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制和培养目标
一、学制
全省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制,因各校招收学生的文化程度、专业性质和培养目
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随不同时期专业计划的修改而有所变动。
1949年至1952年黑龙江地区中等技术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
至四年,其中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航空工业学校则为二年。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期间,根据1954年9月26日政务院《关
于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年限的决定》规定:工科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定为三至
四年;农、林、医及其它中等专业学校定为三年;计划、经济及会计中等专业学校
定为二年半至三年。此后,个别专业的学制根据需要有所变动。如,省建筑工程
学校1954、1955年房建和卫生设备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二年。
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大发展,新建校的学制一般为二
年、三年或四年,齐齐哈尔中医学校的学制则为五年。1960年建校招生的省戏曲
学校各专业的学制分均为六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1970、1972年恢复招生的学校,因贯彻“学制要缩短”的
要求,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招生对象虽规定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工农兵青
年,但因实行“推荐制”和取消入学考试,学员实际文化程度参差不齐,难以达到
规定要求。1972年新建的黑龙江省体育学校因招收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的符合专业要求的青少年,学制为四年;黑龙江省艺术学校演员专业学制为四至
六年,其它专业二至三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有的中专校调整了学制。如省
交通学校1977年将原二年制的船舶内燃机管理与修理、汽车技术使用与修理和
公路与桥梁三个专业,改为二年半。197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1979年高等学
校招生工作会议的报告》规定:中等专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二年。为了保证质量,个别专业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1982年4月15日教育
部发出《1982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今后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应
按专业的不同特点确定招生对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为四年,个别为五
年,有的专业仍保持三年(凡是二年或二年半,能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就不要安
排三年)。据此,全省中等专业学校学制的情况是:招收初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一般
为三至四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个别专业为三年。艺术学校
学制二至六年;体育运动学校学制为四年。
二、培养目标
全省中等专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列入各校教学
计划。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有共同的政治要求和不同的业务要求。同科类学校
的培养目标基本相同,但不同的历史阶段又反映了时代的特点和要求。
1948年10月2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指出:“教
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培养大批有文化知识科学技术和革命思想的知识分子,以
适应建设事业的需要。”这个任务即是建国前后东北地区各种专业技术学校的办
学任务和培养目标。1951年6月教育部召开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会议指出:
“中等技术教育的基本方针任务是:培养大批具有一般文化科学的基本知识,掌
握现代化技术,体格健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中级技术人才。”1952年7
月1日教育部发出的《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中,再次明确了这个“基本方
针任务”。全地区中等专业学校遵照这个“基本方针任务”制订和修改了培养目
标。如哈尔滨农业机械化学校制订的1952--1953学年农业机械化专业教学计划
的培养目标是:为适应国营农场需要,以理论与实践相一致的教学方针,培养具
有高中二年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初步掌握拖拉机及农机具运用及一般检修方
法,并在政治上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能全心全意为机械化农场服务的机
械见习技术员。
1958年毛泽东主席提出了“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
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也是各
类学校总的培养目标。全省中专校的培养目标中均纳入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内
容。
1963年6月5日教育部在《关于制订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教学计划的规定
(草案)》中指出:中等专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
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
服务,为人民服务,逐步培养学生的工人阶级观点、劳动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
点。具有相当高中程度的中等专业人才所必需的文化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
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获得从事本专业的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
步能力。工科、农科、林科专业,要求学生具有组织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具有健
康的体质。全省中等专业学校以此作为依据,培养目标提法比较具体。如省佳木
斯农业学校修改后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目标,总的要求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
展的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中级农业科技知识及有健康体魄的中等农业技术
人才。具体要求则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具有阶级观点、群众观点、劳动观点、
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能文能武,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宣传群
众、组织群众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技术的能力;具有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健康
体魄。
1964年贯彻两种教育制度,实行“半工半读”。一些中等专业学校及时修改
了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半工半读”和全日制培养目标的不同点主要是强调了
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和突出了能文能武,既能从事脑力劳动,又
能从事体力劳动的要求。
“文化大革命”期间,建国17年来制订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受到了批判。
1966--1969年,4年间全省中断招生或停办。1970、1972年相继恢复招生后修改
的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以及新建校制订的培养目标,均反映了当时政治形势的
特点和要求。省机械制造学校的培养目标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举毛泽
东思想伟大红旗,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革命
路线的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有中等文化科学理论,
又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劳动者。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校修改的培养目
标,都体现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如由省农场局统一制订的教学计
划中规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
的中等(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人才。
1979年6月18日教育部发出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工作条例(征求意见
稿)》中规定:中等专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
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为人民服务,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
观点;具有相当高中的文化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掌握本专业现代化生产所需要的
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健全的
体魄。全省中专校参照此规定修改了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