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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林业

  黑龙江省森林面积大,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的森林资源基地。全省林业用地面积2257 .7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49.3%。其中,有林地面积1655.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5.5%。 黑龙江省林业生产始于清朝末年,历经中华民国、东北沦陷时期。人民政权建立前的林业生 产,主要是进行掠夺式采伐,致使森林资源日趋枯萎,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确立“青山长在,永续利用”林业发展方针。更新造林、良种繁育 、森林经理、木材采运、综合利用、森林保护、野生动物、多种经营等得以全面发展。与此 同时,带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
    全省林业现有省、地、县三级科研机构20多处,科技人员近2000人,已经形成门类齐全 ,力量雄厚的科研能力,对于促进林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1985年,受到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有100多项。这些成果,对于发挥林业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起到日益广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