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章 组织与机构

  黑龙江省社科联是全省社会科学各学会、研究会和协会联合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它 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根据章程的规定,它实行团体会员制。为了充分地发挥社会科学 各学科理论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功能,广泛地团结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实际、面向社 会,开展理论研究和科学知识普及等学术活动,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省 内各级党政机关、各高(中)等院校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支持下,黑龙江省社科联在大力 开展学术活动的同时,先后组织建立了74个省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它们承认本会章程, 经分别申请并获批准,成为黑龙江省社科联的团体会员。
    黑龙江省社科联先后协助各市、地区党委组织建立了10个市、地区社科联。各市、地区 社科联,在各自所属地方党委的领导下,自主地开展本市、地区的学术工作。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各市、地区社科联纷纷要求参加省社科联的学术活动,要求参加省社科联组织, 成为团体会员。省社科联鉴于体制等原因,暂不能接纳他们作为团体会员,但按“视同团体 会员”对待,邀请他们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一切学术活动。
    1984年10月8日至13日,黑龙江省社科联在北戴河召开省、市、地区社科联工作座谈会, 全省13个市、地区社科联(或筹备会)负责人30多人出席。会上根据各市、地区社科联的要 求,省社科联同意与地市社科联建立指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