷之影响。
1924年(民国13年),由于“各旗学生均不照额选送,递年减少,现仅寥
寥十余名。而历年应摊膳费,各蒙旗亦复故延不缴。已无设立专校之必要。”当
年8月蒙旗中学停办。所余18名学生,另行安插继续就学,并按月发给膳费8
元。
3.师范
原黑龙江省满蒙师范学堂,因学生递年减少,1912年(民国元年)撤销停
办,但在黑龙江省立师范学校内设满蒙班,承担培养蒙旗师资的任务。
1928年(民国17年),成立蒙旗私立师范学校。所谓“私立”并非一般的
私人办学,具有民办公助性质。该校经费始由蒙族办事处集资筹办,民国18年
后,除黑龙江省政府每月补助大洋2 000元外,其余由蒙旗教育委员会负担。校
址在省城齐齐哈尔。学校以“启发蒙民知识,造就师资,推广教育为宗旨。”校
长由包旺道尔基代理。招收高小毕业生,实行四二学制,设初级(初师)、高级
(中师)部、先办初级,缓办高级。学生“一律供给膳费、制服、鞋袜、书籍、
文具等费用。毕业后有服务三年蒙旗教育之义务。一学生来源是“四蒙”,即扎
赉特旗(今属内蒙自治区)郭尔罗斯后旗(今肇源县)、依克明安旗(今依安
县)、布特哈(今内蒙自治区)以及齐齐哈尔附近的蒙族子弟。学校于“九·一
八一”事变后停课。
(三)东北沦陷时期
伪满统治时期,原有对少数民族教育的优待政策已荡然无存。
1.小学。
1937年,郭尔罗斯后旗公署驻地,杜尔伯特旗后新屯,先后开办了两所国
民学校(初级小学).1939年由伪兴安总省蒙民厚生会拨款在杜尔伯特旗、郭尔
罗斯后旗和依克明安旗各建立国民优级学校(高小)1所,国民学校(初小)5
所。1940年国民学校在校生1 197人,国民优级学校在校生453名,国民学舍
学生52人。到1945年全省已有国民学校和国民优级学校15处,学生1 600余
名。伪满时期,黑龙江地区无蒙族中学。高小毕业生可考入兴安师道学校或兴
安职业学院。
2.师范
1932年,黑龙江省私立师范学校复课。1936年,设在奉天的东北蒙旗师范
学校并入黑龙江蒙旗私立师范学校,改名为兴安师范学校,校址齐齐哈尔,这
是东北地区唯一的蒙旗师范学校。阿成嗄任校长。1938年,学校迁至扎兰屯,更
名为兴安东省师道学校。
(四)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小学
“九·三”胜利后,蒙古族小学于1946年复课。1947年校数145所,学生
3 201名,教师236名。1952年改为秋季始业,小学29所。到1953年校数减少
到32处,学生6 202名,教职员171名。1957年小学有107所,学生3 401名。
1958年蒙古族适龄儿童100%入小学学习,普及了小学教育。1966年又把班数
少,网点过于分散的小学校合并,有小学70所,学生4 128名,1985年,全省
单独设校的蒙古族小学有83所,350个班,在校生7 145人,教职工432人。
2.中学、师范
1953年前,全省只有附设在普通中学的两个蒙族中学班。1956年,齐齐哈
尔市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成立了民族中学。1958年,肇源县也成立了蒙古
族初级中学。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省已有单独设校的蒙古族中学8
所。初中在校生1 480人,高中在校生2个班,92人。“文化大革命”中,民族
中学遭到严重破坏。住宿学生全部驱逐回乡,杜蒙自治县民族中学被迁到农村。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蒙族中学教育又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1985年,全
省有蒙古族中学8所,在校生初中2 135人,高中816人,教职工242人。
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和齐齐哈尔市民族师范学校,解放后40年来,经过多
次分合变化。1946年,嫩江省政府决定在齐齐哈尔市重建蒙古师范学校,定名
为嫩江省立蒙古师范学校,设简师班和完师班,学生140人,教职员9人。1950
年,在校生268人,教职工22人。1952年招收初中班。1953年12月,改称齐
齐哈尔初级师范学校。1954年,停招初师班。1955年,招收中师班,更名为齐
齐哈尔民族中学。1962年,停招中师班,从此,民族教育的师资培养受到严重
影响。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有25个班,在校生1 242人,教职工94人。
“文化大革命"中、学校设备洗劫一空,学生被遣回乡。1969年,民族中学停办。
改为齐齐哈尔市第26中学,只招汉族学生。1979年在蒙古族群众强烈要求下,
当年7月7日正式恢复齐齐哈尔民族中学,招收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当年
有初三学生两个班,高一学生两个班。1980年重设师范班。1982年,齐齐哈尔
市民族中学校定为黑龙江省首批重点中学。1984年,经省批准成立齐齐哈尔市
民族师范学校和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校,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成为集师范教
育和普通中学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少数民族教育阵地。两校招生对象,为省内
蒙古、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柯尔克孜、赫哲等6个少数民族学生。两校
是省内唯一的多民族中学和师范学校,长期以来,两校蒙古族学生占70%以上。
二、教学
(一)清末时期
清末时期,蒙族初等小学堂,学制初等四年,高等三年。课程设置依照
《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的科目,增授蒙文课,每周6课时。
(二)民国时期
1914年(民国3年),《黑龙江蒙旗初等高等小学校报告书》载:该校学制
初等毕业年限为三年,高等毕业年限为三年。初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图
画、唱歌、体操、蒙文等7科。高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术、历史、地理、理
科、图画、唱歌、体操、蒙文等10科。
(三)东北沦陷时期
1935年,蒙古族小学加授蒙语文。1938年,实行新学制后,日语、满语
(汉语)均列为国语,蒙古族小学要学习蒙语、日语、满语(汉语)3种语文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小学
蒙族小学和汉族小学执行同一教学计划。1951年,有半数蒙族小学增设蒙
文课,每周3—5课时。1953年后,蒙族小学实行汉语授课,加授蒙语文的办法,
在各科授课时数安排上有所变通。黑龙江省的蒙古文教学,从50年代起,在采
取何种蒙古文字问题上,经过两次反复,原有的呼都木(意为传统)蒙古文两
次停止讲授,两次推行斯拉夫字母蒙古文字,到1956年最终仍恢复呼都木蒙古
文教学。经过近八年多年的两次反复,无疑延缓了蒙古语文教育的进展。“文化
大革命”中完全停止了蒙文教学。1982年,对杜尔伯特等3县2 334名蒙族小
学生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有1 872名小学生会说蒙语,占被抽样调查对象的
80%。1983年,省教育厅在八省、区蒙古语文办公室的指导下,制订了《蒙古
族小学蒙语授课校(班)教学计划(草案)》。决定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
源县有条件的小学设16个纯蒙文班,从小学一年级起实行“蒙语授课,加授汉
语文”的教学计划。1985年,已发展19个班、300多名小学生。通过对蒙语授
课和汉语授课各6个班的升级考试分数对比,结果是蒙语授课班平均为70分,
汉语授课班平均为63分。
2.中学
民国初期,蒙古族中学同汉族中学一样,执行教育部《中学校令》,学制四
年。蒙文、汉语、外语授课时数如表2—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蒙族中学仍和汉族中学执行同一教学计划,只是
加授蒙语文,各科授课时数有所变通。
中小学汉语、外语教材,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统一课本,蒙语
课本使用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课本。蒙族中学高中班也设蒙语文课,但课
时比初中班略有减少。
3.师范
蒙族师范和汉族师范执行同一教学计划,加授蒙语文,也办纯蒙语班。蒙
族师范和后来逐步成立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以及省地市教育学院,在培训
蒙语文师资和蒙语文教学研究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师范学校历来设置蒙语文课。
关于培养师资工作,早在1951年,黑龙江省文教厅就举办过蒙古语师资训
练班。1958年,齐齐哈尔民族中学开设一年期的蒙语师资训练班。开始每年派
若干名学生到内蒙古师范学院学习蒙文。1980年开始,省、市教育学院和县教
师进修学校,每年寒暑假举办蒙语师资短训班,学习教材、教学大纲,共同备
课。并同内蒙古师范学院进行对换招生,内蒙为黑龙江蒙古族中学培养蒙语师
资。从1983年起,每年送往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10名学员,培养小学的蒙
语师资。1983年到1985年,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蒙语教师函授班,齐齐哈尔民
族师范学校举办在职蒙语教师轮训班,培养和提高蒙语师资。为提高蒙语教学
水平,还组织开展了蒙语教学研究活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立了县、乡
(镇)两级教学研究网。县进修学校出刊《蒙文教学动态》。肇源县和泰来县,在
教师进修学校配备了专职蒙文教研员,指导中小学的教研活动。省教育学院民
族教研部还出刊《蒙文教学研究》。1985年11月成立了黑龙江省蒙古语文教学
研究会,吸收会员70人,交流学术论文60篇,其中获省级优秀论文奖的20篇。
多次举行东北地区蒙语教学研讨会,我省获优秀论文奖的有12篇,优质课录像
课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