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医药卫生
黑龙江地区早在先秦时期就开始利用动植物入药治病。唐代渤海国已有关于采集鹿茸、
人参等动植物药用的记载。明代达斡尔族“猎鹿取胎、茸,猎虎取骨以为药用”。至清代,
中医药已形成行业。1910年(清宣统二年)12月,清政府命天津陆军军医学堂监督伍连德到
哈尔滨主持肺鼠疫灭病工作,进行实地考察研究,相继发表多篇调查研究报告。这是黑龙江
地区最早的、有组织的医学研究记载。1935年秋,黑龙江地区克山县发生“北满之奇病”(
即克山病),急重型病死率达80%以上。当时伪民生部组成专门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和防治,但
收效甚微。
1948年11月,东北地区解放后,1949年组建哈尔滨医科大学,开展基础、临床和预防医
学的研究工作。
50年代,医药科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苏联医学新疗法和巴甫洛夫学说在临床医学中的应
用。与此同时,结合全省情况,开展了公共卫生、地方病防治、中西医结合等方面科研工作
。取得了“角膜移植术”、“狗头移植术”、“心脏二尖瓣扩张分离术”、“肺切除术”等
重大医学科研成果。
1979年,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工作会议召开,确立了医药科研队伍、机构建设、加强
科学实验手段、增加科研经费等方面发展规划。从此,在疾病防治、医药、医疗器械、计划
生育等方面科研工作获得了更快发展。截至1985年,全省有医药科研人员1071人(其中,高
级职称87人,中级职称318人),科研机构16所,获得国家、省、部级成果215项。如,克山
病病理学研究、流行性出血热相关因子分离研究、HNY-14中药蜜丸制丸机、双黄连注射液、
熊胆仁生产工艺研究、抗动脉硬化新药“益脑宁”、膀胱再生术、胃癌术前照射病理组织学
研究等重大医药科技成果,对于提高医疗临床效果,促进医药科技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