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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末时期的宣讲所

  1905(光绪三十一年),黑龙江将军衙门学务处,在齐齐哈尔创办宣讲所1 处,是为黑龙江官办成人教育之始。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提学使司成立后, 设自治讲习所,分南北2所。南所隶属提学使司,由劝学所直接主持。北所属 自治,隶属民政使司。讲员初由政学界热心者任之,皆尽义务。为时不久另委 讲员,其额支不如学堂,讲员资格亦不及教员,听者遂减。
    有准确年代记载的宣讲所,目前发现有三:1909年(宣统元年),呼兰县募 建正、厢瓦房36间于北大街路西,将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由县民王吉瑞 筹建之宣讲会,改为自治宣讲所。
    在吉林省档案馆发现1910年12月(宣统二年)冬,长寿县(今延寿县)宣 讲一览表一份。内列初一至二十九日,逐日某员讲某书某卷、某员讲何种话本、 常听人数、暂听人数、宣讲员数等项。常听29人至50人不等,暂听19人至40 人不等。宣讲员2人。宣讲书目有于凤鸣演说《万里寻夫记》第1集,王炳辰 演说《鲁滨逊飘流记》、《克莱武传》,张文衡演说《现在社会》,傅永年演说 《人民须知爱国》等。其他题目有《饱食终日》、《振兴学务》、《推广学堂》、《女 子学堂的好处》、《开源节流》、《息讼》、《禁烟之利益》、《烟酒之害》、《鸦片不 可复种》、《私塾急宜改良》、《民心向善》、《地方自治》等。全月讲书及讲演各 25次,常听计1 100人,暂听计788人。
    1909年(宣统元年),吉林省宾州直隶厅有宣讲所5处。光绪三十四年,建 3处(本城南关、枷板站、高力帽);宣统元年,建2处(本城西街)。有3处附 设半日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