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和队伍
一、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始建于1960年8月13日,人员编制30人。所长
由省教育厅长梁志超兼任,杨锦山、许白天任副所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
始后被撤销。
1980年9月25,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恢复独立建制,为省教育局直属专业科
研单位,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所长分工负责制,业务上受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
会指导。所内设教育理论、教育心理、教育行政、教育实验4个研究室和《教
育科研通讯》编辑室、情报资料室、办公室。
省教育科研所总的研究方向和任务是“三个服务两个结合”,即为普及黑龙
江省的初等教育服务,为大面积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教育改革服
务,理论与实践结合,科研与科普结合。
1985年实有编制36人,其中行政干部3人,专职研究人员29人(副研究
员、副教授4人,助理研究员、讲师15人,助理编辑1人,研究实习员9人),
科研辅助人员2人,工人2人。此外,尚有兼职研究人员77人,分布于全省各
地。
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历任所长为:1979年5月梁志超(兼),1981年2月梁
志超(兼),1984年6月滕健,1985年6月王为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按处级
单位管理。
二、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研所于1981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文教办公室批准
成立。该所系校办教育科研单位,与校内各系、处同级。建所时实行系(教育
系)所合一领导体制,1983年9月机构调整时,始独立设所。
所内设有高教研究室、普教研究室、教育情报室、行政办公室和资料室。
省编委批准该所编制为18人,1985年实有10人,其中副所长2人,专职
研究人员6人,资料员、打字员各1人。
所长由教育系主任王雁冰兼任。副所长王文运主持日常工作。
三、其他研究机构
(一)哈尔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1981年9月10日,正式成立。所内设德
育、心理测量、教育情报、教学法等4个研究室和《教育参考》(双月刊)编辑
室。定编30人。
(二)齐齐哈尔市教育科学研究所。1984年10月成立,所内设教育理论、教
育管理研究室。定编10人。
(三)省市(地)教育学院、县(区)教师进修学校都设有相应的教育科研
机构或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