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轻工
黑龙江地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轻工业基础薄弱,设备简陋,技术落后。民族轻
工业只有烧锅、印刷、造纸、火柴、日用玻璃、酱醋、糕点和化妆品等10个行业。
解放后1946年,人民政府接管敌伪留下的工厂,并逐步收买外资企业,扶持民族轻工业
,发展国营轻工企业。同时,根据支援解放战争和供应人民生活的需要,兴建了一些轻工企
业,帮助电池、搪瓷、猪鬃和玻璃器具等企业提高生产技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扶植制糖、搪瓷和罐头食品
等产品的发展,提高其技术水平。
1953~1957年间,全省致力于大规模的轻工业建设,使制糖、造纸、乳制品、酿酒等科
学技术得到迅速发展。
1958~1962年,在全民大办轻工业,实现省内产品基本自给的思想指导下,轻工生产有
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对设备、技术以及原材料等基础条件缺乏科学分析与论证,盲目上马
了一大批轻工企业,导致产品质量低劣,一些企业待料停产,造成严重损失。
1961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历经3年的努力,轻工科技
与生产才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全省的轻工科技工作遭受干扰和破坏,使刚刚发展起来的
轻工业又跌入低谷。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轻工业的科技工作重新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1978年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1985年,全省的轻工科技工作得到了迅速而稳步的发展。
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1956年,成立了黑龙江省制糖科学研究室,在哈尔滨市南郊成
立黑龙江甜菜试验站。1959年,将上述两个机构与黑龙江制糖工业公司合并成立黑龙江省食
品工业设计研究所。1962年,改为黑龙江省轻工设计研究所。1963年,成立黑龙江省甜菜制
糖科学研究所。1966年,成立黑龙江省乳品工业研究所和黑龙江省造纸工业研究所,将黑龙
江省轻工业设计研究所改为黑龙江省轻工业研究所(设计部分划归省化工轻工设计院)。截
至1985年末统计,全省有轻工工程技术人员4837人,占行业职工总数2%左右。其中,省厅直
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187人,在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1人,中级职称的523人。
地、市以上独立专业科研机构8所,专业科研人员426人。全省共完成科研成果320项,其中获
国家级奖17项、省部级奖8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