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污染分析
自古以来,松花江以水清鱼跃为人们所称道。但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因工农业迅
速发展,城市人口猛增,排入江中的工业废水加速了松花江水的污染。
1957年10月末,位于嫩江中游、齐齐哈尔市的北满钢厂(齐齐哈尔钢厂)开始向嫩江排
放大量煤焦油废水(其中含有毒性的苯、酚等化合物和大量轻质焦油),严重污染了江水,
对下游居民饮用水和水产资源带来很大危害。1959年2月,北满钢厂化验室自行化验,该厂下
游江水中的含酚量已达3.136毫克/升,钢厂附近的江底淤泥中有沉积的煤焦油杂物,直至
下游7.5公里的红火屯附近尚有微量存在。齐齐哈尔市火电厂附近江底含有煤焦油杂物的淤
泥厚达12厘米。市卫生防疫站对饮用江水的红火屯64名居民进行体检,发现有程度不同的头
晕、呕吐、红血球过低等贫血现象的疑似煤焦油中毒症状。另据吉林省卫生防疫站1958年4月
化验,在大赉县附近江水中,含石油类物质达0042克/升。同年4~5月初,齐市卫生局和省
水产局联合调查,发现北满钢厂排水口至下游7.5公里处的江水呈红褐色。1958年开江后,
嫩江下游直至肇源间,出现大量死鱼和昏死鱼。又据齐市商业局1959年1月调查,在北满钢厂
排水口至下游15公里处江面尚呈红褐色,其中2.5公里一段江面上漂浮着大量油质。同年同
月,嫩江两岸渔民仅5天时间就打捞死鱼60多万公斤,其中1月16日一夜就捞出5万余公斤。这
次死鱼一直扩展到松花江流域的方正、巴彦、通河、富锦等县。从方正县附近捕来的鲤鱼、
白鱼、鲇鱼,经化验体内均含有较多的苯、酚等毒物,其中牛尾巴鱼每百克中含酚量最高达
024毫克,鲇鱼每百克达0.192毫克。
1963年,哈尔滨电表仪器厂电镀车间排放大量含氰废水溶液,附近的羊群饮用后被毒死
36只。
1965年11月3日,齐齐哈尔市首次发现嫩江水体含有黄粘絮状物,以致影响了富拉尔基火
电厂的发电。
1966年初,嫩江泰来—石人沟江段,又发生了历史罕见的大量死鱼事件。从泰来江桥到
吉林省辖区的倒流河、柴山堆一带共350公里的江段出现大量死鱼,密度最大处每平方米有8
0余尾小型成鱼呈昏死状态,涉及20多个鱼种(包括甲鱼)。
60年代后期,污染物的科江量已远远超过江水的承受能力,松花江水系平均每天要接纳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890万吨(黑龙江省境内530万吨)。水环境质量日趋恶化,主要表现在
水质有腥臭味和农药味,饮用后常使人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四肢无力等症状。每逢枯水
封冻季节,江水流量小,附氧能力差,有机污染严重,大量消耗水体中的含氧量,造成水中
溶解氧下降,鱼类因缺氧窒息死亡,使黑龙江省的淡水渔业资源遭到破坏,同时也给工农业
生产带来不利影响。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城市的工厂之间,因取水口与排水口上下交叉污染
,致使正常产品质量劣化,经济效益蒙受损失。更甚者,由于水质污染严重,影响城市与厂
矿供水系统,有的不得不停炉停产,有的为维持生产不得不额外增加投资修建水质净化设施
。有些沿江城镇以江水为水源的取水设施因水质污染严重,不能饮用,只好报废水源,另取
地下水。
1973年3月,齐齐哈尔市红光糖厂排放含有大量有机物的废水,从糖厂排污口到大民屯江
桥20余公里江段发生大量死鱼事件。死鱼密度每平方米高达160尾,从很小的幼鱼到7.5公斤
重的大鲤鱼等达20多个品种。
截至1978年,共发生江河重大污染事故10多起。此外,松花江又受到上游吉林市化学工
业公司所属的吉林电石厂、染料厂在生产过程中用汞作触媒的汞污染,每年有10多吨汞随工
业废水流入第二松花江。至1985年累计已有300余吨汞跨省流进松花江,造成严重的汞污染,
危害松花江两岸居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