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高等教育第一章 事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清朝末年,清政府推行“新政一后,黑龙江地区在省城齐齐哈尔开始创办
具有现代高等教育性质的学校。与此同时,随着帝俄的入侵,在中东铁路中心
哈尔滨也出现了为沙俄侵略服务的高等学校。从此,现代高等教育便在黑龙江
地区逐步建立,但发展速度非常缓慢,省城齐齐哈尔的高等学校还时办时停。及
至辛亥革命后,地方军阀为培植和巩固地方势力,又相继创办了一些高等学校。
一、黑龙江省的高等学堂
黑龙江省在创办高等学堂之前,曾设俄文兴育学堂和同文学社(散见林传甲
著《黑龙江教育状况·专门教育》,《黑龙江志稿·学校志》、《东三省政略·黑
龙江·纪专门》,《黑龙江百科全书》。),实施外国语专门教育。
俄文兴育学堂于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二月,由黑龙江署理将军萨保在
省城齐齐哈尔创办。委候补知府黄志尧为总办,聘请俄国人任教,培养俄语翻
译人才。学制三年,学生人数不多,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仅4人毕业。1907
年(光绪三十三年)有在校生31人。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起,程德全
将军曾先后选派学生中的“程度较高”者王忠相等10人赴俄国留学,每人每月
发给官费120卢布。1909年(宣统元年),俄文兴育学堂停办。
同文学社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6月创办。该学社附设在齐齐哈尔高
等小学堂内,专门教授日文,以为赴日本留学作准备。创办不久,因“向学者
甚少”,经提学使司决定停办。继同文学社,吉林省和黑龙江铁路交涉局合作,
在哈尔滨曾创办吉江译学堂,教授日语,培养翻译人才。该学堂由黑龙江省铁
路交涉局参与管理,黑龙江省每年拨官款4 000两补助费。因学生过少,创办不
久即停办。
继设立外语学堂之后,根据清政府《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黑龙江省的急
需,在省城齐齐哈尔又先后创办了法政、优级师范两所高等学堂;至民国时期
还建立了东北讲武堂黑龙江分校。从此,黑龙江省开始设立具有现代高等教育
性质的学校。
(一)黑龙江法政学堂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将军程德全于省城齐齐哈尔将军衙门内
创办黑龙江法政肄习所,招收对象为五司八旗各局、处不熟悉政法的协领、佐
领、骁骑校等官员,计70人。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按清政府的法政学堂章程,黑龙江法政肄习所改
为黑龙江法政学堂,招收新生两个班,计89人。后因故中途停办,部分优秀生
转送奉天法政学堂继续学习。
1910年(宣统二年),由于省内急需法政人才,复办黑龙江法政学堂。初设
讲习科,后又分设法律、政治两科,学生则分内班、外班两类,学习年限均为
三年。内班招生100人,分别编为法律、政治两个班。教员多为留学日本的法
政专门人才,还聘请了审判厅和检察厅法官兼课。学堂开办一年有余,便因鼠
疫流行和战乱纷扰而停办。
1912年(民国元年),经黑龙江省教育总会提议,以原法政学堂为基础创办
法政专门学校,设法律、政治、经济3科。原法政学堂学生作为该校甲班二年
级学生入学,新招学生为乙班一年级。由法政学堂转入的100名甲班学生,至
1914年(民国3年)8月,仅毕业32人。该校创办后,因连年战乱、瘟疫流行
和经费匮乏而时办时停,1929年(民国18年)被迫停办,在校生分别转送至北
平、沈阳等地的相关学校。
(二)黑龙江优级师范学堂
原为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在省城齐齐哈尔汉义学旧址开办的师范学
堂优级师范选科。1907年师范学堂改为两级师范学堂,含原优级师范选科和初
级师范简易科。1908年,优级师范选科又改为优级师范学堂(选科),另设初级
师范学堂和满蒙师范学堂。
优级师范学堂设一年预科、二年专科,修业年限共三年。1908年在校生100
人,教师7人,职员4人,年经费12 980元,年支出12 967元,校资产42 283元。
1909年(宣统元年),优级师范学堂又并入复办的两级师范学堂,作为该校
的优级师范选科。1911年(宣统三年)优级师范选科的博物选科和理化选科分
别有毕业生50人和38人,1912年(民国元年)数学选科有毕业生32人,1913
年(民国2年)历史选科有毕业生52人。
(三)东北讲武堂黑龙江分校
原为黑龙江军官养成所,建于1913年(民国2年)。1918年(民国7年)停
办,1920年(民国9年)复办。至1928年(民国17年),共毕业6期学员802
人。张学良任东三省保安总司令后,为谋建东北军事最高学府,统一军事教育,
下令东北各军事教育机关一律并入东北讲武堂。1928年(民国17年)10月,黑
龙江军官养成所第六期学员毕业后,又将该军官养成所改组为东北讲武堂黑龙
江分校,由东北保安军驻黑龙江副司令万福麟代理监督。分校训练陆军初级军
官,期限为一年半。训练内容与方法均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为模式。教材也是
翻译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的教程和典范令。第一期学员199人,编为两个步兵队
和一个骑兵队,1930年(民国19年)毕业。这批学员因与辽宁校本部第九期学
员同期,故亦称东北讲武堂第九期。该期学员毕业后又招收第二期学员200人。
当时分校共有教职员30人。“九·一八劳事变后,分校停办。
二、中东铁路、东省特别区的高等学校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于1920年10月17日。初称哈尔滨中俄工业学校,受中东铁路局领导。
校址在哈尔滨南岗公司街41号,首任校长为阿·阿·摄罗阔夫工程师。
该校初设铁路建筑和机电工程两科。首届招收3个班:铁路建筑科2个班,
机电工程科1个班;共有学生103人,其中中国学生仅有7人。学制四年,按
苏联模式办学。
建校同时设预科。学制三年,分为初、中、高三级。各级学习一年,高级
班毕业后升入本科一年级。1921—1922学年,该校附设了铁路技术学校,培养
初级铁路技术人员,对象为中东铁路职工子女。共办9期,毕业生共22”1人,于
1932年停办。此外,还附设了培养交通副工程师的技术夜科和培养机关译员、青
年职工的夜课班;陆续建立了物理、化学、电气工程和材料强度等4个实验室
以及铁工厂和木工厂。
1922年4月2日,该校更名为哈尔滨中俄工业大学校,原设的两个科也分
别改名为铁路建筑系和机电工程系,学制由四年改为五年,分别培养交通工程
师和机电工程师。1923--1924学年首次录取31名女生,1923年末在校生达347
人。
1924年9月和1925年1月,铁路建筑系和机电工程系先后有首届毕业生
各22人。1925年1月铁路建筑系又有8名毕业生。
1925年12月4日教学组织发生重大变化,把两系原有的共同基础理论课,
划归到一个课程小组里,称为教研室,全校共设15个教研室和两个教研组。
1928年1月铁路建筑系改为建筑工程系。同年2月4日,该校改由中华民
国东省特别区管理,校名也随之改为东省特别区工业大学校。同年10月20日,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和中东铁路董事会达成特别协议,东省特别区工业大
学校改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由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与苏联共管。
1928—1929学年共有在校生815人。1931年春招收首届研究生,其中中国
研究生3人。研究生学满二年后可自费出国深造。
1930—1931学年,系以下设科,即专业。机电工程系设电工、机械和工艺
制造科;建筑工程系设道路交通、城市建设、重型建筑工程科。1931年秋季增
设商业运输系,1935年该系停办。
(二)东省特别区法政大学
建于1920年(民国9年)3月1日。初为俄侨创办,称哈尔滨高等经济法
律学校。1922年(民国11年)7月改称哈尔滨法律大学,只收俄国学生,经费
由中东铁路拨给。
1926年(民国15年)秋,该校由东省特别区教育厅接管,改名为东省特别
区法政大学。原校俄国学生为俄部,另设中国学生预备班为华部,招收学生40
余人,为预科一班。华部第一学年课程为俄文,第二学年始授预科课程。1927
年(民国16年)秋,华部又招新生两个班。1928年(民国17年)秋,预科第
一班毕业后便改为本科经济系,同时增招新生两个班。1929年(民国18年)春,
华、俄两部并为一校,经费由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拨付。1931年(民国20
年),东省特别区法政大学设本科法律系、经济系、政治系、东方经济系和铁道
运输系,其中东方经济和铁道运输两系原属俄部;法律、政治、经济三系原属
华部。全校共有华、俄学生636人,其中男生520人,女生116人;教职员共
124人,其中华籍、俄籍分别为68人和56人;教授75人,华籍、俄籍分别为
41人和34人。全年经费哈洋150 516元,其中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拨哈洋
100 516元,余为学费收入,年5万元。
(三)哈尔滨护路军军医养成所
建于1924年(民国13年)。中东铁路护路军创办,学制三年,由俄国人任
教。只招两期学生,毕业10余人,留护路军医院工作。1932年(民国21年),
中东铁路改称北满铁路后,该养成所改名为北满铁路护路军军医养成所。
(四)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
1926年(民国15年)9月,在东三省防疫处及其所属滨江医院的基础上创
办,初称滨江医学专门学校。当年招收两期学生,第一期17人,为四年制;第
二期增加一年预科,为五年制。1928年(民国17年)11月1日,东省特别区
教育厅接管该校,称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1929年(民国18年)2月,校址迁
至哈尔滨道里警察街(今友谊路)东省特别区区立医院内,并以该院为教学医
院。
该校年经费哈洋6万元,其中教育厅拨款4.48万元,其余为自筹。自第三
期后,学校改为每年招生一次,学制由四年改为五年。
(五)东北商船学校
1927年(民国16年)在哈尔滨创办,校址在道外区保障街。东北海军司令
兼东北航务局董事长沈鸿烈、东北航务局董事兼哈尔滨航业公会会长王顺存和
奉天航业公司经理张廷阁奉派任学校理事,东北海军舰队司令部中校参谋王时
泽任校长。1927年6月1日学生报到,12月5日举行开学典礼。第一期招生90
人,多为哈尔滨、沈阳、北京等地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学制三年或三
年半。设驾驶和轮机两科,学生分别为50和40人,驾驶科又分为甲、乙两班。
1929年(民国18年)招第二期学生约120人,其中驾驶科约40人,分为甲、乙
两班。同时,增招一个测量班约40一50人,还附设一个领航班约30人。驾驶
甲班学生于1930年3月毕业。毕业生6名留哈尔滨,余34名转葫芦岛警航学
校深造。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每天上课8小时。
学生全部享受官费待遇。学校经费除由哈尔滨航业公会按章筹集外,余皆
由东北航务局核准后依数下拨,年经费及临时费为哈洋9.84万元。全校共有教
职员22人,多为军官出身。
1932年(民国21年)哈尔滨沦陷后,该校迁至青岛。从建校到内迁的五年
间,共有学生150余人。
(六)东省特别区俄文师范专科学校
1925年(民国14年)9月由俄侨在哈尔滨创办。初称哈尔滨俄文师范专科
学校,设文科和数学科。1929年(民国18年)10月,东省特别区教育厅接管
该校,仍设文科和数学两科。有学生83人,其中男生24人,女生59人;教职
员共31人。年经费为哈洋23 266元,其中教育厅拨款6 837元,余为另筹。该
校设附属中学1所。
(七)东省特别区美术专门学校
1929年(民国18年)10月,由东省特别区教育厅呈准设立,有国画和西
画两个系。两系各招1个班,学生共54人,其中男生38人,女生16人;教职
员共27人。年经费哈洋25 576元。1930年(民国19年)学校改组为美术专修
科,对在校生实行淘汰考试,同时继续招收新生。新旧生合为1个班,分组进
行教学。学校年经费哈洋19 944元。
(八)东省特别区师范专科学校
1931年(民国20年)2月创办,由原美术专修科和增招的1个班体育专修
科合并而成。创办初期只设有美术科和体育科,共有学生61人。校长由东省特
别区教育厅长兼任,教师共16人。该校几经周折,到1935年停办。
清末民初期间,设在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及东省特别区中心哈尔滨的高
等学校,共计11所。
此外,民国初期在哈尔滨市的俄侨和日侨还办有3所私立学校:
1.哈尔滨市俄侨第一齿科医学校
建于1911年(宣统三年)。由在哈尔滨的俄侨创办,受中东铁路局学务处
管辖,培养齿科医生。学制二年。1933年(民国22年)前,只招收俄国学生,
此后也招收中国学生,但仍以俄国学生为主。教师全部为俄国人。1928年(民
国17年),该校有3个班,学生共77名,教员5人。年经费19 278元。
2.哈尔滨日露协会学校
1920年(民国9年)由日本人井男孝平创办。日本侵略东北后,于1933年
改为哈尔滨学院。
3.哈尔滨第二齿科医学校
1928年(民国17年)5月由俄侨在哈尔滨创办,培养齿科医生。学制三年。
初期招收俄国学生,1936年开始招收少数中国学生。用俄语讲课。当年只有两
个班,计学生50人,教员4人。年经费为1万元。1938年与哈尔滨第一齿科医
学校合并,改称哈尔滨齿科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