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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筑新结构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建筑新结构有钢筋混凝土空心楼板、后张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大板 、薄腹梁、拱型屋架等。60年代研究应用短桩基础、砂垫层、砖薄壳(双曲扁壳)、V型折板 等新技术。
    1965年4月,黑龙江省低温建筑科研所刘洪绪和黑龙江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建 设厅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组成爆扩桩基础研究小组,对黑龙江省首创闻名全国建筑业的爆扩短 桩基础作进一步的研究试验。1968年10月研究出在各种土质条件下爆扩桩的受力性能和工作 状态;各种土质条件下的成孔工艺;爆扩短桩基础计算方法(单桩受力计算、承台受力计算 ),被纳入高等院校教科书作为计算依据。这项新技术当时被广泛应用,效果良好。1978年 获黑龙江省科学大会奖。
    1974年,黑龙江省建筑设计院新技术研究所刘建群开始对板架合一形式的钢筋混凝土屋 面大板进行试验研究,1979年研制成功。新的“整体式板架合一”能够叠层生产的屋面大板 ,使屋面构件单一化,并使屋面大板在施工现场就地重叠生产,直接吊装。已研制成的10种 板型,可供跨度6~24米的各种建筑物选用。与传统板架屋面结构体系相比,可节约建筑材料 30%~40%,降低屋面直接费用30%~50%,工程综合造价指标可降低13%~20%,并可缩短工期 20%~30%,该“大板”已在省内及河北、天津、湖北等地推广近40万平方米,深受建设单位 的欢迎。1983年12月在天津市获优秀科成果推广应用二等奖。
    自70年代开始,黑龙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段锋等组成专题研究小组,进行内装外砌住宅 建筑体系的应用研究,其内墙、楼板全部为预制装配钢筋混凝土大板,外墙为传统的砖砌体 。首先在浩良河化肥厂住宅楼应用,两年内建成2万平方米的7栋住宅楼。1980年以后,建造 黑龙江省规划设计院、黑龙江省委职工住宅楼等七层以下房屋近4万平方米。1983年,黑龙江 省建工局内装外砌体系研究小组,为松花江大桥新村设计12层住宅楼。将“内装外砌”体系 应用于高层建筑,属全国首创。内装外砌建筑体系与同等建筑面积的砖混住宅建筑相比,能 增加使用面积7%,缩短工期1/3,少用瓦工50%,少用抹灰工70%,建筑自重及用砖量约减少 50%以上,使用寿命可延长20~30年;因预制化程度高,不受气温限制,可常年施工,造价降 低10%左右。
    1984年,国家建材部确定在哈尔滨推广应用框架轻板建筑体系。该体系比砖混结构体轻 ,整体性好。自重仅为砖混结构自重的1/4多。整体性与抗震性、防火、隔热、保温性能等 均好。用25厘米厚的加气混凝土外墙板(内贴石膏板代替抹灰)比49厘米厚的砖墙保温性能 提高1倍。因内墙减薄,使用面积增加15%。此外,由于大部分构件在工厂预制,现场安装, 有利于建筑业实现设计标准化、构件工厂化、施工机械化,并有利于文明施工。平均生产1亿 块粘土砖,即可少挖土地100亩,可减少与农田争地的矛盾。框架轻板结构的造价虽比砖混结 构高10.5%,但若按使用面积计算,则实际上降低了造价7%。至1985年底,这个建筑体系推 广应用3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