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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校管理机构

  学校管理机构分为行政管理机构和党委管理机构两个系统,这是与高等学 校领导体制的党政分工相适应,是遵循党政分开的原则设置的。
    一、行政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各院校行政管理机构基本相同,也比较稳定。一 般是在校(院)长领导下,设校(院)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总务处等, 规模较大的学校增设研究生处、函授处、外事处、保卫处、财务处、设备处、基 建办公室等(没有专设处的学校,也都设科)。各处、室的职责如下。
    校(院)长办公室是校(院)长的日常行政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根 据校长指示,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计划要点、报告、总结、规划、决议等文 件;协助校(院)长组织全校性的会议,并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各 单位拟订工作计划,并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办理与几个单位有关的综 合性工作;负责对校内外的联系,统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校的 公文收发、缮印、档案和机密文件资料的保管;负责全校的外事工作(设外事 办的学校,由外事办负责);掌握全校的统计工作等。
    教务处是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和检查各 系、教研室(组)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工作计划和审查教研室 (组)工作计划;组织和检查各系、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并组织全校性的教研会 议,交流教学经验;落实和检查全校教师工作量的执行情况,配合人事部门制 定教师的培养和提高计划;负责组织全校教材、讲义及教学资料的编写、审查、 经验交流及对内供应与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审查开课计划,制定课程表、考试 日程表和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调度教室、实验室及其他有关教学行 政方面的工作;组织学校招生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处理学生(包括研究生)的 学籍问题;检查教学质量,总结学生成绩,通过各系指导全校学生的自学活动; 计划和组织学生的生产实习和教育实习;会同有关单位管理校内外人员的进修 工作,并拟定本校教学人员到校外进修的年度计划;负责制订电化教学计划,进 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研究、制备及管理工作;负责夜大学、函授部等的规划和 组织管理工作等(设有函授处的学校由函授处负责)。
    研究生处是具体实施研究生工作管理的办事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 校(院)长领导本校研究生的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如制订培养研究生的发 展规划和招生计划;组织贯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和学位条例,拟订本校培养 研究生的各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审定各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培养方案; 协助各系督促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共同制定研究生的培养、学习计划,检查执行 情况;处理研究生的学籍问题,指挥调度、检查指导有关研究生的行政管理工 作;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做好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等等。没设研究生 处的高校,一般在科研处或教务处设研究生科,执行上述职能。
    科研处是管理全校科研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编制 全校科研规划,审查及汇总各系、教研室、研究所的科学研究计划,编制年度 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校科学讨论、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 奖励和推广工作,组织科学展览和科学研究经验的交流;组织各系、教研室、研 究所与有关厂矿、科研机关的联系与合作;负责全校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负 责制定、修改全校有关科学研究的规章制度。不设研究生处的学校,研究生的 管理工作也由科研处负责。
    人事处是管理全校人事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掌握全校 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负责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干部任 免、调配和提拔的具体行政手续;会同教务部门办理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图 书资料情报等人员的职称评审;负责教职工的鉴定、考核、考绩与奖励惩罚;负 责检查各单位使用干部的情况,配合有关单位进行提高与培养干部的工作,会 同教务部门制订培养和提高师资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校教职工 和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办理教职工请假、休假等事宜,办理 教职工的离休、退休和退职事宜,并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掌握全校 的工资、福利和人民助学金的评定调整,负责应届毕业生(包括研究生)的鉴 定并根据国家统一分配计划进行毕业生的分配,具体掌握全校的机构设置;统 一掌握全校的人事调查、统计、报表及其他日常工作等(其中有关学生工作,设 学生处的院校由学生处负责)。
    总务处 是管理全校总务后勤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全校 一般物资、备品等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调配、保养、维修及保管;会同有 关单位掌管全校教学和科研设备、仪器以及实验用品的计划、购置、调配与保 管工作;负责全校清洁卫生、校园绿化、交通运输、车辆、水暖、照明、招待 及其他行政事务的管理;负责全校房产维修、管理和师生员工的膳宿;负责全 校教职工和学生保健及公费医疗的管理;负责全校基建工作等(设有基建处的 学校,由基建处负责)。
    基建处是管理全校基本建设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编制和组织实 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年度基建计划,办理并负责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基建材 料和设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监督施工质量,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施工 验收;编制工程进度计划,编发工程进度简报;负责基建财务;负责工程技术 变更、工程质量评估、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外事处是管理全校外事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会同有关处、室 审定聘请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计划和人选,督促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协 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教师的教学、生活管理等;负责短期来访讲学的外 国专家、友人的接待工作;负责与国外大学或单位的联络、谈判及开展校际交 流,审核草拟协议书、意向书;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接受外国留学生,办理有关 手续;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留学生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计划遴选出国进 修生、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员,并负责政审、办理出国手续;负责出 国讲学、访问、考察的联系工作;制订外事经费年度预算计划;负责处理国际 友好交往的文件、书信等。
    保卫处是管理全校保卫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会同各部门做 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督促各部门机密、要害和薄弱部门的安全防范,依 靠全校教职员工保卫校内安全,整顿和维护治安秩序;查处一般刑事案件,协 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查明治安、灾害事故,提出处理 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安全等工作;加强对校卫队的领导,发挥校卫 队在维护学校治安中的作用;负责管理家属户口、集体户口,以及家属住宅的 安全保卫等。
    财务处是管理全校财务会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编制 全校的年度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编报季度预算和年度预算;负责组织制 订学校增收节支的措施,统一筹集、分配和管理学校基金;办理学校预算内外 资金收支的审核、出纳、报帐、记帐、报表等日常财务会计工作i制订学校的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监督、指导校内各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宣传、 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审查、会签校内各部门有关财务各方面的报告、 报表、协议,协助、督促财产管理部门加强对财产的管理等。
    劳动服务公司 是学校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开办各种企业(包括工厂、商店、饭店、招待所等),安置教工待业子女,做好 为教学、科研、生产、生活服务等工作。
    图书馆是全校的图书资料情报中心。其主要职责为:掌握全校图书经费 的合理使用,积极采集供应全校教学、科研所需要的书刊、资料;统一管理全 校的图书,以科学方法进行分类、编目、流通与保管,并开展参考咨询工作;使 书刊得到充分利用;培养图书馆的专业干部,并进行图书馆学的科学研究工作; 负责国内外图书资料的交流和交换工作;努力做好图书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 编译、复制、推荐和咨询工作;在业务上负责对各系图书资料室进行指导等。
    上述是各校基本的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的一般情况,根据学校规模大 小和实际工作需要,各校的机构设置有所不同,同一个学校也是根据不同时期 的工作需要,设置不同的行政管理机构。
    各校系、所一级的行政管理机构:一般都设有系、所办公室和系的若干专 业教学研究室及所的研究室、课题组等。
    系是学校按学科专业设置的教学行政组织。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制 订和实施本系的发展规划(如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及其调整改造、课程和学科 建设、教学改革方案、教材建设、实验室图书资料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 工作、国内外交流等)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领导全系教学工作,组织制订、修 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教育科学及教学法研究,提高教 学质量;组织全系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系师资队伍建设,如制 定师资队伍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制订进修提高计划并定期检查;负责对全系教 学、科研、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作及行政人员的考核、培养、使用、晋升、奖 惩、调动;负责聘任本系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教研室、实验室、资料室正副主 任,检查岗位职责情况;合理使用学校下达的经费和自酬资金,加强实验设备 和图书资料建设;制订本系规章制度;负责全系的安全保卫、保密、后勤等工 作f协同系总支抓好班主任工作及学生工作。
    研究所(中心)是学校教学与科研结合的基地。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制订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科研方向,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负责本
     所(中心)科研项目的计划、经费、成果、专利、科研仪器设备及科技档案管 理;组织所内外、校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积极开展科技开发和咨询服务;负 责本所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制订本所有关规 章制度;组织本所人员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促进科研与教学的结合。
    二、党委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各院校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制:一般 是在校(院)党委下设党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 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等;群众团体有共青团委、工会、学生会等。
    各部、委、室的职责如下:
    党委办公室是校党委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草拟校党委 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简报等文件;了解检查各部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上级指示和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 和重要活动;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党委文件的收发、登记、 传阅、借阅、保管工作;负责拟定学校保密工作的规定办法,检查各部门保密 工作情况,向广大教职工进行保密教育;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等。
    党委组织部是党委主管党的组织工作和科级以上干部工作的办事机构。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党员的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发展新党员和党员的管理工 作;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按党章规定进行定期改选;负责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 培养、选拔、调配等;协助纪委搞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所管干 部和党员的奖惩;负责所管干部的人事档案和办理所管干部的退休、离休及有 关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老干部的工作等。
    党委宣传部是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 指导全校教职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配合组织部、纪委进行对党员的教育工作;负责制订与实施宣传教 育工作计划,指导各系党总支、支部和共青团委、学生会、工会开展思想政治 工作;负责组织形势与任务的教育,研究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向以及对重大政 策、重大问题的反映,及时向党委汇报并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管理 学校的宣传报导,管理学校广播、校刊和其他宣传舆论阵地的工作;负责制订 全校性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的宣传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 治动态的汇集和分析、教育计划的拟定和实施、政工干部(特别是政治辅导 员)的培养和训练,以及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 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的作用,并会同马列主义教研室、德育教研室、各系的党 总支、政治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委统战部 是党委统战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党的 统战政策,发展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向民主党派成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并通过民主党派去团结他们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共 同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四化"建设服务;经常了解、关心党外讲师以上知 识分子同党内同志合作共事的情况,及其安排、使用、政策落实情况,会同组 织、人事部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贯彻党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注意发挥他们 中的知识分子的作用;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做好对台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落实台胞政策和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的政策,并做好对他们的团结、教 育、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好侨务政策、关心归侨、侨眷的工作和生活,在可能 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等。 党委武装部是校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双重领导下的人民武装机构。其主
    要职责为:主管学生军事训练,负责拟订学生军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 责征兵工作和对预备役军人的军政训练;负责学校民兵工作,组织军事体育活 动;负责学校人民防空工作等。
    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负责维护党规、党 法、切实搞好党风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会同宣传部、组织部经常向党员进 行党章、党纪、党风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 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的 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情况,表扬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的好党员,同各种违反党的纪律和破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受 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受理非党群众对党员的控告;审理各总支、支部报送的 党员违纪案件;检查指导各总支、支部的纪检工作等。
    校共青团委员会 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全面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共青团特有的活动形式,引导学生的在德、智、体 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四有黟人才。
    校工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 各种业余学习活动,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关心群众生活,协助有 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等。
    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等。主要是通过开展有 益于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学生在德、智、体几个方面都得到发 展,并经常向学校党政方面反映广大学生的要求和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