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章 建材

  1980年,黑龙江省的考古学者在宁安县东京城以西30华里处发掘出一座唐代渤海国时期 的砖瓦窑。该窑不仅烧制砖瓦,而且能烧制生活日用陶瓷。这是8世纪初东北的少数民族地区 建筑材料史上一大进步的明证。
    1115~1274年(金代),黑龙江地区砖瓦制造业较兴盛,建筑材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元代的建筑物出现瓦滴、筒瓦、版瓦等装饰件,瓦面有绿釉或黄釉(谷称琉璃瓦)。瓦 滴有三角纹,饰龙纹图案。
    到了清代,黑龙江地区许多古城采用木结构。史志所载:“排木为重垣,实以土,具雉 堞之观”,如瑷珲(今爱辉县)西南北三面均排木为外郭。可见清初的各种建筑已广泛地就 地采用了黑龙江地区盛产的坚固木材。
    东北沦陷时期,由手工制砖坯、马蹄型小窑烧砖逐渐发展到机械制坯和大轮窑烧制红砖 和瓦。1935年,日本人小野田在哈尔滨市郊三棵树兴建哈尔滨洋灰股份有限公司,1941年又 在牡丹江市的温春建立了第二家水泥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建筑材料工业得到迅速发 展。截至1985年,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企业已由建国初期的164个发展到2521个,产品由几 个品种发展到100多种,形成以新型墙体材料、水泥、玻璃和非金属矿产品等行业为主,以大 中型企业为骨干,以小型企业为基础,多部门生产经营的建材工业体系。
    水泥工业。通 过技术改造和扩建,生产工艺和设备水平大大提高。水泥工业已淘汰90%以上的立窑和土立窑 ,形成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回转窑和机械化立窑为主的水泥生产体系。在66个全民所有 制水泥企业中,改变了“小土群”居多数的落后状态。而且大型和少部分小型水泥厂已开始 采用先进的窑外分解新工艺,基本上淘汰了产量低、耗能高、质量次的土立窑,代之以较先 进的机械化立窑和小型回转窑。全省共有机械化立窑36个,小回转窑35个,县营以上的小型 水泥厂已由1978年的92个减少到1985年的64个,而水泥总产量却增长了1.46倍。
    平板玻璃工业。已形成了以九机窑和六机窑为主的生产体系。淘汰了小平拉和三机垂直 引上法生产线。将原有17套落后的平板玻璃小平拉机组淘汰了15套,使引上和浮法生产的平 板玻璃占总产量的90%。
    新型墙体材料工业。已形成了以梁板柱、加气混凝土砌块和纸面石膏板为墙体材料的框 架轻板建材生产体系。
    玻璃钢。是具有耐摩擦,耐高温,耐腐蚀等专门用途的材料。已由研制军品转向开发民 品(玻璃钢浴盆、洗面盆以及水箱内衬涂料等)。
    非金属矿利用。改、扩建鸡西柳毛石墨矿,开发硅线石和花岗石、大理石等资源。花岗 石和大理石荒料已向国外出口。
    砂石生产。全省已建立7个砂石生产基地,一部分砂石厂变手工开采为机械开采,采砂作 业面由陆地、滩涂向水中发展,实现了长年生产,组织专列火车运输,从根本上保证了重点 工程建设的需要。
    1978年,成立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局(1983年改为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 内设科教处,指导全省建材行业的科研工作。1980~1985年,先后成立黑龙江省建筑材料科 学研究所和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等市属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东宁县 建筑陶瓷研究所,海林县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还建立了哈尔滨玻璃钢研究所,鸡西柳毛石 墨研究所以及属于地质公司的地质勘探研究机构等。建筑材料工业系统内的科技人员共有13 58人,占职工总数的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