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黑龙江地区的高等学校一般均不设专业,只设学
科或学系,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设置方法也有所不同。
一、民国时期
高等学校一般本科设学系,专科设学科,但有的学校则在学系下设学科,有
的学校在学科下设专门组。如哈尔滨工业大学从1930年(民国19年)起,在
建筑工程系下设道路交通科、城市建设科和重型建筑工程科;在机电工程系下
设电工科、机械和工艺制造科。东省特别区师范专科学校设美术科和体育科,而
在美术科下设国画组和西画组。
二、东北沦陷时期
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逐步按日本模式办学,一般均设学部,下设学科或学
系。但有的只设学部,不设科系;有的只设科系,不设学部。如哈尔滨法学院
设法律部和经济部,在法律部下设法律科和东洋法律科;在经济部下设商业科
和东洋经济科。哈尔滨工业大学改为国立哈尔滨高等工业学校后,则不设学部,
而设学科,学科下分学系。如在建筑科下分设市政建筑系和交通建筑系;在电
气机械科下设电气系和机械系;采矿冶金科下则不分学系。
三、解放战争时期
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的科系设置很不统一,大体上可分三类:(1)大学设
学院,院下设学系。但也有的只设学院,学院下不设学系。如东北大学初建时
只设文学院、社会科学院、自然科学院、医学院、教育学院、经济学院(实际
未建起来),学院下未设学系。哈尔滨大学设文学院、社会科学院、自然科学院,
每个学院下设3—5个学系。(2)大学本科设学系,专科设学科。如东北军政大
学设军事系和政治系。东北鲁迅文艺学院设文学系、戏剧系、音乐系、美术系。
东北农学院设农艺系、畜牧兽医系、森林系。东北铁路学院设工务、电务、机
务、管理4科。哈尔滨外国语专门学校设俄语科。黑龙江省农业专科学校设农
艺、兽医、一森林、水利4科。(3)根据需要,对部、系、科、班进行混设。如
东北大学教育学院下设政治班、国文班、历史班和青干班。东北鲁迅文艺学院
下设美术部、戏剧系、音乐系和舞蹈班。中国医科大学设基础医学部,部下设
解剖系、组织病理学系、生理学系、细菌学系、药理学系;临床医学部下设诊
断学系,诊断学系下又分为内科、外科、妇产科、d,JL科、五官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根据1950年8月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和《专科学校暂行规
程》中关于“大学及专门学院设若干学系”,“专科学校得设若干学科”的规定,
黑龙江地区的高等学校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苏联教育经验在学系下设专业
外,其他院校本科均只设学系,专科均只设学科,不设专业。至1952年下半年,
根据教育部指示,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和专业调整后,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
全面学习苏联教育经验,开始普通在学系下设专业。截至1957年,全省7所高
等学校,共设置有29个系科49种53个专业。其中,工科有23种23个,农科
有6种7个,林科有6种6个,医科有3种3个,师范有10种13个,文科有
1种1个。
从1958年至1960年,全省高校猛增到66所,专业设置也增加到236种399
个。在新增设的大批专业中,既有气象、地质、石油、天然气、仪表、电器、植
物保护、果树蔬菜、畜产品加工、农业生物、农田水利、森林病虫害防治、野
生动物繁殖和利用、林产化学工艺学等基础科学和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又
有火箭技术、船舶动力、计算数学、原子核物理学、无线电电子学等国防和尖
端科学技术的专业。由于学校和专业都增加过快,因而出现同类性质的学校和
专业设置偏多,战线过长,专业面划分过细、过窄,分布不当,缺乏分工,有
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同时,由于规模小,领导力量薄弱,师资、设备条件差,学
生来源少,因而教学、科研及学生毕业分配都存在很多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从1961年起,省教育厅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
充实、提高”的方针和“缩短文教战线”的指示,对全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采
取精减,裁并、撤销、停办的方法,进行了4次大的调整,至1963年全省高校
保留了19所。
1963年,依据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教育部《关于修订<高等学校通用专
业目录>和<高等学校绝密、机密专业目录>的报告》的规定,全省19所高等
院校的专业设置由1960年的236种、399个,调整到108种、125个。这种设
置,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月前未变。
“文化大革命”前期,全省高等学校“停课闹革命”,所设专业均被停办。
1970年,部分院校招收了工农兵学员“教育革命试点班”。其中,黑龙江大
学、哈尔滨师范学院曾把招生专业改为“大文科”和“大理科”,东北林学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佳木斯医学院等院校则恢复了原有专业。
从1972年春季开始,全省高等学校大多数恢复招生,逐步重建了原有专业,
有些院校还增设了电子计算机、半导体物理与器件、自动控制、高分子材料、制
药等一些新专业。在此前后,新建了两所高等学校及其专业。一是于1970年9
月,在原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海军系的基础上,新建了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初
建时设20个专业,1971年又调整为9个专业;二是1976年6月,成立了佳木
斯农业机械化学院,新建了3个专业。截至1976年10月,全省高等院校仍为
19所,但专业设置总数较“文化大革命”前有了显著增加,达到133种191个。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根据教育部1978年《关于作好高等学校专业设置
与改造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同国家计委下达的《关于进行高等学校专业调整
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对各自的专业设置作了调整和改造。这次调
整,始于1978年,到1985年告一段落。其突出特点是:为迎接新技术革命的
挑战,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本着发挥优势,办出特色,拓
宽专业面,增强适应性和文理结合、理工渗透的原则,补充了文科、政法、财
经、轻工、化工和管理等一些短线专业,增设了电子技术、工程技术、食品工
程、管理工程等新兴的应用性专业,使全省高等学校的科类结构趋于合理,专
业设置形成较完整的体系。截至1985年,全省高等学校已发展到40所,共设
置225个系科240种381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