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计划生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为促使人口增长采取了严格限制人工流产和禁止绝育的
政策。1953年开始允许对少部分因工作需要的人提供避孕技术与服务,但需经组织严格审批
,才可做人工流产。然而由于人口的迅猛增长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生育政策开始逐
步调整。1957年成立了黑龙江省节育工作委员会,各行署、市、县亦相继成立了节育工作委
员会或避孕工作领导核心小组,推广输精管、输卵管结扎绝育术以及人工流产术和放置宫内
节育器等技术。为了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哈尔滨医科大学、省人民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
院等组成了避孕技术推广中心,指导、研究有关避孕节育技术工作。黑龙江省祖国医药研究
所也开展了用针灸及中药避孕的研究工作。到1958年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先生因人口论述被
错误批判后,有关计划生育科技工作一度陷入低潮。
60年代初期,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计划生育科研工作又被引起重视,接着推广了妊娠
中期水囊引产、大月份钳刮术和负压电吸引入工流产术。1963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成立了计
划生育研究室。1964年全省开始临床应用女性甾体口服避孕药,1964年、1965年前后全省普
遍大量的落实节育措施,开展了各种节育手术。此期间全省男性结扎术量大,是我省“男扎
”的高潮,同时也留下不少并发症。此次高潮后“男扎”推广就遇到了很大困难。1964年3月
在哈尔滨召开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会议,交流论文78篇(其中女性节育技术51篇,
男性节育技术27篇)。会后印发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会议资料选编》,分节育环
、人工流产术、输卵管及输精管结扎绝育术等5个部分,选录了30篇科研论文。有力地指导推
动了全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应用和科研工作。同时全省普遍开展了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临
床应用,推广了金属制宫内节育器、男性输精管结扎绝育术、女性输卵管结扎绝育术等。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又遭到严重冲击,再次陷入低潮。
70年代初期,由于全国解放后第一个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婴儿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控
制工作再度被引起重视,全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应用和科研工作亦随之再次兴起。为提高
节育手术的质量,1973年省卫生局在绥化市举办了两期计划生育技术培训班,为各地、市培
训了计划生育技术骨干160余人。1976年以后,全省各市、县医院,妇幼保健部门纷纷建立、
健全了计划生育门诊,并组织节育手术队下基层,全省普遍开展了上环、人工流产、男性输
精管结扎、女性输卵管结扎等4种节育手术。为推广和提高节育技术,1977年印发了《黑龙江
省计划生育技术资料选编》。
1979年省计划生育办公室独立建制,1980年设置科技处。同年省卫生局成立了省计划生
育技术指导组,负责鉴定手术并发症,推广和交流节育新技术。1980年在哈尔滨医科大学建
立了细胞遗传学实验室和遗传咨询门诊,专门从事遗传优生方面的研究工作。
至1985年末,全省已形成计有30个单位,120多人的计划生育专兼职科研队伍(内有高级
职称者30人,中级职称者51人,专职人员近50人)。全省有5个省辖市建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指
导站(中心),有69个县(市)建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有1056个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
服务站,绝大多数行政村设有计划生育服务室,基本上形成了县(市)、乡(镇)、村三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于有了这支科技队伍,使得计划生育的科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仅“六五”期间,就取得31项科研成果,其中8项获省部委级优秀科研成果奖。这些成果经广
泛应用,对全省人口控制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