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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科研机构

  一、1966年以前的科研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1950年起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 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多数以教研室为主开展科研活动,仅部分基础较好的高 等学校建立了科研机构。
    哈尔滨工业大学以教研室为主开展科研活动,相继建立了磨加工、电加工、 远距离输电、自动学与运动学、轧钢机电力装配、锻压、透平、锅炉、水力机 械、轧钢设备、精密仪器、高压电器、电焊设备、电器仪表及测量技术等14个 研究室。
    东北农学院1950年11月设东北农林植物调查研究所(1953年9月改称林 业科学研究所,1954年10月与土壤科学研究所合并改称东北林业土壤科学研 究所,后迁往沈阳);1958年2月设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此外,在此期间,还设 立设备比较齐全的研究室88个。
    哈尔滨外国语专科学校(1956年改称外国语学院,1958年改建为黑龙江大 学)于1955年设科学研究处,统管全校教师进修和科研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 则由各教研室、编译室、俄语理论组和苏俄文学组结合教学进行。 哈尔滨医科大学于1954年设克山病研究委员会;1959年组建了森林脑炎 与矿山外伤病研究组、妇婴卫生研究组;1962年5月设放射病研究室;1965年 又成立了大骨节病研究组。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在此期间先后设立冻土、无线电、建筑物理、冬季施 工、污水污泥综合利用、防护材料、工程力学、供热与通风、电测技术与自动 化仪表等研究室。1962年经调整保留了防护材料(玻璃钢)研究室(后改为玻 璃钢研究所,1966年划归建材部)和工业废水水处理及放射性废水处理研究室 等。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普通高校的科研机构全部被冲 垮。
    二、1976年至1985年的科研机构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至1985年,全省普通高校逐步恢复了“文化 大革命”中被冲垮的科研机构,还相继新建了一些科研机构。截至1985年,全 省有26所院校经各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科研机构达240个,其中哈尔滨工 业大学等中央部、委所属院校设置的科研机构达13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