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组织领导和政工队伍
一、清末和民国时期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黑龙江法政学堂、两级师范学堂优级师范选科根
据清政府制订的《各级学堂管理通则》,均设有“学监"或“舍监",并在教师
人选上十分注意“推择品行端正之员以资表率。”还明确规定:“学堂教习人员
如有明倡异说,下犯国宪及与各教纲常显相违背者,查有实据,轻则斥退,重
则革办。”
中华民国成立后,于1920年(民国9年)前后,各校先后取消“学监"或
“舍监”,设立训育主任、训导员,并在教师中采用“导师制”,由教师分担训育
责任。
二、东北沦陷时期
日本侵略者为加强对高等学校的统治,从1932年起即实行以日本人为中心
的“日满共学制",从此各校逐年增派日本教职员并增招日本学生。据1943年
统计,设在黑龙江地区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农业大学、
佳木斯医科大学等8所院校校长均由日伪政府调配的日本军政人员担任。在8
所院校410名教职员中有日本人298人,占教职员总数73%;在2 702名学生
中有日本学生1 513人,占学生总数56%。与此同时,在各大学行政管理机构
中都设有学生科(也称“生徒科”)或训育科和学监。科长、学监均为日本人,
其中多数是由日本关东军、日本宪兵队派来的特务任职,其职责是监督学生的
思想和行为。
三、解放战争时期
从1946年起,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党组织选派了大批
德才兼备的干部到校担任领导工作。各校均设有政治处(或政治辅导处),在学
校的基层单位和学生中设有专职政工干部,负责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一)领导管理体系
新中国建立后,全省高等院校在继承和发扬老解放区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根
据中央有关指示和历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完善管理机构,
逐步建立起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系两级党政部门共同负责、齐抓共管的
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党委的领导管理体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
规定,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党委的一项主要任务。因此,全省各院校
都以党委为主,加强了对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各院校党委始终把
思想政治工作列为重要议题,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布置检查和解决实际问题。同
时发挥组织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和宣传教育。从建国初期起,各院校都建立起马列主义教研室,1980年以后相
继建立了德育课教研室,以加强学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革命理想教
育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各院校还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了共青团、工
会、学生会和其他群众组织,分别规定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发挥党的助手和
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成为对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
1980年4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提出《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的意见》以后,各院校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在校、系两
级都指定一名副书记主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普遍设立了学生工作部,同
共青团、学生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共青
团组织的作用,各院校均按在校学生人数多少配备了专职的团干部。凡在校生
4 000人以下的院校,团委都配备3—7名团干部,超此人数的则有所增加。
在系一级,按照党章规定,在校党委领导下都设立系的党总支委员会,负
责全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团结和教育全系人员贯彻执行党委、校
务委员会的决议,保证监督系务委员会决议的执行和本系各项任务的完成。在
系的党总支领导下,各系在教师、职工和学生中都分别建立了党支部,主要任
务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教育党员模范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和学习任务。系还建立有共青团总支,在班级设立团支部,在全系建立校工会
分会、校学生会分会。这些群众组织分别负责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
作,带领全体成员,模范地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教学、行政工
作和学习任务。
2.行政领导管理体系
中国建立初期,全省高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由学校党委统一领
导和管理,行政领导部门则主要领导和管理教学、科研和总务等行政工作。1957
年,毛泽东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思想政治工
作,各个部门都要负责。共产党应该管,青年团应该管,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管,
学校的校长教师更应该管。"从此,各院校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注意发挥校长等
行政领导的重要作用,把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把学生的思
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的行政管理密切结合,把德育与智育紧密结合,贯彻执行德、
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在广大教师中则积极提倡既教书又育人,反对只
管教书的偏向。从1980年起,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各院校在校、系两级都指定1名副校长、副主
任专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还根据在校生人数多少等具体情况,在系里配备
了政治辅导员或专兼职的班主任,进一步健全了政治辅导员制度或班主任制度。
与此同时,进一步发动各学科教师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注意发
挥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师和各学科骨干教师的积极作用,形成教书育人的良好风
气。1983年以后,各院校还先后建立了以学校主要领导为首的学生工作领导小
组或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进一步加强了学
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开展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以便加强科
学管理,并根据大学生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力求收到实效。
截至1985年,全省高等院校由于不断加强和改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与管理,形成较完善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出现了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
政分工不分家,各司其职,目标一致,相互协同,密切合作,齐抓共管,综合
治理的新局面。全省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做到领导力量集中,协调能力强,
渠道畅通,信息灵敏,反馈及时,有的放矢,收到实效。
(二)政工队伍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各院校党委逐步建立起比较健全的政工队伍。“文化大革
命"期间,这支队伍遭到了严重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国家教
委的指示精神,对高校政工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截至1984年,各
高校已建立起一支以专职干部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的稳定的思想政治工作队
伍。这支队伍是由专职政工干部、专业教师、兼职班主任、学生骨干几部分人
组成。
1.专职政工干部。是指分管学生工作的校、系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工作
人员、马列主义教研室和德育教研室的专职教师、专职共青团干部和政治辅导
员。其中校、系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培养和训练基层政工干部,协调各方面的力
量和对学生进行教育;共青团的干部,是各级党政领导的助手,以团的组织系
统为主干,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马列主义教研室和德育教研室的专职教
师,是以马列主义理论课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课为主要阵地,对学生系统
地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政治
辅导员是学校党组织派到学生年级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党的基层政工干部。
全省各校一般是按每100至150名学生配备1名专职政治辅导员,他们既是党
的政治工作者,又是青年学生的知心朋友,都是经过层层选拔产生的优秀干部、
教师和毕业生。他们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具有大学文化程度和一定思想理
论水平,政治工作能力强,年纪较轻,善于联系学生,热爱青年工作,有朝气,
有干劲。
全省各高校政治辅导员的主要职责:
(1)在协助有关教师上好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学
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2)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形势任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道德品质教育,
并协助有关教师上好形势任务课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课。
(3)配合政治课和业务课的教学,了解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围绕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等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4)指导学生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和。五讲、四美、三热
爱"等活动。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解决学生日常生活问题;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
和教育学生积极参加军训、劳动和实习,并做好思想工作。
(5)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学生管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班主任,搞好学
生品德评定、“三好”评比,助学金分配和毕业鉴定,以及对学生的奖惩、学生
的毕业分配等工作。
(6)做好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以及培养学生骨
干队伍。
(7)关心和指导学生的社团活动、科技学术活动、文艺活动、社会服务活
动,并使之纳入学校工作的健康轨道。
2.专业教师兼班主任。他们是学校和系派到学生班集体的指导教师。一般
是由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强、学生信赖度较高的中青年骨干教
师兼任,在系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这些教师,各校按照规定减免他们的
教学工作量,并建立了班主任岗位责任制、班主任工作例会制度。为了充分发
挥专业教师的优势,哈尔滨工业大学于1980年还聘请校内100余名教授、副教
授兼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全省各院校专业教师兼班主任的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校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积极配合
党、团组织和政治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分析各个时期学生的思想动
态,引导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
(2)深入班级,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情况,指导学生学习,协
调教学工作。
(3)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指导班委会工作,积极开展班级活
动。
(4)配合政治辅导员,搞好品德评定、“三好”评比、学年或毕业鉴定。对
学生选修、免修课程,对评选优秀学生、学生毕业分配的去向,对学生的奖惩、
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评定以及升留级等学籍管理问题提出意见。
3.学生骨干。是指学生中的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的干部、广大的党员、团
员以及“三好”学生等先进人物。他们在学生中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是党联系
学生的纽带、桥梁,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网的基点。他们通过共青团、学
生会组织活动和个人影响,协助年级党团支部、班委会、政治辅导员、班主任
教师做思想政治工作。
各院校都十分重视专兼职政工队伍的培养和提高,普遍地采用了讲党课、学
习进修、抽调轮训、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多种形式,以提高政工人员的政治
素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1984年,各院校党委都先后召开了全校思想政治
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在此基础上,于同年4月,省委宣传部、省高教局、共
青团省委和省教育工会,联合召开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和先进集
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
科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齐齐哈尔师范学院等院校的59个基层单位以思想政治
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104名政工干部以优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
截至1985年,全省高校专兼职政工干部有4 279人,其中专职学生政工干
部为626人。在专职政工干部中党员占9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
8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