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后,实行殖民主义奴化教育。伪满初期,全省仍实
行基础教育“六三三”学制,大学一般为四年。
1937年,伪满当局公布了《学制要纲》以及各级各类“学校令”、“学校规
程”等一系列文件,并规定从1938年1月1日起实行“新学制”。至此,形成
, 了比较完整的殖民地学校教育体系。
“新学制”,把学校系统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三个阶段及师
道教育和职业教育两个部门。整个学程缩短为十三年。
黑龙江地区实施了“新学制”所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系统。
一、初等教育
初等小学改为“国民学校”,高级小学改为“国民优级学校”,执行“四
二力分段学制,另外,在农村还设有一至三年单级制的国民学舍和国民义塾。
国民学舍和国民义塾:在设置国民学校有困难或不适于设置国民学校的地
方,实行简单的国民教育。国民学舍修业年限为一至三年。国民义塾,由私塾
的优良者加以改设,学习年限为四年。
国民优级学校修业年限为二年。
二、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是新学制的重点。缩短了中学修业年限,将“三三”制的初、高
二段制中学改为四年一段制的国民高等学校。明显降低了中学教育文化水准。同
时强调实业教育,几乎将原来的普通中学全部改为实科国民高等学校,分为农、
工、商、水产、商船等科。
女子国民高等学校也与男子国民高等学校采取同一体系,学习年限为四年,
1940年规定许可设立三年制的女子国民高等学校。
三、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有政治、农业、工业、
医学等分科大学。高等教育实际程度只相当于专科水平。
自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至1945年日本投降,日本帝国主义
在东北沦陷区实施战时教育体制。为适应扩大侵略战争的需要,极力把学校教
育纳入为战争服务的轨道。在中等学校普遍增加了“军事训练”课,并配备少
校军衔伪满军官充任军事教官。各级各类学校普遍设“勤劳奉仕”课。增加劳
动和训练日数,减少教学时数,进一步剥夺了学生学习科学知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