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质矿产
黑龙江地区最早发现和利用的是燧石、玛瑙、石英、玄武岩、粘土等类非金属矿产,始
于旧石器晚期至新石器晚期。
清朝后期,黑龙江地区开始地质矿产勘查。沙皇俄国和日本帝国为掠夺黑龙江地区矿产
资源,先后派人进行矿产资源考察,考察地区主要是东清铁路沿线和松花江、嫩江流域。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黑龙江矿政局奏请清廷创办矿学研究所,确定设立23个研
究项目。
1917年,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地质课扩充改称地质调查所,共提交各类地质矿产勘查报
告96份。
1921年,侨居哈尔滨的白俄私人学术团体合并成立了东方文物研究会。
1928年,俄国人阿乜尔特发表《北满矿产志》。
1931~1945年,日本侵略者为掠夺黑龙江地区的矿产资源,加紧进行地质矿产工作,先
后提交地质矿产调查报告278份(一部分为简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地质矿产工作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1950年,成立了东北地质研究所,对黑龙江地区地质矿产进行了调查,并编写了《东北
区的地质及地志》等。
1956年,中央地质部设置黑龙江省办事处。1958年成立黑龙江省地质局。地质矿产工作
从此纳入有计划发展的轨道。同年12月,成立黑龙江省地质局地质科学研究所。1962年8月,
该所并入东北地质科学研究所。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地质局成立地质科学研究室。1964年组
建黑龙江省地质局科研队。1968年,黑龙江省地质局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科研队。1971年又
组建了黑龙江省冶金地质局地质勘探公司科研队,1972年改称黑龙江省地质科学研究所。19
75年,地质局设科技组,负责全局的科技管理工作。1978年,地质局成立科技处。
1985年,全局共有各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336人,其中地质矿产专业1034人,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专业268人,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专业284人,探矿工程专业168人,实验测试专业
310人,测量制图专业104人,其他168人。建局以来到1985年为止共获得科技成果643项,其
中81项获全国、省和地质部的优秀科技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