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生产实习
一、清末时期
黑龙江法政学堂改正章程规定:“各学员于主课外应练习审判招详文牍各项
程式,以资应用,由本堂教员中娴习各项程式者随时指授。”齐齐哈尔优级师范。
学堂也根据《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在第三学年的教育学课中“教授实事练
习”,并设附属学堂,“以备研究普通教育之法”,“以资本学堂学生之实事练
习”。
二、民国时期
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建筑工程、电气工程两系除教学计划中的许多课程都规
定一定学时的练习和实验外,最后一学期还要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
设计结合,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校还建立了铁工厂和木工厂,供学生实习使
用。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也以东省特别区区立医院作为教学医院,组织学生进
行临床实习。东北商船学校安排教学实习,一是在校内根据教学内容随时进行;
一是在船上实习,于每年江上冰层融化后进行。轮机科主要进行轮机技术运转
实习,驾驶科主要进行舰船驾驶实习,测量科主要进行松(松花江)黑(黑龙
江)水域测量实习;实习期限,第一年约一个月,第二年约二个月,第三年约
四个月,所有实习都在海军江运部或航务局所属的舰船上进行。
三、东北沦陷时期
日本侵略者为培养殖民地实用人才,增加了高等学校学生的实验、实习和
劳动的时间。哈尔滨工业大学1938年教学计划规定,土木科每学年每周42学
时要安排7—9学时实习课,占周学时的16.6%--21.4%,最后一学期每周毕业
实习18学时,占周学时的42.9%。此外,暑假期间,一年级学生要到野外进行
测量作业实习,其他年级学生要在实验室、工地、工厂企业进行教学实习、生
产实习和参观考察,并要作出实验、实习及考察报告。其它学科的教学计划也
有同样规定。1942年入学的采矿冶金科学生升入三年级时,即1944年夏季还到
沈阳铁西区住友铁工厂实习3个月,1945年又去本溪钢厂炼铁炉实习4个月。
哈尔滨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学校从三年级起就在校内和教学医院进行现场实验
和实习,进入四年级后则完全转入医院进行临床实习。哈尔滨农业大学农学科
学生,一年级时主要是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以便熟悉生产环节,学会使用各种
农具,,增加农业生产的感性知识,二年级时根据个人兴趣参加课题组,结合科
学实验参加全过程的生产劳动:三年级时参加毕业生产实习。除在校内农场实
习外,还要到校外实习。实际上,学生在校三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参加农业生
产劳动,所学知识为数很少。
四、解放战争时期
除东北军政大学、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东北行政学院等院校为进行
政治启蒙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农村土地改革、民主政权建设和文艺宣传活动等
社会实践锻炼外,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教学计划规定,所有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
必须参加实习。实习地点为中长铁路的各个单位,如电站、露天矿场、铁路工
厂、机车修配厂、电台和无线电工厂等。一年级学生的实习多在暑假期间进行,
仅要求增加一些感性认识和初步掌握一些基本操作方法。建筑工程系的两个专
业,按惯例要做大地测量及绘制地形图等,时间约4周。机械专业的实习也安
排4周,而电气专业的实习为2周半,均在本校实习工厂进行。运输经济系在
中长铁路进行实习,东方经济系在中长铁路编译局实习,时间均为4周。二三
年级的生产实习在考试后进行,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实习
均结合专业特点,在中长铁路所属各单位进行4周左右。四年级学生要进行毕
业设计实习10周,实习结束要写出详细的总结报告,然后完成毕业论文。东北
农学院、黑龙江省农业专科学校也很重视理论与实际结合,创造条件开好实验、
实习课。东北农学院组织农学专业学生到学校农场或农村,协助农民选种、进
行产量预测;组织森林专业学生深入林区搞普查}兽医专业学生则参加省内的
牛瘟、炭疽预防注射和治疗马癣(疥癣)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根据1950年政务院通过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中提出的
“应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的实习和参观,并将这种实习和参观作为重要内容”的
要求,以及1954年中央生产实习指导委员会制订的《高等学校与中等技术学校
学生生产实习暂行规程》,黑龙江地区各高等学校都把生产实习作为重要教学环
节列入教学计划,并按照各院校的专业特点,提出了生产实习的目的、内容、次
数和时间。在高等工科、农科院校的教学计划中,明确提出教学实习和生产实
习是使学生获得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增长独立工作能力的重
要环节,要求每次实习都应尽可能与理论教学、专业劳动相配合。为了搞好实
习,还制订了实习大纲,并在校内外建立了实习基地。哈尔滨工业大学把生产
实习列入各专业教学计划后,于1952年制订了《生产实习暂行规则》,要求每
个学生都必须参加生产实习。学校除在校内创办机械厂外,还同省内一些工厂、
企业建立了联系。学生参加的生产实习分为:(1)认识实习。(2)第一次专业
生产实习。(3)第二次专业生产实习。(4)毕业实习。实习时间共28周左右。
在认识实习中,主要是使学生到厂矿、工地了解各部门生产概况,包括生产计
划、经济核算、各部门的作用与联系、生产组织、分工和工作方法以及从生产
准备到成品装配、完成生产任务的整个过程。专业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则是
组织学生到厂矿、工地先当工人,直接参加生产劳动,然后再做技术员工作,运
用所学理论技术解决生产实际问题,锻炼提高完成工程技术任务的能力。东北
农学院从1949年至1950年先后筹建起哈尔滨市香坊实验农场,接收了哈尔滨
市苗圃附设实验林场,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建立兽医院,在赵光农场附近
建立李家机械化实验农场等作为教学实习和科学实验基地。各专业都安排了
3—4周教学实习和20周左右的生产实习。除组织学生在校办农场、林场实习
外,还组织学生参加东北地区大规模的畜牧调查、土壤调查、森林调查等。
医学院校的实习,分为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教学实习主要结合基础课和
医学基础课进行,包括实验、课堂讨论,目的是既要印证和巩固所学理论知识,
又要进行基本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的训练以及智能的培养。毕业实习是最后一
学年的临床实习或专业实习,主要在学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基层医疗单位
进行,其目的是使学生学会运用所学医学理论,系统地观察病人,培养正确的
临床思维能力,掌握疾病的系统知识和防治技术,获得临床工作的训练。哈尔
滨医科大学从1950年招收本科生后,第一期过渡性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实习和毕
业实习共30周,第二期教学计划安排29周。1954年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
后,安排教学实习8周,毕业实习29周。1957年修订教学计划后,又把教学实
习和毕业实习增加到48周。其中,教学实习根据基础科学的实验要求和课堂讨
论等进行;毕业实习则把学生安排到本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或市、县基层医
疗单位的内科、外科、妇产科和小儿科等部门进行。
师范院校的实习,主要是进行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是平时结合
教育学、教材教法课进行,使学生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了解中学教育、教
学工作;教育实习是在学生学完全部课程后,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使其
初步掌握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技能。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从1951年建校
起至1956年改为哈尔滨师范学院,一直把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作为重要环节列
入教学计划。教育见习均结合教育学、教材教法等公共课、基础课,在市内中
小学或附属中学就近进行,时间不固定;教育实习则在学生学完全部课程后,在
教师指导下,到附属中学和市、县中学或师范学校进行。实习内容以课堂教学
为主,并担任一定的班主任工作。实习时间一般6周左右。
在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中,全省各高等学校在“冲出小课
堂,走向大课堂”,“到三大革命实践中去学习”等“左”的口号影响下,课堂
教学、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基本上都在工厂、农村、工地等现场进行。各
院校除自办工厂、农场外,还同校外有关工矿、企业、农村、商店、工地等单
位挂钩,建立教学、实验、实习基地,供开展现场教学使用。实习一般都结合
生产劳动进行,但有时也以生产劳动代替实习。由于生产劳动过多,不仅削弱
了基础理论教学,而且影响了实习的质量。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于1960年2月
曾组织全院各专业三四五年级的师生1 300多人(占全院师生的70%),分赴哈
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长春、沈阳、鞍山、抚顺、大连、北京、上海等城
市工厂、工地,进行生产实习和技术革新等活动,虽然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
总的效果都不好。哈尔滨医科大学在“教育大革命”中开展了大办工厂、大办
医疗网和防疫网活动,分别把师生派往工厂、农村和基层医疗单位,使课堂教
学、实验、实习和生产劳动相结合。其中,一年级学生被安排参加一般的工农
业生产劳动;二年级学生参加与医学基础课有关的生产劳动;三四年级学生参
加与医疗、卫生专业有关的生产劳动及医院、防疫站的工作;五年级学生则结
合专业,到基层参加医疗网和防疫网的建设工作。毕业实习采取城乡轮换、大
中小医院结合的办法,即把学生分成两批,轮流安排到省、市级医院实习24周,
县级医院实习20周,然后再到区、乡级卫生院或卫生所实习8周,以便从中学
习有关的临床医疗知识和经验。
1961年后,全省各高等学校贯彻《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
案)》,总结了“教育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改变了生产劳动过多和以生产劳动
代替生产实习的做法,恢复了以教学为主的正常工作秩序,并按照教育部颁发
的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重新全面安排了教学、实验、实习和生产劳动的时
间。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修订的教学计划规定:5年总学程
256周。其中理论教学147周,教学实习5周,生产实习10周,专业生产劳动
10周,公益劳动10周。东北农学院农学专业修订的教学计划规定:4年总学程
204周。其中理论教学133周,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22周,生产劳动4周。哈
尔滨医科大学医学专业修订后的教学计划规定:5年总学程259周。其中理论教
学192周,教学实习结合临床教学进行,毕业实习于最后一学年进行,共46周,
其中包括在基层卫生机构(如县医院等)实习4—6周,生产劳动共16周(每
学年4周)。
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中,行之有效的教学、实验、实习和生产劳
动的合理规定与正常作法受到了严重破坏,普遍实行的是“以干代学”、“以生
产劳动代替生产实习"。其结果,既破坏了系统的理论教学,又破坏了生产实习、
生产劳动的正常进行,降低了教学质量。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全省各高等学校经过拨乱反正,以
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正常轨道。根据教育部和中央有关部委颁发
的各类专业参考性教学计划,全省各院校重新修订了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把生
产实习作为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对学生进行思想
政治教育和专业思想教育,使学生巩固所学理论和获得生产技能与管理知识,锻
炼提高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全面合理地安排教学、实验、实习、生产劳
动的时间。多数院校还制订或修订了生产实习大纲,建立起比较合理的生产实
习规章制度。
各高等学校对生产实习的任务要求、次数、时间等,都按专业的性质和特
点作出了具体安排。黑龙江大学文科很重视高年级的业务实习和结合专业的社
会调查。历史专业安排学生到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业务实习5周;政治经
济学专业安排两次业务实习,一次统计实习5周,一次经济实习5周。有的专
业还安排教育实习4—6周。很多专业都把业务实习、社会调查同学生写作学年
论文或毕业论文结合,同时事政治学习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工科院校在修
订教学计划时,重新规定生产实习和专业劳动10—14周,要求“每次实习都应
尽可能与理论教学、专业劳动相配合,按照大纲进行。”农业劳动与建校劳动等
时间较少,工业劳动则力求结合专业。东北农学院等农业院校修订教学计划时
安排教学实习3周,主要用于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土壤学、农业气象学、耕
作学等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习;生产实习20周,在校内外有条件的场所进行,
并强调争取使学生能较完整地参加主要作物的一个生产周期或其主要环节,掌
握生产技能,实习结束后写出生产实习报告。哈尔滨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在修
订五年制医学专业教学计划时规定:前四年安排劳动6周,可结合专业进行,也
可参加生产劳动和公益劳动;第五学年的劳动结合毕业实习进行,不专门安排
时间。在教学过程中的实验、实习课要加强科学实验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学会
科学研究的方法,并接受有关调查研究、查阅文献、科研设计、数据处理和总
结报告等方法的初步训练。毕业实习在最后一学年安排42周,主要在县或县以
上医院进行,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为主,也可以安排一部分时间在其
他临床学科进行。哈尔滨师范大学等师范院校在修订教学计划后规定:各专业
一般安排教育实习6周,学校教育专业的实习则为12周。教育实习以课堂教学
为主,同时但任一定的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发毕业证书。文科专
业还要进行社会调查,一般2周,外语4周,学校教育专业6周。理科专业安
排专业实习4—7周,音乐、美术专业安排艺术实践9—18周。通过艺术实践,
丰富学生生活感受,进行创作练习,锻炼深入生活,表现生活的能力。
为了组织安排好生产实习,全省各高等学校都较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除
了加强各院校附属工厂、实验农场、实验林场、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等附属
部门的建设,为学生提供固定的生产实习场所外,各高等院校还根据学生多、任
务重、实习场所少等实际情况,同省内外工矿、企业、医院、学校、商店、农
村和科研单位建立联系,为学生生产实习提供条件。但由于时值改革开放时期,
许多工矿、企业均强调自己的经济效益,对高等院校学生的生产实习重视与支
持不够,给实习带来一定困难。经过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市等教育部门的帮助,
全省各高等学校学生生产实习场所逐步增多,困难有所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