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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勤工俭学

  1955年,省教育厅召开教育行政会议提出:“适当地组织学生参加工农业生 产活动,传授学生一些基本生产知识和基本技能。”一部分中学开始成立了小型 实习工厂,一些中小学结合本地实际自种学田地、自营实验园,并利用寒暑假 和农忙假,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农业、林业、副业生产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   1958年4月7日,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发出《关于开 展勤工俭学的指示》,同年,省教育厅提出了《关于全面贯彻勤工俭学和推行半 工半读教育制度方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办起的各类校办工厂 达30 134个,小农场、小林场近万个,有耕地78万亩。中、小学都把生产劳动 列为正式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学生参加劳动,一般有以下3种形式:参加校 内建立的工厂、农场劳动;由学校安排下厂、下乡劳动,参加校内外的公益劳 动和义务劳动。劳动时间为:小学每周4小时,初中每周6小时,高中每周8小 时。在劳动项目上,尽可能做到使学校教育同生产劳动结合起来,并要学习一 定的工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 1958年,全省6所高等院校共办起了62个校办工厂,生产出机床、拖拉机、 谷物收割机、变压器、电动机等100多种产品。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金属工厂,有 各种机床设备70多台,可同时容纳400多名学生参加实习劳动。全省高等院校, 还办起了11个农场和3个林场。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活动,遭到严重破坏, 校办工厂、农场、林场等多数停办。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各校的勤工俭学活动才逐渐恢复起来。到1979 年,全省的勤工俭学总产值达8 000多万元。1980年达1亿多元;1981年,1.2 亿多元,产值每年递增2 000多万元。 1984年末,全省校办工厂发展到2 369处,比1983年增加了180处,产品 2 000多种,设备总值达4 022万元,有70%左右的校办工厂生产稳定,产品畅 销;校办农场,也已由1983年的11 988个,增加到12 590个,增加了602个, 校办小林场发展很快,已由1983年的3 747个,增加到4 500多个,植树达 285 000万株。   从经济效益和成果上看,1979--1982年,全省勤工俭学的纯收入,平均每 年增加500万元。1983年和1984年,又迈出了两大步:1983年的总收入约为 6 407万元,是全国两个增长千万元以上的省份之一,总收入居全国第五位; 1984年纯收益达8 130万元,比1983年增加了1 900多万元,总收入居全国第 四位。1985年全省出现了4个收益超千万元的地、市,26个超百万元的县,还 出现了一大批超10万元的乡和超万元的学校。   1985年5月,省委召开了第五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把勤工俭学作为 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载入了全会的《决议》。《决议》指出:“要在不 影响教学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 俭学活动,增加收入,改善办学条件。”   勤工俭学,改善了办学条件,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1979年至1981年, 全省的勤工俭学纯收入为11 698万元,除用于扩大再生产外,重点用在改善办 学条件上。3年间共新建校舍260 980平方米(建教室5 656个、实验室344 个),增添学生桌椅975 106套,购置教学仪器189 525件(台),购置文体器械 27万多件,购置图书1 549 416册。   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还改善了教职工的福利待遇,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 1979—1981年,全省在勤工俭学的收入中,用于教职工福利方面的达1 000多 万元。仅1980和1981两年,就建职工宿舍45 975平方米,解决了1 011户职 工的住房问题。1984年,勤工俭学的纯收益中,用于师生集体福利方面的就多 达1 280万元,占当年纯收益的15.7%。教育系统的大部分待业青年和部分家 属,到校办工厂、农场就业,解除了教职工后顾之忧。此外,很多学校建立了 职工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浴池,有的学校还为教师调剂了粮食品种,解决 冬煤、蔬菜、困难补助等,提高了教职工的生活水平,使他们能集中精力搞好 教学工作,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1981年,省教育局设学校生产办公室,1984年,改称学校生产管理处,统 管全省中小学俭工勤学工作。各市、县教育局(科)均设立了相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