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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区街、乡镇科协

  一、区街科协
    行政区、街道办事处是城市政权的基层组织。1964年,哈尔滨市南岗区、道外区成立了 区科协。1979年,伊春市在9个区建立了科协组织。1980年,哈尔滨市道里区建立了科协组织 。
    1982年7月28日,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科协党组《关于加强基层科协建设的报告》指出:省 、地辖市所属区科协,要参照厂矿科协和公社科普协会(科协)的组建办法抓紧建立。这个 报告的转发促进了区科协的建立。当年,鸡西市、佳木斯市、哈尔滨市、伊春市、大兴安岭 地区先后组建了区科协,全省共计建区科协26个。其中,伊春市所辖15个区,全部建立了科 协组织。
    1983年,大庆市所辖的5个区全部建立了科协组织。
    1984年6月28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道办事处科协成立,这是黑龙江省建立的第一 个街道办事处科协,也是全国较早建立的街道科协之一。松花江街道办事处科协建立后,主 要工作是组织街道企业中的科技人员和能工巧匠、居民中的科普爱好者,以及离退休的科技 人员,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街道科协将科协会员按专业和特长分别组成6个活动组,同时 在居民委中建立了科普宣传站。街道办事处所辖各工厂、公司都建立了科技攻关组,设有科 普宣传员。
    1984年8月15日,南岗区科协在松花江街道办事处召开城市区科协工作会议,哈尔滨市科 协有关领导及区局领导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松花江街道办事处介绍了 “针对街道特点积极开展科协工作”的经验。这次会议对南岗区及哈尔滨市的街道科协发展 起了推动作用。1984年底,南岗区所属17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科协组织。至1985年底, 香坊区科协建立了8个街道办事处科协,太平区科协所属11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科协组织 。
    1985年底全省共建区科协44个,占区建制总数的65%;全省仅哈尔滨市建立了36个街道办 事处科协。
    
    二、乡镇科协
    乡镇科协,原名人民公社科普协会(简称公社科协),是农村科协的基层组织。
    公社科协是在1978年诞生的。全省第一个公社科协是1978年7月15日成立的牡丹江地区海 林县新合公社科协。肇州县的永胜公社(永胜公社于1980年3月建立科协。),宁安县的石岩 公社(石岩公社于1980年10月建立科协。)和兰西县的移新公社(移新公社1980年成立公社 科协筹委会,1981年10月20日正式成立科协。)随后也建立了科协组织。
    1981年3月15日,省科协召开全省县科协工作座谈会,把农村公社一级科普团体的组织建 设工作,正式提到县科协工作的议事日程。同时,会议介绍了宁安、肇州、海林等县科协建 立公社科协的试点工作经验。至1981年年底,全省共建农村人民公社科协15个。
    省科协副主席尤飞虹在1982年3月20日召开的省农村科普工作会议上所做的报告,对在农 村人民公社建立科协的工作意义做了总结,指出:“公社科协或科普协会,是适应目前农村 的大好形势和开展农业生产靠科学的必然产物”,“是培养提高农村科技人员、干部和农民 群众的科技学校,是农村科技工作者和农村技术员之家”。他肯定了海伦县科协建立公社科 协的经验。海伦县28个公社科协在干部配备和活动经费问题上解决得较好。在尚未确定编制 的情况下,他们确定公社科教助理负责抓公社科协工作,又从公社的公益金中拿出1%作为公 社科协的活动经费。这样就从组织上、经费上保证了公社科协的活动。
    1982年7月28日,省委办公厅以黑办发[1982]38号文件转发了省科协党组《关于加强基 层科协建设的报告》,更加明确了公社科协的性质和任务,要求公社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 地建立科协组织,既要加快进度,又要保证质量。
    1983年,全省政社分开建乡工作进行了试点,试点单位将公社科协改为乡(镇)科协, 性质、任务不变。同年11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黑办发[1983]87号文件 转发《省科委、省科协党组对中办发[1983]43号文件的贯彻意见》。省科协党组在该报告 中再次就公社科协问题提出:“把公社科协迅速建立健全起来,加强领导,以公社科协组织 为中心,以两户(科技户、专业户)为重点,形成群众组织网络化”的意见。报告说:“公 社科协的组织形式、工作内容、活动方式都要适应以户为单位的经营方式,工作重点放在科 技户、专业户上,把他们组织起来,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形成群众科技网。公社科协依靠党 委领导,扎根群众,走社会化、群众化路子,使科普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报告指出: “公社(乡)科协应明确由公社(乡)党委直接领导,一位副书记分管。公社科协由公社科 技人员、科技专业户的尖子、能工巧匠、科普积极分子与热爱科普工作的干部组成。通过民 主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并配备专职干部1人,负责处理科协的日常事务。大队(村)建科普小 组,配备组长1人,给予补助费(由群众自筹解决)。小组发展科技户、专业户的技术骨干为 科普会员,从会员中推选1名科普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公社(乡)科普协会设科普咨询服 务站和科普学校,以推广新技术,宣传科技知识,培训人才,当好公社(乡)党委领导科学 技术工作的参谋助手”。由于文件对公社(乡)科协的组织建设有了明确规定,使公社科协 的组建工作正规化,加快了组建的速度。至1983年底,全省已建公社(乡)科协902个,占全 省公社总数的83.7%,发展会员8448人。
    1984年9月,随着全省建乡工作的结束,公社科协全部改为乡镇科协。
    1985年12月,全省乡科协已建1107个,占乡镇总数的94.8%。乡镇级所属专业协会、研 究会总计2477个,会员124251人。村级科普协会7756个、科普宣传员576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