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体育、卫生和军训 一、清末时期
根据清政府《奏定高等学堂章程》,黑龙江法政学堂、省城齐齐哈尔优级师
范学堂都开设体操课,每周3学时。教学内容有普通体操和兵式体操,其中普
通体操教以准备法、矫正术、徒手哑铃、球竿棍棒等;兵式体操主要进行兵式
教练(见第三节军事教练)。
二、民国时期
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仍按旧制规定开设体操课。1922年(民国11年)国民
政府颁发《课程纲要(草案)》,将体操课改为体育课,每周2学时,以田径、球
类运动为主要内容,有的学校还增设器械运动和拳术等。东省特别区师范专科
学校从1931年起增设了体育专修科,培养中学体育师资。这一时期,各高等学
校虽都规定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但因缺乏组织领导,也未安排具体活动时
间,所以多是自愿参加,经常流于形式。
三、东北沦陷时期
1938年1月实行“新学制”后,伪民生部颁发《关于学校体育教授要目》,
规定各学校每学年都开设体育课,教学时间有所增加,教授内容有教练操、基
本操、应用操、游戏及竞技操、整理操和团体操等6种。1940年,哈尔滨工业
大学调整教学计划时规定,土木、建筑、电气、机械、应用化学、采矿冶金6个
学科4个学年都开设体育课,第一学年每周4学时,第二三四学年每周2学时。
同年,哈尔滨农业大学成立后,设农学和兽医2个学科,在3个学年中也都开
设体育课,每学年每周2学时。1943年,为适应战时需要,各高等学校的体育
课都改为体练科,进一步增加了军事体育的内容。1944年,伪文教部颁发《学
校体练科教授要目》,完全照抄日本教材。其主要内容有:(1)队列。(2)徒手
操。(3)单杠与器械操。(4)田径。(5)一般综合性游戏。(6)舞蹈。(7)球
类。(8)角力。(9)综合训练。(10)卫生训练。其中除游戏、舞蹈外,其它各
项高等学校都必须安排,但在实施中,大都是教师会什么教什么。在教法上按
“老三段"(准备段、基本段、结束段)进行“填鸭式”教学。这时期,高等学
校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比较活跃,多是开展篮球、排球、冰球等运动。哈尔滨
工业大学篮球队曾多次获得全市篮球赛冠军,冰球及花样滑冰等项目也开展得
较普遍,足球队有过击败外籍“日新足球队”的记录。该校每年都举办秋季运
动会,大型体操表演和叠罗汉等集体项目都很壮观。在1939年6月哈尔滨市全
市运动大会上,该校男子组800米接力赛曾获得优胜奖。
四、解放战争时期
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为适应战争需要,一般都以政治理论政策教学为主,未
正式开设体育课,但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开展得比较广泛,经常组织篮球、排
球比赛和扭秧歌等活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的体育工作.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国家体育
运动委员会的要求,逐步较全面系统地开展起来,日益走上正规化、制度化和
经常化发展轨道。
(一)体育课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规定,黑
龙江地区高等学校体育课为一二年级的公共必修课,每周2学时,共140学时。
但当时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师都是根据本校条件,自行确定教学内
容。一般多以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垒球)为主,少数学校也把
田径、体操(徒手操)等列入教学内容。
1951年,东北教育部组织东北地区部分高校体育教师,参照苏联高等学校
体育教学大纲和《劳卫制》内容,编写了东北地区《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
教学内容以田径、体操为主,配合一些篮球、排球、游戏等。至1956年,全省
高校基本上都使用了这部大纲。从1953年开始,部分院校开设了滑冰课,至
1956年在全省高等学校普遍开设滑冰课的同时,还制订了冰上体育教学大纲和
。进度计划,培训了一批冰上体育教师。
1956年,教育部颁布第一个全国统编的《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
全省高等学校按照这部大纲,并结合各校特点确定以田径、体操为基础,配合
球类和季节性滑冰游泳等为教学内容。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学院等还确定
在一年级开设普通体育课,二年级开设专项提高课,即按学生健康状况和技能
‘水平分成健康组、体弱组、保健组或按《劳卫制》通过情况分甲组(通过)、乙
组(未通过)、丙组(残疾、慢性病)授课。
1958年,在全国“大跃进"形势的影响下,全省高等学校开展了“教育大
革命”,对体育课教学进行了改革。主要是搬用了军训的“三从一大”(从实战、
从严、从难出发和大运动量)的训练方法,不顾学生的身体条件,违反循序渐
进的教学规律进行体育训练,没有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1959年至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和国家出现经济困难,学生体质有所下
降,各高等学校的体育课多采取上保健课的形式,以简化太极拳和传统性保健
操为主进行教学。有的学校也开展一些篮球、排球等活动。
1962年以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和贯彻“高教60条",全省高等学校的
体育课恢复正常,各高等院校仍执行全国高等学校参考使用的教材纲要和教学
参考书。纲要内容分基本教材和选用教材两部分。基本教材占总学时的65%,选
用教材占35%。教材内容以田径、体操为主,并把武术(初级拳1、2、3路长
拳,初级刀剑和简化太极拳)列入教材,同时保留了《劳卫制》项目和军事训
练内容(行军、越野、越过障碍等),各校在选用教材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生“停课闹革命”,全省高等学校的
体育课都被迫停止。1972年,全省高等学校招收工农兵学员入学,体育课也随
之恢复,但一般都按“五·七指示"要求,实行军体结合,把野营拉练、军事
操练等纳入教学内容。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省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得到全
面恢复。
1978年,教育部组织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体育教师修订《高
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随后又编写了教学参考书。全省高等学校根据全
国统编的体育课教学大纲和参考书,重新修订自编的大纲和教材。教材内容有
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滑冰、游戏和艺术体操等。
1981年,省文教办公室根据全国统编的《高等学校普通体育课教学大纲》和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及本省气候、场地、设备和师资等条件,
组织全省高等学校20多名体育教师编写了《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
该《大纲》提出体育课教学可根据各校情况分别采用下列形式:即一般开设2年
普通体育课,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3年体育课。第一学年开设普通体育课,以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项目为主要内容;第二三学年对体育基础较好、有一定专
项爱好的学生,开设专项提高课。
1983年9月,省高等教育局发出《关于认真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
纪要>的通知》,并于同年12月召开全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会议。贯彻《通
知.》精神,全省高等学校根据会议要求,普遍检查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
规定(草案)》的落实情况,并制订了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体育课教材改革方案,
进行试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和黑龙江大
学等院校还陆续开设了研究生的体育课,教材以球类为主,并有健美操、武术
等选项内容,时间定为一年。
1985年,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印发部分高等学校修订<高等学校普通体育
课教学大纲>座谈会情况汇报的通知》,省高教局和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研究会
根据《通知》精神,先后在东北林业大学、大庆石油学院、齐齐哈尔师范学院
召开会议,布置自编教学大纲,交流试行大纲的经验,肯定了体育课教材突破
旧框框的约束,进行教材改革的尝试。其中有:(1)精简教材。减免了过于复
杂的技术性内容(如跨栏、背越式跳高、标枪等),增加了民族形式的武术、气
功等内容和教学时数。(2)开设了多种项目的专项课(如田径、球类、艺术体
操、健美操、武术、气功等)。大多数高等学校的教材以田径、球类、武术、滑
冰为主,每门课都增加了课堂练习。有的学校还编写了艺术体操、健美操、垒
球、旱冰、气功等专项教材,开设了以武术、气功为内容的保健班。
(二)课外体育活动
1951年8月,政务院下发了《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规
定除体育课、早操和课间活动外,每日课外体育、娱乐活动时间以1小时至1小
时半为原则。据此,黑龙江地区各高等学校都统筹安排了学生每日学习、早操、
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的时间。
+在早操方面,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等院校,都规定学生
每日必须出早操。至1953年,全省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早操活动已经形成制度。
早操的组织形式,多数以班级为单位,也有以系科分片或全校统一出操的。除
做徒手操外,还有跑步、打球、练武术等活动。东北农学院从1953年起还建立
了早操活动的检查、评比制度。
在课间操方面,根据学校的规模和上课换教室的具体情况,分为3种类型:
规模大的学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因学生上课换教室距离较远,不要求学生必
须做课间操;中等规模的学校,如东北农学院、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等,上课
换教室的班级不作课间操,其他班级可分散做课间操;规模小的学校,一般以
班级为单位统一作课间操。
在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方面,按政务院规定,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每天午
后都安排1小时课外体育锻炼时间。活动内容有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游
泳、滑冰等,根据专业特点和季节变化,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哈尔滨工业大
学还在学习苏联《劳卫制》的基础上,制订了《体力章》体育锻炼标准,在校
内试行。其中主要锻炼项目有田径、体操两项,采取良好、及格二级评定法,成
绩纳入体育课考试内容,影响升留级或学籍。同年冬季,哈尔滨市体委制订了
《冬季体育锻炼标准》,哈尔滨市的高等学校都按照这个标准开展了体育锻炼活
动,并测验了达标率。
1954年5月,国家体委、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青年团中央、全
国学生联合会发布《关于在中等以上学校中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联合指示》,
要求在全国中等以上学校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的体育制度(简称“劳卫
制”)。黑龙江省各高等学校据此开始推行“劳卫制”预备级和试行“劳卫制"。
哈尔滨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哈尔滨市首先确定东北农林学院为试点学校。该院
为此成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和8个分会,建立起318个锻炼小组,开展经常性
的体育锻炼和每周定期竞赛活动,检查和测试锻炼成绩。1955年,哈尔滨市体
育运动委员会还召开“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向各级学校介绍推广东
北农学院推行“劳卫制”经验。从此,全省各高等学校先后普遍开展起“劳卫 。
制"活动,在各院校的早操和午后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出现了以锻炼小组或运
。
动队为单位,内容多样的体育锻炼活动。据1958年统计,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
通过“劳卫制”一级的有6 186人,二级的有3 979人,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
72.6%和46.9%;东北农学院学生“劳卫制"合格的共1 727人,占全院学生
总数的92.3%。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全省高等学校的课外体育锻炼也搞起
“高指标"的达标测验。东北林学院在校内举办了多项目、综合性的“循环杯”
竞赛活动,比赛项目有男女篮球、男女排球、男女乒乓球、男子手球、男子举
重、男女混合万米异程接力和体操等。1959年,该院还开展“哈尔滨一北京"象
征性长跑,完成长跑的学生有2 000多人。同年,东北农学院开展了“百队上场,
千人参赛”的班级篮球赛,入冬后又组织320个小组、1 600名学生参加哈尔滨
市冬季冰上通讯赛。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和东北农学院还同时开展冰
上、引体向上(女俯卧撑)和长跑3项活动的“千分制锻炼”活动。
1959年至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由于学生健康水平下降,各院校对参加早
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不作统一要求,“劳卫制”锻炼也走向低潮,直至中断。
1962年,国家经济形势好转和贯彻“高教60条"后,各院校的课外体育活
动逐步恢复。
1964年,各院校在课外体育活动中,开始推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到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停止实行。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生“停课闹革命",全省高等学校的
早操、课间操和一般的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等均同时停止。
1972年9月,全省各高等学校全面复课,课外体育活动也逐步恢复。早操
时,一般做广播体操。黑龙江中医学院等院校,在早操时间还不定期地举行全
院大会操,并进行评比。各院校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多由班级、共青团支部
组织学生参加长跑、球类比赛、游泳等活动,体育教师下系包班指导。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省各高等学校的课外体育活动进
一步较广泛地开展起来,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1979年10月,教育部、国家体委颁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草
案)》后,全省各高等院校都坚持组织学生每天做好早操和课间操,并把每周参
加2学时以上的课外体育活动列入课表,保证学生每天都有1—2个小时的体育
锻炼时间。
1982年8月,国家体委颁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省高等院校都按照规
定的项目,组织学生开展锻炼,普及率逐年增大,达标率逐年上升。1985年,省
教育委员会和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研究会共同举办了“黑龙江省体育锻炼标准
达标通讯赛”,达标率又有显著提高。
80年代,各高等院校在课外体育活动中,还出现了由校内单项体育协会组
织开展武术、气功、健美操、艺术体操、拳击、足球、滑冰、棋类、桥牌等许
多专项体育活动。各个院校活动的内容不一,各具特色,且都有良好的效果。
在开展课外体育锻炼的各个历史时期,全省各高等院校大都建立了奖励和
表彰制度。70年代,部分高等院校把体育锻炼达标成绩列为体育课评分内容;80
年代,部分高等院校又把学生出操率和达标成绩同评定“三好"学生、评定奖
学金挂钩。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东北农学院、黑龙江中医学院等,每年都对
达标学生、体育积极分子和优秀体育干部给予物质奖励。东北林学院对获达标
成绩前10名的班级授予先进集体称号。齐齐哈尔轻工学院设立了体育基金,奖
励开展体育活动成绩显著的优秀体育委员、班级和辅导员。
(三)运动队训练和运动竞赛
1950年至1955年,黑龙江地区各高等院校大都建有田径、体操、举重、篮
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和冰上项目的运动队。但由于当时体育师资少、场地
不足、设备条件差,对运动队的训练较少。主要是在春秋两季进行长跑、田径、
体操、球类和举重训练。有条件的院校,在冬季浇冰场进行冰上项目训练。各
种项目的训练均由体育教师担任教练,平时每周训练2—3次,每次90分钟,比
赛前增加集中训练时间。1956年以后,由于体育师资力量得到充实,场地逐步
增加,.校内外的竞赛活动频繁开展,运动队的训练也抓得较紧,训练水平有了
显著提高。训练的重点项目有田径、体操和举重,球类次之。
在运动竞赛方面,从1950年起,黑龙江地区各高等院校除在校内组织班级
之间、系科之间的篮球、排球、体操等单项比赛和每年春季或秋季举办全校性
田径运动会,并逐步形成制度外,全哈尔滨市高等院校校际之间,每年都举办
球类、体操、田径等单项比赛。从1952年起,哈尔滨市高等院校开始组织校际
之间的篮球赛;从1955年起,全市高等院校又组织排球赛;从1956年起,全
市高等院校还组织体操比赛。1956年6月,哈尔滨市高等院校召开了首届全市
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并从此形成惯例,每1—2年召开1次。从这时起,凡是东
北地区或全国各专业系统召开田径运动会或组织球类、举重、滑冰等项目比赛,
哈尔滨市高等院校都派代表队参加。
1958年,为迎接全国第一届运动会,省教育厅和省体委从全省各高等院校
抽调一批成绩较好的运动员,分别组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体
操、举重及冰上代表队,集中进行训练,并参加了比赛。
1960年至1963年,因受经济困难和学生体质下降的影响,各高等院校的运
动代表队除个别重点项目外,多数都中断了训练,1964年训练工作才得到恢复。
与此同时,全省各高等院校校内外的篮球、排球、体操和田径比赛,均定期进
行。从1962年开始,哈尔滨市还举办了大学生速度滑冰竞赛,至1964年每年
均举办1次。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高等院校全面停课,学生运动队训练
和竞赛活动也被迫停止。1972年9月,全省各高等院校招收工农兵学员入学,校
内和校际之间的篮球、排球、体操、冰上等单项竞赛活动和学校田径运动会逐
渐恢复,并逐年增多。适应竞赛的需要,各高等院校的运动队训练也逐步开展
起来。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从1977年9月起恢复高考招生,全
省高等院校全面恢复了运动队的训练。随着全省高等院校运动竞赛活动不断增
加,各院校重新组建的各单项代表队也日益增多。除田径、球类、滑冰等代表
队外,不少院校还组建了艺术体操等代表队。
为提高运动成绩,哈尔滨电工学院等一些高等院校在高考录取新生时就注
意挑选运动成绩好的学生入学,充实运动队,进行再训练。1984年教育部提出
在高等学校中办高水平的运动队以后,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局批准黑龙江大学从
中学生和省体育工作队转业的运动员中招收一批运动员,入校后先办预科,经
过文化补习,考试合格后再升入本科,组成全省高等学校第一支高水平的运动
队。黑龙江中医学院田径队与哈尔滨市体育工作队合作,还组建了哈尔滨市第
一支市校共建的田径队。
从1977年起,全省高等院校普遍恢复每年春季或秋季举办全校性的田径运
动会。篮球、体操、冰上等单项赛,除在校内各系、各班级之间经常进行外,在
校际之间也定期开展。其中,篮球比赛:从1952年哈尔滨市举办全市首届比赛
起,至1985年累计举办了13次。1979年和1985年哈尔滨市举办全省大学生篮
球赛2次。排球比赛:从1955年在哈尔滨市举办首届比赛起,至1985年共举
办12次。1980年、1982年和1984年还连续举办全省大学生排球赛3次。体操
比赛:1956年至1965年,哈尔滨市高等学校共举办4次,1981年10月至1985
年11月又举办了4次。其中1984年11月哈尔滨市大学生体操比赛,首次将艺
术体操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冰上比赛:从1962年首次举办哈尔滨市大学生速度
滑冰比赛起,至1964年共举办了3次外,1980年12月至1985年1月又每年举
办1次共6次。田径比赛:1978年6月经省文教办公室和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
研究会决定,举办了全省首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并于此后与哈尔滨市大学生
田径运动会交替,隔年举行1次,至1985年共举办了4次。
此外,凡是东北地区、全国性或世界性的有关比赛,在省教育厅、省文教
办公室和省体育运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全省高等学校都争取选派运动员代
表队参加。1958年5月在莫斯科的国际举重比赛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黄强
辉以319.5磅的成绩打破了轻量级挺举世界纪录;同年10月,该校航模队海
锦涛、马福生、叶树钧在A一2级牵引模型飞机测验中均获900分,达到国际历
次比赛的最高成绩。同年12月,该校航海多项运动员汪聿瑛、朱立及助手方淑
芬等4人以226.2分的成绩,破女子手旗1958年224.9分的国际最高纪录;
郎仲等7名运动员以1273Ⅳ9的成绩破男子荡浆12710Ⅳ的国际最高纪录。1982年
8月,首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在北京召开,黑龙江省高等院校组成以谭学儒为领
队(兼教练)的20名(男14名,女6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比赛。比赛结果,
牛健获男子800米第4名、1500米第5名;黄宝忠获5000米第8名、1000米
第2名,刘宝义、李晋年获跳高第8名;孙国祥获10项全能第4名。女子获4
×100米接力第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