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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日伪镇压反满抗日活动

  东北沦陷14年间,日伪统治当局,通过当地的领事馆、宪兵队、特务机关、 警察署等机构残酷镇压人民,迫害爱国师生。在教育系统专门设立监察部门,监 察学校教员、学生的思想行动,取缔学生、教员一切反抗行动。又集中制造多 起“大检举”、。大逮捕”、“大屠杀”事件,使黑龙江地区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 织和人民的抗日活动屡遭破坏。被逮捕、被杀害者数千人。现就其中几次主要 事件简述如下:
    一、“六·一三”事件
    1936年6月13日,日伪特务机关在哈尔滨、齐齐哈尔、昂昂溪等地开始、 “大检举”行动,大批爱国师生被捕入狱,史称“六·一三”事件。 在哈尔滨,中共哈尔滨市委及群众组织几乎均遭破坏。市委书记张敬文、做 学生工作的地下党员王学尧、师范专科学校教师许敬天、第二中学教务主任吴 宝丰等20余人被捕入狱。其中,王学尧、许敬天、吴宝丰及医专女学生五六人、 工业大学学生六七人,均在哈尔滨南岗极乐寺东射击场被敌人杀害。
    据《齐齐哈尔教育纪事》记载:“齐齐哈尔教育界被捕的有教育厅长王宾章、 督学厉通维、教育股长姜赓年、职员郑炳寰、吴松真,师范学校教员王柱华、崔 士奎,学生刘珍、吕凤鸣、张纯贵,女子师范学校教员胡超凡、杨树德、厉通 纲,学生王文兰、马文鸳,日语专修学校教员刘古学,华北中学教员徐洪飞,齐 齐哈尔师范附小一部主任李保全、二部主任张永、三部主任丁慎兹,齐鲁小学 教师果端勋,省立中学教员王文彬。齐市各界被捕反满抗日志士及无辜群众达 90余人。”以上教育界被捕人员名单,除教育厅长王宾章,被捕不久在狱中进行 英勇反抗,未及审判,即惨遭杀害外,其他人员姓名,均见伪满“第三军管区 军法处判处人员档案”。在该档案中判处人员还有:省立两级中学校长王宸章, 女子师范教员阎钟琦、学生杨洁华。这次被捕的爱国师生中,麻秉钧、王柱华 2人被判死刑,姜赓年被判无期徒刑,其他被判3—15年徒刑不等。
    二、“四·一五”事件.
    1937年4月15日,中共哈东特委宣传部长傅景勋叛变投敌,哈尔滨地方警 务统制委员会,在哈尔滨、滨绥、滨北铁路沿线及各城市,经过长期侦探,进 行了有计划地的大搜捕,使中共哈尔滨特委、党的交通局及其所属组织,哈尔 滨市委、海伦县委、呼兰、宾县、巴彦特支,均遭破坏。阿城、双城、安达等 地一些抗日群众被捕。搜捕一直延续到当年8月,是黑龙江地区最大的一次 “大检举”行动。这次搜捕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爱国群众有745人被投入监狱, 198人被杀害,史称“四·一五”事件。 中共哈尔滨特委书记韩守魁等200余人被捕,其中,有教员31人,学生13 人,被判死刑者43人,徒刑13人。哈工大地下党员苏丕承,共青团员王益生, 青年学生胡振铎,李廷魁、张正伦等5人被捕,7月22日,均以反满抗日罪被 杀害。中共宾县特支书记孙宝太,中共宾县中学支部书记吕大干、教员韩谋智、 学生赵三声被捕。孙宝太、吕大千同年7月21日,于哈尔滨圈河刑场就义。
    
    三、“三·一五”事件
    1938年3月15日,日伪特务机关在松花江下游及东满一带开始“三·一 五”大逮捕。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和吉林省委所属下江特委,汤原、依兰、桦川 等7个县委地下工作人员,被逮捕387人。其中地下党员、救国会员330余人, 抗日联军驻地方的指战员50人。有10人被判死刑,2人严刑致死,116人被判 5—2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组织均遭破坏。史称“三·一五”事件。
    在这次大逮捕中,佳木斯市(由桦川县改设)被捕37人中,有26人是爱 国师生,占被捕人数的70%。被捕人员有桦川中学校长郑师谷(别名郑仰山), 教员董海云(别名董仙桥)、刘文翰(别名刘哲夫)、王维度(别名王式民)、陈 兴周(别名陈寓文),桦川中学学生刚仁治、李文辉、安东山(别名安秉山)、张 明杰、洪殿胜、刚义治、杨在春、胡兴海、李树昌、陈永安、孟庆华、冬景升, 桦川师范学生马焕、韩同起,张铁骑,桦川第一小学校长王殿珂、敖其小学校 长李恩举(别名李晋山)小学校长刘绪宗,教员陈显忱、秦凤岐、张今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