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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管理和经费

  一、管 理   1979年,全省第一次教育科学规划会议召开。会后成立了黑龙江省教育科 学规划领导小组,对省、市(地)各教育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教育学会的教 育科研工作实行统一的规划和指导。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研究 所。   1983年12月,全省第二次教育科学规划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制定了黑 龙江省《“六五”——“七五”期间教育科学重点研究项目(课题)规划》,共 15个项目,44个课题。这次会议后,省教育厅于1984年4月28日下发了《关 于我省“六五”——“七五”期间教育科学重点研究项目的通知》。该《通知》 中说:“本规划15个项目、44个课题的具体细节和实施方案,均由省教育科学 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课题承担者共同协商,并逐一签订议定书……议定书签 订后,承担者要向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要认真地实施落实,按期汇报情况,接 受规划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检查”   全省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在行政上分别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省教 育科学研究所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委托,对各市(地)教育科研部门 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二、经费   教育科研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事业费中支出。列入省重点研究 项目的经费原则上由承担者所在单位解决,对经费确有困难者,由省教育厅酌 情给予资助。   教育科研所从1982年起在财务上始为独立核算单位,省教育厅历年下拨给 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的经费为:1982年13.6万元,1983年14.6万元,1985年 15.8万元。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研所无固定经费。《黑龙江高教研究》刊物由省教育 厅每年拨给固定经费2万元,编审、科研人员工资统由哈师大支付,设备购置 费由哈师大教育系作为重点系的经费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