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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培养目标、学制、招生和分配

  一、培养目标
    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培养和输送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能够掌握现代化生产技 术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的中级技术工人。
    二、学制
    根据工种(专业)的性质和要求的不同,结合安排就业的需要,技工学校的招 生对象分别为具有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学生。招收初中毕业程度的, 学制一般为三年;招收高中毕业程度的,学制一般为二年。
    三、招生和分配
    1948~1957年,黑龙江省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各学校负责。学校自行制 定招生简章并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招生对象为高小毕业生和相当 于高小文化程度的15周岁至25周岁未婚男女青年。学制为二至三年o’考试科 目有政治常识、语文、算术。1957年以前,技工学校属初创阶段,考生来源比较充 足,录取比例为2;1,每年9月中旬考试,下旬录取,10月上旬开学。
    1958--1962年,以地市为单位划成几个片,成立联合招生办公室,统一招生 简章、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招生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也招少数高 小毕业生。学制三年。考试科目,招初中毕业生的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 招高小毕业生的考政治、语文、数学。
    1963--1966年5月,由各地市县半工半读技术学校办公室负责招生。招生 对象主要是初中毕业生。
    1966~1971年,因“文化大革命”,技工学校停办,没有招生。
    1972--1977年,由各地大、中专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招生。招生对象是初中 毕业生,学制二年。少数技工学校没有参加统一考试,而是招收推荐选拔的工农 兵学员。考生录取比例为6:1或7:1。
    1978年以后,技工学校根据国家劳动部和省劳动局规定的招生政策和下达 的招生计划(指标)进行招生。1978--1979年,招生对象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有 同等学力的待业青年,同时招收部分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有政治、语文、数学、 物理、化学5科,3张卷。1980年,技工学校招生考试、评卷与大、中专学校招生实 行“一条龙”,录取在最后。1981—1983年,考试科目5科3张卷,由省劳动局统 一命题,招生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和有同等学力的待业青年。学制二年。1984 年起考试由国家劳动人事部统一命题。1985年起,招生对象由过去招收高中毕 业生为主改为大部分招收初中毕业生。录取比例为5:1左右。招生工作还规定 了一些特殊政策。对国营工厂企业,照顾一定比例的职工子女入学。对归侨、侨 眷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县以上教育部门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以及体育 方面有专长的考生,给予特殊照顾。
    毕业生分配的原则是:专业对口,定向分配。1982年以前,实行统包统分制 度,毕业生全部分配工作。1983-1985年,改为择优分配,按德、智、体全面衡量, 合格后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