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有21个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与国外有关单位开展了科技
合作研究。其中多属民间合作性质,执行政府间的合作研究有3项。
一、大豆合作研究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签定多边无偿援助“加强
黑龙江大豆的科学研究以促进生产发展”项目。
项目执行机构:中方为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外方为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
项目期限:1982年4月至1985年11月为第一期;1986年5月至1989年12月为第二期。
项目投入:中方合计投入人民币5962048元(实物),其中第一期为2996448元(实物)
,第二期2965600元(实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计投入825900美元,实际投入927992美元
;其中第一期计划投入450000美元,实际投入417249美元;第二期计划投入375900美元。
第一期项目内容:
(一)加强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在大豆病毒学、线虫学及品种资源方面生理学的研究能
力。
(二)聘请四位美国专家(生理、育种、线虫、病毒)来华短期指导工作。
(三)派出8名学者去美国进修病毒、线虫、育种、品种资源、栽培生理等专业各9个月
。
(四)派出两个考察组分别考察美国和巴西的大豆生产和科研。
(五)装备气相色谱议、小区播种机等先进仪器设备6台。
项目执行情况:至1985年底,第一期项目已完成,第二期项目已在执行中。第一期项目
的主要成果是:
(一)加强了科研机构建设。在省农业科学院大豆研究所内设立了大豆遗传、大豆生理
、大豆保护和情报经济等4个研究室,成立了《大豆科学》编辑部。加强了6个区域性大豆研
究室。
(二)培养了研究生。先后选派8名科技人员去美国进修,回国后在大豆科研与生产方面
起了重要作用。
(三)加强了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由于大豆项目的合作,同美国、加拿大、日本、苏
联、巴西、法国等国的科研、教学及生产单位建立了联系,并同美国、加拿大、日本的大豆
科学家进行了国际合作研究,参加和承担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和粮农组织的5项国际合作研究课
题。
(四)提高了大豆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省农业科学院先后研究创造获奖科技成果9项,
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80年代全国5个获国家级奖的大豆品种,其中有3个是黑龙江省农业科
学院育成的。
(五)促进了大豆生产的发展。第一期项目执行前的1978~1981年,四年间黑龙江省大
豆播种面积平均为165万公顷,总产20万吨,单产1221公斤/公顷。一期项目期间(1982~1
985年)播种面积平均为195万公顷,总产272万吨,单产1406公斤/公顷。
二、木材合作研究
1984年,根据中日两国政府技术协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同日本国际协力事业
团签署了“黑龙江省木材综合利用研究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日方为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中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具体执行
单位是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所属林业科学院林产工业研究所。
项目期限:第一期项目1984年10月至1989年10月;第二期项目从1989年10月开始,为期
2年。
项目投入:中方政府投资人民币350万元;日方分五批提供价值5亿3千万日元的仪器设备
,派遣长期专家11人,短期专家22人次,设备安装专家17人次。
项目内容:(一)高效低毒尿醛胶的研究。(二)不同树种、不同刨花板形态对刨花板
质量的影响。(三)落叶松干燥基准的研究(落叶松材性)。(四)小径间伐材干接工艺的
研究。(五)落叶松货车材应力分析的研究。(六)带锯机检测工具与技术的研究。(七)
胶合板用落叶松树皮粉单宁胶粘剂的研究。(八)小径制材工艺技术。(九)锯割冻材修锯
技术。(十)集成化面材料制造技术与工艺。(十一)短小材、残材与集成材材性研究。
项目完成情况:至1985年底,第一期项目已完成800平方米的专家宿舍工程,进行了7个
课题的研究,选派10名科技人员去日本进修学习。
三、三江平原低温冷害与水利开发合作研究
198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签署了两国政府间科
技合作项目“三江平原农业综合试验站”会谈纪要,并正式确立了为期5年(1986~1990)的
合作作研究。共确定12个合作研究课题,其中大项目26个,中项目51个,小项目102个(见表
9-22《中日合作三江平原农业综合试验站研究项目》)。
会议纪要规定,中方投入人员,农业方面有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耕作栽培所、合江农科
所、合江水稻所,水利方面有黑龙江省水利所、宝清三江水利试验站等5个单位。这5个单位
每年平均有130人参加合作项目研究,其中高级研究人员占总数的25%,中级研究人员占32%。
中方投入资金总数为人民币1831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256.7万元,设施建设费1323万元,
科研经费252.4万元。日方派遣长期专家11人,短期专家44人;每年接收培训中方科技人员
5人;投入资金6亿4千2百万日元,其中人工气候室、宝清展示田等的设施用器材费3亿3千万
日元,试验用器材费3千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