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体育卫生
一、体育课教学
1950-1962年,全省中等专业学校的体育课教学,一类是执行本单位自拟
的教学大纲。例如省交通学校,1952年至1958年,执行学校编制的体育课教学
大纲。体育课每周2学时。学制三年的,体育课开2年半,总计120-160学时;
学制四年的,体育课开3年,总计180-190学时。体育课的内容和所占百分比
为:陆上专业一田径28.8%,体操14.4%,球类17.7%,游泳8.8%,武术6.6%,
理论6.6%;水上专业一航海专业4.5%,田径16.8%,体操10.5%,球类
10.5%,武术8.4%,理论5.5%,机动3.5%。另一类是执行主管业务部门编制
的体育教学大纲。例如省畜牧兽医学校执行农业部颁发的中专体育教学大纲,齐
齐哈尔铁路工程学校执行铁道部教育局统编的体育教学大纲。
1979年10月5日,教育部、国家体委颁发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
(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该《规定》亦适用于中专。
按照《规定》的要求,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使学
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养成经常锻
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树立良
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工作方针是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根据
《规定》的要求,各中等专业学校的体育课教学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训
练,严格要求,严格纪律。从1980年起,各中等专业学校加强了对体育工作的领
导。为此,有些学校将原隶属于共同课的体育教研组升格为体育教研室,由教务
副校长直接领导。体育教师为了上好每堂课,认真备课,耐心讲解,做好示范动
作。
1984年,省中等专业学校体育教学研究会,在省高教局的领导下,对《哈尔
滨市中等专业体育课教学大纲(草案)》进行了修订。该《大纲》的主要内容及时间
分配是:体育基本理论知识为12学时,体育技术包括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冰
上、游泳等共128学时,其中田径36学时,体操14学时,球类20学时,武术10
学时,冰上36学时,游泳12学时。修订后的《大纲》改称为《黑龙江省中等技术学
校体育教学大纲》。自此,全省各中等专业学校即按该《大纲》进行体育课教学。
二、课外体育活动
建国初期,各中等技术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尚无统一规定,而由本校自
行安排,主要是作操打球或跑步等。
1954年5月4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高等教育部、卫生部、全国学联联
合发出指示:在全国中等以上学校有准备、有计划地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
制度(简称“劳卫制”)预备级的锻炼活动,并选择其中条件好的学校重点试行“劳
卫制”。1955年8月9日,教育部、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发出指示,要求学校以推
行“劳卫制”为中心改进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自此以“劳卫制”为中心的课外
体育活动即在各校逐步开展起来,合格率逐年提高,1958年达90%以上。各中等
专业学校的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周规定二至三次,各种运动队也在此时间进行
训练。同时每日坚持作早操、间操。各校每年还举办田径运动会和球类比赛,以
不断提高运动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校课外体育活动陷于停顿,直到后期才逐步恢复,多以
民兵活动为主。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全省各中等专业学校的课外体育
活动又广泛开展起来,活动内容有早操、间操、跑步、打太极拳等,小型体育比赛
也日益频繁。课外体育活动由体育教研室指导,学生科、团委、学生会督促检查。
例如省畜牧兽医学校,常年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项目越野赛跑比赛,参加活动人
数达70%。自1980年始,该校还建立了田径、篮球、排球等运动队,按训练计划
每周训练3次,每次90分钟。学校每年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每月举行一次单
项比赛活动,还参加省、市举办的中等专业学校运动会及各种单项比赛。
1979年3月29日,国家体委、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一步广泛
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意见》。自此各中等专业学校即以“锻炼标准”为中心
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各校学生的达标率逐年提高。例如黑龙江省机械制造学校,
1982年达标率为32%,1983年为45%,1984年至1985年上升到65%。省伊春
卫生学校,1983年进行“锻炼标准”达标测验,达标率为45%,达到了国家规定标
准。
为促进全省中等专业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省中等专业学校体育教学
研究会于1983年7月27日至30日,在哈尔滨市人民体育场举办了黑龙江省中
等专业学校首届田径运动会,全省62所中专学校代表队参加了共30个项目的
比赛,省建筑工程学校得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第一名。
截至1985年末,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中等专业学校共举办12次田径运动
会(“文化大革命”前举办3次)。
三、卫生保健工作
1953年3月,省文教厅下达了《1952--1953年第二学期中等技术学校教育
工作计划》。按照该《工作计划》的要求,各中等技术学校组成了学校保健委员会,
负责指导、改进及检查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并不断地向学生进行保健与卫生的
教育,使学生深刻领会到保健与讲究卫生的重要。
1954年6月17日,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出了
《开展学校保健工作的指示》。《指示》要求各级教育、卫生与体育部门,认真作好
学校保健工作,使所有师生员工切实认识讲求体育和卫生是增强体质的积极办
法,使学生生活与卫生工作及体育运动密切地结合起来。并要求学校设立医务室
或保健室。根据《指示》的规定,各中等专业学校设立了医务室或保健室,负责学
校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医务室一般由3—5人组成,分别负责治疗、处置和药
剂,并成立以校长为领导,由总务科、教务科、医务室及党、团、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参加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卫生工作。例如齐齐哈尔铁路工程学
校,1956年夏设立医务室,有3名医务人员。医务室由总务副校长直接领导。该
校医务室经常与卫生防疫站取得联系,领取卫生保健宣传材料,通过广播、板报、
画廊等形式向师生宣传卫生保健知识。此外,每年新生入学,各校医务室都要对
新生进行体检,并且建立病历。
1979年10月16日,省文教办公室、省教育局、省卫生局、团省委联合发出
《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精神的通知》。《通
知》要求:各级学校都要注意普及卫生知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要建
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建立健康卡片,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为学校搞好体育、卫
生工作提供依据。各中等专业学校为贯彻上述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卫
生保健工作,健全了卫生保健措施和制度,并建立了学生健康卡片,定期检查学
生身体,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例如省绥化地区卫生学校为加强学生
的保健工作,1981年3月成立了校医室,配备了专门医生和护士,对学生进行疾
病防治工作。1982年末每个学生建立了健康卡片,一年检查一次身体。学校加强
了日常卫生的管理,建立了卫生清扫制度,每周六为全校卫生清扫日,每季度全
校联合检查一次。还在学生中开展了“文明宿舍”、“卫生标准班”、卫生流动红旗
评比活动,从而大大改善了教学卫生与环境卫生。
1984年10月29日至31日,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会议于
呼兰县召开,全省72所中等专业学校主管卫生保健工作的校长和校医参加了会
议。省卫生学校卫生所、省建筑工程学校卫生所和哈尔滨铁路卫生学校的负责人
在会议上介绍了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还举办了中等专业学校
卫生保健知识讲座,成立了黑龙江省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研究会。1984
年11月8日,省高等教育局下发了《关于省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会议纪
要》。按照《纪要》的要求,各中等专业学校切实检查并解决了卫生保健工作存在
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卫生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