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卫 生
一、清末和民国时期
黑龙江法政学堂、齐齐哈尔优级师范学堂和东省特别区的高等学校,对学
校的环境卫生和学生的个人卫生,都有一些具体规定。有的学校还制订了卫生
管理细则,如定期组织工人或学生清扫宿舍、食堂、盥所、浴所、养病所、厕
所;指定教员兼管学生宿舍、作息和生活起居事宜,检查照料学生食宿、洗漱、
换洗衣服、晾晒被褥、定期沐浴、禁食烟草;还有聘请医官,防治疾病等。
二、东北沦陷时期
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都规定在学生入学前,必须递交公立医院的身体检查
书,入学考试前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才准予参加考试。对在校学习期
间的学生,还规定了严格的作息制度。国立哈尔滨学院规定,学生早7时在前
庭集合进行“皇居遥拜”,作“建国体操”,然后“朝食",上午8时开始授业,
12时“昼食”;下午2时半授业完毕,3时至5时体育活动、“入浴”,然后“夕
食”;晚6时半至10时自习,然后“点呼",10时半“消灯”就寝。学生平时不
准离校,星期三和星期日才允许外出。各院校对环境卫生,实行分担区制,定
期由学生进行“大扫除"。学生宿舍、食堂由“舍监"管理,要求被褥、服装、
餐具必须整洁。各院校还根据东北“三寒四温"的气候特点,注意冬季采暖和
疾病防治。学生患病必须交医师诊断书,才能准假。哈尔滨工业大学规定,学
生患病7日以上须交医师诊断书,并由“舍监”证明;连续患病2个月以上,交
医师诊断书,经校长批准可休学1年;学生因病退学也须交医师诊断书,经校
长批准。
三、解放战争时期
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在招收新生时都有身体健康的条件要求。东北军政大
学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报考的学生必须是“品行端正,出身纯洁,身体健
康,无不良嗜好与恶性传染病者”。入学前首先必须进行“口试与体格检查",然
后才能进行学科考试。在建校劳动中,各院校都组织师生亲自动手,自力更生,
维修校舍,植树种草,建立整洁卫生的学习环境。在经常性的卫生保健工作中,
各院校都设有简易的校医室或卫生室,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学校环境
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治常见疾病。在学生生活管理上实行军事化,建立严格统
一的作息制度,定期组织学生清扫校庭、教室和宿舍以及拆洗被褥,要求被褥
和洗漱用具、餐具要摆放整齐,衣物要整洁卫生。此外,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
还尽可能地调剂食堂伙食,注重饮食卫生,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根据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在各个历史阶段
颁发的关于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要求,全省高等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广泛深入
地开展了学校的卫生保健工作。
(一)医疗保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根据1951年8月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
健康状况的决定》,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针对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社会活动较多,
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全面调整和安排了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时间,规定每
日上课、自习(包括实验)时间为9小时,睡眠时间为8小时,体育、娱乐活
动或生产劳动时间为1小时或1小时半。同时,由省教育厅会同卫生部门、教
育工会、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学生联合会组成了学校保健指导委员会,负责指
导、检查高等学校学生的保健工作。各院校内也建立了校保健委员会或医务室
(有的称卫生室),负责管理学校卫生和医疗工作。在防治严重的慢性传染病和
常见病的同时,指定女教师或女辅导员加强了对女学生的保健指导。
1954年6月,高教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发出《关于学校保健工
作的联合指示》。根据这个指示,全省高等学校建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各高等学校的医务室或卫生室统一改为校医室(所)。校医室根据省、市、学校
保健指导委员会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要求,积极进行卫生宣传教育,重视
培养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防疫、保健、搞
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等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全省高等学校普遍开展了包括卫生保健
在内的“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竞赛活动。东北农学院提出大干40天,
实现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等“十面红"。哈尔滨师范学院在“全面跃进"中获得包
括体育锻炼、卫生保健、食堂伙食和生活服务等“十四面红旗"。
1959年至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由于粮食数量减少,副食品缺乏,师
生营养不良,健康水平下降,很多人患浮肿、肝炎、肺炎、妇女病等疾病。据
1961年3月东北重型机械学院调查,全校师生患浮肿病的人数由1960年末的
570人增加到700人,占全院师生总数的39%左右,有的教研室达到60%至
80%。全院女学生122人中有83人患妇女病,占女生总数的68%。此外,在师
生中还有一些人患肺结核、斑疹伤寒、肝炎等疾病。针对广大师生的健康状况
下降的情况,各高等学校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证学生、教师
身体健康的紧急通知》精神,采取各种措施以加强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首先,
适当控制学时,严格限制校内外劳动和社会活动时间,加强生活管理,实行劳
逸结合;其次,加强学校医务室(所)领导,积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开
展防治疾病工作。各高等学校医务室(所)添置医疗设备,增强医务人员责任
感,对患病师生进行身体检查,设立住院处、肝炎疗养室和女生卫生间,治疗
浮肿病、肝炎、妇女病以及防治小儿麻痹、麻疹、伤寒、流脑、食物中毒、胃
肠炎等疾病,收到显著效果。
1965年9月以后,全省高等学校积极贯彻毛泽东主席“七·三指示”和高
教部发布的《关于增进高等学校学生健康,实行劳逸结合的若干规定》,进一步
检查了学生学习负担和健康情况,作出《关于减轻学习负担,实行劳逸结合,促
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规定,确定文科学生的学习活动每周不超过50小时,
理、工、农、医各科不超过54小时。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高等学校的卫生工作受到严重破坏。1972年,虽
然招收了工农兵学员入学,各院校全面复课,对卫生工作进行了一定的整顿,但
始终没有得到全面恢复。
1977年至1985年,全省高等学校贯彻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等发出的
《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
议纪要精神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等一系列文件精
神,加强了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分别制订实施方案,采取各种措施,开展
医疗保健工作。恢复、健全了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制订了卫
生工作规章制度。充实校医室,规模较大的院校还将校医室扩建为医院,增设
科室和住院处简易病床,添置医疗器械,改善医疗条件。校医室或校医院还努
力宣传和普及卫生知识,积极开展师生体格检查、接种和门诊治疗,做到中小
病症不出院(室、所),重病及时转院治疗,保证了师生的健康。
(二)健康检查和测试
从1950年起,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要求在新生入学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
凡发现患有急性传染病者,都限制其入学。每年春夏间,还设法对学生身体进
行重点检查,对患有慢性传染病者,劝其休学疗养,对常见病则积极给予治疗。
“文化大革命”后期,全省高等学校招收工农兵学员时,入学前的体格检查
未能坚持。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以后,新生入学前的体格检查制度又得到
了恢复。各院校还由校医院或校医室(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师生作健康检查。
对研究生和出国留学、培训和进修、考察人员的健康检查,各高等学校更为重
视,发现健康状况不适宜者,或限制其入学,或令其推迟出国。
1979年5月至7月,根据教育部、国家体委和卫生部联合向16个省市发出
的《关于进行中国青少年、儿童身体形态、机能和素质调查研究的通知》和
《关于试行高等学校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的要求,省文教办公室、省教育厅和
部分高等学校组成调查组,对全省高等学校18—25岁共11 294名学生进行体
质测试(包括形态指标15项,机能指标3项,素质指标5项,共23项),并在
此次测试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此次测试的结果是:(1)身高、体
重、胸围和坐高4项指标,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在全国16省、市中除胸围外,
均列前6位。(2)5项素质指标在全国16省、市中排列顺序为:男子仰卧起坐
第7位,60米跑第8位,屈臂悬垂第10位,立定跳远第14位,400米往返跑
第13位;女子仰卧起坐第11位,60米跑第8位,屈臂悬垂第5位,立定跳远
第13位,400米往返跑第12位。以结果说明,黑龙江省学生的身体素质指标居
全国中下游水平。
1983年至1984年,黑龙江大学、哈尔滨科技大学、齐齐哈尔轻工学院、鸡
西矿业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院校为了解教师健康状况,分别对本院校中老
年教师进行了全面身体检查。检查中还特别对女职工进行了妇女病的普查。同
一时期,针对学生视力下降的情况,一些高等院校还对学生的视力状况作了检
查。这些检查,对了解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学生视力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
防治,提供了依据。
(三)饮食卫生
从50年代初起,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均认真贯彻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
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和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体委《关于开
展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指示》,加强了对学生饮食卫生的管理。对伙食管理员和
炊事人员进行了卫生教育,改正其不注意卫生的习惯,采取措施保证学生能饮
上热水,注意主副食的搭配和烹饪方法,提高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减少
疾病的发生。各高等院校在积极办好学生食堂的同时,还重视办好教工食堂。东
北农学院等院校在教工食堂开设了小吃部,为教工改善饮食提供了方便。
1959年至1961年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粮食供应减少,副食品缺乏,师生营
养不良,健康水平下降。全省各高等院校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保证学生、教师身体健康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师生自办农场、小片开垦荒
地或与农村的“人民公社”、“生产队"建立联系,种粮、种豆、种菜、饲养畜
禽,大搞代食品生产,帮助职工购买、储存粮菜和副食品,使师生员工生活供
应基本上得到保障。与此同时,都把办好食堂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
了伙食领导小组,开展政治进食堂、党政领导干部下厨房等活动。各院校的炊
管人员也大搞技术革新,制做新式炊具,实行粗粮细做,素菜荤做,设法提高
出饭率,解决就餐人员吃饱、吃好和省钱问题。对部分患病的学生和教职工则
单独安排食谱,有的还设了小灶、营养灶等。东北林学院在大搞炊事用具的技
术革新中,制做切菜机、和面机等炊事机械13种;改良炊事用具30多种,并
试行豆面双食法、水磨稀面烤蒸法、小麦和苞米面食用增量法等多种做饭法,提
高了出饭率,增加了饭菜品种,解决了学生饮食问题。
从1978年起,全省高等学校适应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就餐人数不断增加的
情况,扩建、新建了一批学生食堂、教工食堂,有的还建立回民食堂和教授餐
厅、学生夜餐部等,同时加强了学校卫生管理。各院校较普遍地建立起由学生
代表参加的伙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伙食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检查。在食堂管理
制度方面则进行改革,实行半企业或企业化管理,建立健全了《食堂工作人员
岗位责任制》、《伙食工作承包责任制》和《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按照
《卫生法》和《饮食卫生管理细则》,向炊事员宣传卫生常识,定期进行体检。各
院校食堂普遍实行食谱制,注重营养科学,增加主副食品种,做到“样多、卫
生、热乎、量足、便宜”和“周有小改善,节日有大改善",受到师生欢迎。东
北林业大学学生食堂由于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和卫生条件全面提高,1984年经
全省高等学校联评被评为一类食堂;1985年又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系统伙食工
作的先进单位,受到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总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的奖
励。
(四)环境卫生
50年代初,黑龙江地区高等学校根据省、市和本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的要求,开展了讲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加强了学校环境卫生
的整顿和管理,各院校都建立起教室、宿舍、走廊、校庭、公共场所等分担区
清扫责任制,进行经常性或定期的扫除,并组织检查评比;同时还开展广植树、
多种花活动,美化校园环境。
1958年以后,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健工作的联合
指示》和《关于在各级学校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和加强体育运动的通知》,全省高
等学校进一步健全了“爱委会”组织,制订了“除四害,讲卫生”(“四害"为
苍蝇、蚊子、老鼠、麻雀,麻雀后改为臭虫)计划,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
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风气;同时,组织师生走出学校,参
加社会的爱国卫生运动,成为全民“大除‘四害’,大讲卫生”的一支最活跃的
突击力量。
1963年2月,教育部、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
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以后,全省高等学校进一步健全了公共场所分片包干轮
流清扫和定期评比制度,评比后的优秀者由学校授予红旗。此后,各院校都涌
现出一批“优秀班级”、“五好寝室”等先进集体,学校的环境卫生进一步得到
改观。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高等学校的环境卫生受到严重破坏,校园垃圾遍
地,污物成堆,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在拨乱反正、恢
复整顿学校工作秩序的同时,也恢复和健全了校园及公共场所的清扫责任制和定
期检查评比制度。
1980年8月,教育部、卫生部颁布《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
以后,全省高等学校均恢复和健全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以除害
灭病为中心的卫生运动。一是粉刷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破坏弄脏了的墙
壁,油漆了门窗,装修了教室和实验室等,改善了室内环境卫生;二是维修了
浴池、理发室和热水炉等卫生设施,为师生个人卫生提供了方便;三是开展了
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使校园逐步整洁、美化起来。
从1981年起,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联
合发出的《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月的通知》和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
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行为美、仪表美、环境美)的要求,
全省高等学校从实际出发,制订了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党委、行政、工会、
共青团、学生会齐抓共管,连续4年,大力开展了搞卫生、树新风、综合治理
“脏、乱、差”的评比竞赛活动,并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各院校经过整修
和绿化,校容校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东北农学院在建校过程中,多次发动学生、
教工和家属清理建筑残土和砖瓦石块,平整土地,坚持环境卫生分片承包制,大
面积铺设沥青、水泥路面,植树、种草、建设大小花坛,美化小区,修筑院墙,
使学校面貌焕然一新,连续数年被省、市评为绿化和卫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