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下的劳动,始
终受到社会具体经济形态的制约而映示深刻的社会性质。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为
基础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依次出现的奴隶劳动、农
奴劳动、雇佣劳动等不同形式的劳动,这是剥削者无偿占有劳动成果,劳动者
被强制劳动,肉体与精神遭受折磨、摧残的过程,也是劳动者反抗剥削阶级的
统治与压迫、推动社会前进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起以生产资
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社会,确立了劳动者的国家主人翁地位,保障劳动
者依法享有各项权益,通过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
等多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劳动保护,在
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标志着劳动发生前所未有的
历史性变革。
(一)
黑龙江地区历史悠久。考古证明,远在两万多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古
代民族从事以狩(渔)猎和采集为主的谋生活动,使低下的生产力缓慢地向前
推进。早期的先民们辛勤劳动创造的远古文化,掀开了黑龙江地区历史最初的
一页。4 000多年以前,黑龙江地区就与中原地区发生联系,土著居民同以农耕
为主的汉人之间相互往来、学习、融合,不断推动农业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发展。
辽代以后,多次的民族迁徙活动、关内汉族人移垦黑龙江地区,各族人民共同
劳动,促使社会经济继续向前发展。在数千年的漫长岁月里,各族人民世代劳
动在黑龙江地区广袤千里的沃野上,先后出现过夫余时代的奴隶制文明,渤海
经济文化的一片繁荣,金代社会经济的空前发展,元代封建化的社会变革,女
真与汉族间的文化技术交融,使黑龙江地区经济几度获得较快地发展。后来,资
源丰饶的黑龙江地区,由于民族间频繁的战争,使经济和文化处于衰落状态。
明朝中叶以来,随着中国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晚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
益复杂。特别是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采用军事、政治、
经济和文化的侵略手段,强迫腐朽没落的清朝政府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
等条约,中国沦为百年内乱外侮、人民灾难无穷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沿续
两千余年的自然经济趋于解体,大批农民和手工业者纷纷破产。被迫“闯关
东”谋生的冀、鲁等地一批批汉民,背井离乡,不远千里,徒步跋涉,踵至黑
龙江地区拓荒务农或被招为雇工。这种劳动力的迁徙流入,成为本地区劳动力
的主要来源和突出特征,并对黑龙江地区的经济、文化、技术等诸多方面产生
深远的历史影响。1896年,沙俄为在中国实现“黄色俄罗斯”直至称霸远东的
梦想,利用清廷昏庸无能和中国在甲午战争失败的机会,采取军事恫吓和经济
收买的卑劣手法,胁迫清朝政府签订《中俄密约》,强行攫取修筑中东铁路及铁
路沿线附属地、采矿、伐木等特权,强掳17万多名中国劳工从事非人的苦役。
1903年,随着中东铁路这条抢劫大动脉的建成通车,大量的木材、煤炭、大豆、
高梁等物资被掠往异国,而被榨干血汗的广大筑路劳工却瘦骨嶙峋,颠沛流离,
无家可归。随后,日、美、英、德、意等列强的魔爪伸进黑龙江地区,瓜分掠
夺经济资源,开办工厂,开发矿山,设立银行,经营航运,操纵黑龙江地区经
济命脉,造成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市民族工业严重破坏,中小商业趋于奄奄一
息的状况。在此期间诞生的黑龙江地区近代产业工人,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
义的双重压迫,劳不保生,死不保葬,终年处于忧伤、悲怆的境地。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久存灭亡中国野心并经数十年极力准备的日
本帝国主义,依恃其强大的军事力量,翌年3月扶植成立伪满洲国,疯狂推行
“日满经济一体”制度,肆无忌惮地进行政治压迫、经济掠夺和思想奴化,变本
加厉地控制黑龙江地区经济命脉,致使民族工商业横遭扼杀,工厂、店铺纷纷
倒闭,工人、店员大量失业,饱受奴役剥削的深重苦难,终日挣扎在死亡线上。
荷枪实弹的日军挥舞着刺刀,骗招、强征、抓捕并驱赶数十万名劳工,在荒山
野岭上凿山洞、挖战壕、修碉堡……强制从事各种奴隶般的苦役,随后数以万
计地被残害、虐杀。日本侵略者还在煤矿实行以人换煤的“人肉开采”政策,极
端恶劣的劳动条件,镐刨、肩挑、人提等极其落后的生产方式,造成大批煤矿
劳工死亡。山河破碎,民不聊生,到处呈现一片凄惨、悲愤的景象。遗留至今
的鸡西滴道煤矿的“炼人炉”,鹤岗煤矿的“东山万人坑’’中的累累白骨;罪恶
昭彰的“死亡工厂”即日本满洲第731部队,惨绝人寰地用3 000余名活人进行
传染病毒实验而后解剖的堆堆遗骸,就是日本军国主义惨杀中国工人和抗日军
民的罪证,活生生地记载着历史的悲哀和民族的屈辱,昭示着殖民主义统治带
给黑龙江地区巨大的历史性灾难。“肉破皮穿日夜忙,常无餐饭到饥肠,剩将死
后残骸骨,还要烧灰供暖房!”确系黑龙江地区广大工人遭受日本侵略者蹂躏的
真实写照和血泪控诉。对这人世间最野蛮、最丑恶、最凶残的空前浩劫,每个
炎黄子孙都刻骨铭心。东北沦陷以后,各地工人和劳动人民不堪亡国的耻辱,为
争得起码的生存权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畏强暴,前仆后继,百折不
挠,采取怠工、罢工等多种形式,举行反压迫。反饥饿、要求缩短工时、增加
工资的斗争,表现出中华民族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和斗争精神,为全国抗日战争
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谱写了壮丽的篇章。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里,尤其近一个多世纪以来,黑龙江地区无数先辈们不
懈奋斗、执著追求的强国富民的美好理想,今天正在变为现实。黑龙江地区劳
动人民经过卓有成效的生产和艰苦卓绝的斗争,铸就了坚韧不拔的气质,锻造
了质朴淳厚、大度豁达的高尚品格,表现了顽强的生存能力、丰富的创造才能
和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造就了众多的仁人志士和中华英才,创建了永垂史册
的丰功伟绩,为争取民族解放、推动伟大祖国的历史前进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
的贡献。
(二)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使中华民族摆脱了百年来的殖民
统治枷锁,成为由衰败走向振兴的历史转折点,也是灾难深重的黑龙江地区人
民新生活的开始。中共中央及时作出“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战略决策,并
派遣2万名干部和10万名大军火速出关进驻东北。中共松江、黑龙江、合江、
嫩江、嫩宁(牡丹江)省(工)委、省政府及哈尔滨特别市委、市政府,全面
贯彻中共中央东北局明确的“必须把经济建设任务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的指
示,把发展生产、支援解放战争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不失时机地把工作
重心转到建设民主政权和发展生产上来,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生活最迫切的重大
问题。发动、依靠和领导黑龙江地区广大工人及各族人民在日伪退败后的废墟
上,进行异常艰难且卓有成效的经济建设,战胜国民党经济封锁造成的种种困
难,清除殖民统治遗留的种种污秽,为劳动工作的创建创造适宜的经济条件。在
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进行剿匪除霸、反奸清算、土地改革等斗争和建党建政的
同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
利”的方针,优先发展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军需民用工业,壮大公营商业阵地,
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保护和扶植私营工商业,没收日伪经营的企业,建立公营
经济及公私合营经济,创办集资经营的合作社经济。面对百废待兴、百业待举
的重建任务,高度重视劳动机构设立和组织开展劳动工作。1946年7月始,佳
木斯、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大中城市和黑龙江省先后建立劳动机构,面
临着重重困难和不利因素,积极进行开拓性工作。陆续制发《战时劳动条例》等
政策法规,稳妥而细致地指导劳动工作;把治理失业当做一件大事,对接收的
东北沦陷时期旧公教人员实行“包下来”的政策,对失业人员从速安置就业;积
极调处劳资争议,促进劳资关系正常化;检查工矿安全卫生,督导企业加强劳
动保护工作;研究、审核企业工资事项,保障战时职工最低生活水平;着力统
筹并组织公营铁路、邮电、军工等七大行业职工,实行医疗、伤残、生育、死
亡、退休等项劳动保险,至1949年9月底,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20余万
人。这些开创全国先河的劳动工作,调动广大职工生产建设的积极性,很快恢
复煤炭、黄金、木材生产和铁路运输,促进一批军事、化工、机械、冶金、轻
纺等军需民用公营企业的建立,有力地支援了东北乃至全国的解放战争,并为
建国之后继续开展与加强劳动工作提供宝贵的历史经验,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社会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
义转变的伟大历史时期。黑龙江地区广大职工和劳动人民,在完成规模壮阔的
建设全国重要工业基地的历史使命中,牢记在沙俄、日本等列强践踏下血与泪
的悲惨历史,深入贯彻中共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无穷的智慧和辛劳的
双手,谱写改天换地、革故鼎新的篇章,劳动工作步入全面建立、健康发展的
崭新历史阶段。
黑龙江、松江两省人民政府重视劳动机构设置和指导落实劳动工作。继
1949年、1950年分别成立省劳动局之后,1952年松江、黑龙江两省及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均设劳动就业委员会,把实现
充分就业作为政府的一项优先工作目标,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强化失业人员安
置工作;各市及许多县劳动局下设劳动介绍所,积极办理失业与求职人员调查、
登记及就业事项。国民经济经过三年的恢复,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1953年,松江、黑龙江两省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省份,劳动工作的基点随即转
到紧紧围绕大规模经济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步基础的全局上来,在国
家方针政策和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支持和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1954
年,随着松江、黑龙江两省的合并,两个劳动局合建为一个统管全省劳动工作
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即黑龙江省劳动局,同时健全各市地县、各部门劳动机构,
颁发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强指导劳动工作。
黑龙江省十分重视劳动就业工作。对旧公教人员继续实行“包下来”的政
策,切实保障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实
行统一分配;坚决执行中共中央确定的“政府介绍就业与自行就业相结合”的
方针,通过以工代赈、生产自救、转业训练、下乡务农等项措施安置就业;对
一时难以就业和年老体弱的人员给予临时救济;大力扶持公营、私营企业发展
生产,保护在业人员工作,制止企业随意解雇职工和未经批准擅自歇业;从政
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清除歧视妇女旧观念的影响,确保广大妇女劳动就业;
积极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优惠保障政策;同时组织落实大规模地省际移民和省内
城镇居民下乡工作,这对适时调节地区间、城乡间的人口分布与劳动力配置,推
进黑龙江省农林生产的发展起到历史性作用。到1957年,黑龙江省安置失业人
员23.1万人,基本消除东北沦陷时期遗留下来的严重失业问题,有力地保证国
家重点建设和各项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此后,基数较大的城镇劳动力资源以
年均30.1万人的数量骤增,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因此,黑龙
江省一向把劳动就业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组织落实。
与此同时,高度重视职工管理工作,及时制发政策规定,逐步完善职工人
数、工资总额、技工培训等计划管理内容,组织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实行以
固定工为主的用工制度,同时在成批调配建筑工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劳动力
调配制度。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保
生产建设特别是重点建设单位的用工需要。坚持把培训、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的
思想道德水平、良好的文化技术素质、纪律比较严明、结构较为合理的职工队
伍,作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决定性因素,一以贯之地组织
实施。逐步健全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制度,贯彻国家提出的以生产实习教学为
主的方针;从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出发,采取在职、委托、岗位等多种培训及
技能竞赛的方式,大力培养产业工人后备力量,受训人员很快成长为企业生产
技术和经营管理的骨干。各级劳动部门把处理职工信访与劳动争议列为一项重
要的行政工作和政治任务,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妥善处理。配合对资本主义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限制企业任意解雇或开除职工,进一步调整劳资关系,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劳资双方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黑龙江省根据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积极改革工资制度,提高职工工
资水平;企业工人实行8级工资制,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程技
术人员分别实行各级职务等级线上下交叉的工资制。同时推广和改进计件工资
与奖励制度,改善地区、部门、产业、企业及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致力
于健全、发展劳动保险事业,在解放战争时期组织公营纺织、军需等七大行业
职工劳动保险的基础上,实施全国统一的保险制度;认真贯彻为生产服务、为
群众服务的劳动保险方针,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险范围,提高保险待遇标准,解
除职工后顾之忧。
此外,结合开展创造新纪录和增产节约运动,深入落实国家“生产必须安
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制发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劳动保护制度,组织企
业普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开展群众性保安大检查,指导企业进行安全
技术革新活动;实行新工人人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落实“管生
产的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实施、总结、评
比;编制并推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投入大量财力、物力,改善企业劳动保护
设施;不断加强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规建设,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
行女职工“经孕产哺”四期特殊的劳动保护。大力加强劳动保护工作,逐步改
善劳动条件,使职工伤亡事故明显下降。各项劳动工作的长足进展和不断加强,
保护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
(四)
1958年5月,“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激发起全国人民奋发图强的精神,同时也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随后轻
率地发动“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重积累轻消费、重生产轻生
活、重速度轻效益,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使劳动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引发
城镇企事业用人过多、农业一线劳动力减少过多的状况,职工人数剧增,劳动
生产率下降;技校“遍地开花”,盲目扩大招生,忽视教学质量的现象相当普遍;
许多企业相继取消奖金和计件工资,挫伤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搞
“群众运动”,削弱专业管理,安全生产规章遭到破坏,伤亡事故大幅度上升,形
成建国以后全省首次伤亡事故的高峰。1961年起,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委坚
决贯彻中共中央确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压缩工业生产规
模和基本建设战线,关、停、并、转“大跃进”时期一轰而起的机器设备落后、
产品质量低劣的5 106家工业企业,全省经济迅速出现健康发展的可喜局面。与
此同时,黑龙江劳动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调整工作大局,切实加强计划
管理,精简职工105.1万人,缩减城镇人口163.9万人,大力加强农业生产,密
切工农关系,节减巨额工资,减少商品粮销量,推进经济形势的好转与社会稳
定。各级劳动部门迅速落实中共中央及省委确定的经济调整、精简职工的重大
决策,先减后调、减调结合、内调为主、外调为辅,加强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
积极试行多用临时工、少用固定工制度,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健全劳动力管理
基础工作。全面整顿压缩技工学校,严格培训质量,并利用大型企业先进的机
器设备和技术力量,为四川、甘肃、云南等兄弟省代培技术工人近20万人,有
力地支援全国的经济建设。重新肯定并推行奖金和计件工资,1963年在国民经
济调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两次调整工资,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围绕全省十分
艰巨的经济调整任务,适时组织企业开展以扭转工伤事故为中心的安生生产和
安全技术革新活动,加强劳动保护基础工作,伤亡事故明显下降。这对顺利渡
过经济困难时期、全面完成经济调整任务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
1966年5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遭受巨大损
失,劳动工作受到严重破坏。黑龙江省许多工厂“停产闹革命”,学校停课学生
“造反”,企业不招工,大学不招生,服务行业处于停滞状态;计划生育工作流
于形式,导致人口急剧增长,城镇待业人员猛增;“需要就是计划”,企事业单
位随意增人,劳动生产率下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商品粮销量“三突破”加
速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城镇知识青年178. 22万人上山下乡,招用63.3万
名农民进城务工,出现城乡劳动力大对流的反常现象;全民所有制单位临时工
47. 58万人转为固定工,占临时工总数的74%,进一步强化“铁饭碗”的用工
制度;定额定员废止,非生产人员过多,劳动纪律松弛,职工管理受到严重破
坏;学徒培训废止,技工学校遭劫,职工队伍素质降低;集体经济受到平调、吞
并“升级”进而“过渡”到全民经济,个体经济屡遭排挤、打击趋于绝迹,严
重堵塞多种就业渠道,强化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按政策规定陆续返城的大批
上山下乡知青急需安置,新增劳动力也急切要求就业,这两股日渐膨胀的待业
大军形成“合流冲击”之势,为以后的劳动就业工作留下重大隐患,给经济发
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按劳分配原则遭到扭曲、
破坏以至否定,十年间仅调整一次部分偏低职工工资,职工生活水平下降;劳
动保险机构瘫痪,管理制度受到破坏,职工退休工作停顿;大批职工离开岗位,
出现无政府主义狂潮,生产秩序混乱,劳动条件恶化,安全规章废弃,伤亡事
故增加,职业病发率再次大幅度上升,形成建国以后全省第二次伤亡事故的高
峰。劳动工作遭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破坏和损失。
(六)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黑龙江省劳动工作逐渐地恢复和加
强。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
心的伟大战略转移,开辟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牢固
的政治基础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促使全省劳动工作转入以积极改革、渐趋深化
为鲜明特色的全新阶段。
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劳动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
和深切关怀下,黑龙江省各级劳动部门从新时期干部队伍的状况和工作需要的
实际出发,通过在职自学、办班培训、依托院校培养等多种途径,认真学习邓
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劳动经济专业相关知识,增强坚持党
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黑龙江省劳动工作逐渐地恢复和加强。特别是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伟大战略转移,开辟全
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牢固的政治基础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促使全省
劳动工作转入以积极改革、渐趋深化为鲜明特色的全新阶段。
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劳动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深切关怀下
,黑龙江省各级劳动部门从新时期干部队伍的状况和工作需要的实际出发,通过在职自学、
办班培训、依托院校培养等多种途径,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
劳动经济专业相关知识,增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
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方向坚定、理论素养较高、思想作风过硬、专业素质较强的劳动干部
队伍,为较好的适应劳动部门职能加强、工作扩充和推进改革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1985年
,全省县(市、区)以上劳动部门及劳动服务公司干部总计3963人,其中党员干部2210人,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1026人。劳动部门历经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职责范围逐步扩大、管
理领域多次扩充的发展过程。由初始的城镇劳动就业、劳动保护、争议仲裁、工资保险逐渐
扩展到综合管理并组织实施城镇劳动就业、劳动计划、劳动力管理、技工培训、信访仲裁、
职工工资、劳动保险与职工福利、职业安全卫生、锅炉压力容器与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和劳动
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等诸多工作,都取得重大成就,有力地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政治
安定与社会稳定,也为以后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扩大开放创造有利条件。这些
工作成果的积极影响和作用,已经且将继续在构建新型劳动体制的过程中愈加明显地反映出
来。
贯彻“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劳动就业取得突破进展。积极改革行政配置劳动力的统包
统配制度,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确定的“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
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各地各单位通过行政与经济手段调节就业结
构,扩大就业领域,广开就业门路,疏通多种就业渠道,敞开全民、集体、个体“三扇门”
,促使第三产业、集体与个体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劳动就业发生历史性转变。1985年
,城镇社会劳动者796.6万人,比1978年增加218.9万人,增长37.9%;累计安置待业人员
295万人,其中在全民、集体、个体就业分别为62万人、179.6万人、9.8万人,临时性安置
43.6万人,待业率由5.8%降为2.7%;在国家很少投资的情况下,依靠政府和社会扶持,从
无到有、由小而大,各方面创办的各级各类劳动服务公司2352个,兴办工商企业及生产生活
服务网点23706个,累计安置待业人员119.5万人,固定资产247485万元,流动资金188077万
元,生产经营收入427684万元,上缴国家税金16964万元。遍布全省城镇、街道、乡镇并活跃
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的劳动服务公司举办的工商企业,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社
会效益为己任,基本形成除技术密集型的“高、精、尖”产业和大型重工业外,行业众多、
营销对路的新型集体经济体系,成为城镇集体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安置待业人员、企业富
余人员的重要基地。这对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通过劳动积累创造物质财富与就业岗位、继
而降低待业率、稳定就业形势积累成功的经验,为繁荣经济、方便人民生活显示出重大的历
史作用,并对推动劳动制度改革、促进市场体系发育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创造重要条件。
全省职工队伍逐年壮大,创造物质、精神财富显著。劳动部门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劳动
计划,改革劳动计划管理体制,开展部分劳动工资专业统计,逐步推行职工人数增长同生产
发展挂钩的动态调控及分类管理等措施的不断改革,在探寻建立市场机制引导下的劳动计划
体制上迈出重要步伐。1978-1985年,全民职工由460.1万人增到532.2万人,增加72.1万
人,增长15.7%。集体职工由117.1万人增到234.6万人,增加117.5万人,增长1倍。不断
壮大的职工队伍业已成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他们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
和主人翁责任感,担负起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任,积极投人经济建设的伟大实践,继以往
出现王进喜、马恒昌、苏广铭等许多全国著名英模之后,又涌现安振东、马祖光、李守堂等
在全省以至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经济体制改革不
断深化,对外开放取得重大进展,社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这些历史性成就,凝结着广大
职工和劳动群众的辛勤汗水,是他们长年勤奋创造和锐意进取的结晶。甚为宝贵的是产生于
大庆石油会战、北大荒和大小兴安岭开发时期,并一直鼓舞全省与全国人民自力更生、奋发
向上,即以爱国敬业、开拓进取、实事求是、艰苦创业、顾全大局、无私奉献为基本内涵和
实质的“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北大荒精神”,包括打破高寒禁区的大兴安岭精神
,是油区、垦区、林区广大职工为祖国创造物质财富的伟大实践中凝聚起来的巨大精神财富
,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在黑龙江省人民身上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华
民族优良传统和劳动人民特别是工人阶级优秀品质在当代的继承、发展和升华,是工人阶级
的革命性和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相统一的具体表现。这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
时期,又被党和人民誉为彪炳千古的精神瑰宝与弘扬时代主旋律的旗帜,谱写着当今人类文
明史上最雄伟的篇章,永远载人伟大祖国的光辉史册。不仅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注入久远而
强大的推动力,而且为祖国奉献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能源”,必将永久辉映人间
,越发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现在,全省职工开始把继承和弘扬大庆、铁人、北大荒精神与
改革开放的现代意识融为一体、初步形成对资源的二次开发和深度开发、重振黑龙江省昔日
经济发展雄风的能量,成为广大职工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建功
立业的强大精神力量。
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劳动制度改革发展健康。改革调配制度和固定工制度,推行劳
动合同制,整顿劳动组织,加强富余人员安置工作,不断巩固劳动纪律。到1985年,全省劳
动合同制工人14.7万人,占全民职工总数的2.8%。劳动合同制冲破固定工制的羁绊,正在
实现经济体制改革在用工制度方面的配套,这对落实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的择业权,
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最终消除固定工制度的痼疾,发生着由量态提高到质态扩张的深刻变
革,成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确定和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方式。1981-1985年,整顿预算内企
业4576家,检查验收合格4488家,占98.1%;企业管理机构由22196个减为19776个,减少10
.9%;管理人员由152016人减到138726人,减少8.7%;生产一线人员由821589人增到83492
6人,增长1.6%;二、三线服务人员由170580人减到166658人,减少2.3%;富余人员81817
人,多种方式安置61199人,占74.8%。各地把安置富余人员作为企业整顿合格的主要标准之
一,同时布置实施,不断加大安置力度。企业一般实行内部待业转岗培训的动态管理;按照
“个人申请、组织批准、身份不变、合理负担”的原则,允许职工停薪自谋职业;针对生产
二线松、三线肿、效率低下的问题,实行老弱病残职工提前退养办法;对女职工实行“孕产
哺”期休假规定;对多种经营、举办第三产业实行新的扶持政策,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充
分体现直观利益分配和职工潜在劳动价值的统一,不仅改变职工对企业的依附关系,促使生
产要素形成富有活力的有机组合,尤其是开始造就企业新的生产经营机制、走向市场的驱动
力和竞争力。
技工培训网络初步形成,职工队伍素质正在增强。全面整顿技工学校,组织师资培训,
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改革技校招生、教学、分配制度;广泛开展文化技术补课、
技术等级考核;强化生产实习教学,逐步建立“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新制度,
促使培训事业朝着教学正规化、育人超前化、考核制度化、培训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此外,
指导大中型企业从实际需要出发,分层次、分阶段地进行职工全员培训,优先培训关键性技
术岗位和班组长以上生产骨干。1981—1985年,全省完成青壮年职工初中文化补课153.9万
人,初级技术补课106.1万人;技术工人281万人,其中初、中、高级技术工人分别为185.
46万人、89.92万人、5.62万人,大体形成一支以中年职工为骨干、青年职工为主体、政治
素质较好、有文化、有技术、有干劲、守纪律的职工队伍。1978—1985年,技校由128所增到
202所,增长57.8%;在校生由25232人增到50257人,增长近1倍;毕业生由4523人增到1894
9人,增长3.2倍;设置工种(专业)166个,教职工12902名,其中教师5192名,大专以上文
化程度的教师3277名,占师资总数的63.1%。其间为各地各单位培养输送138215名中级以上
合格技术工人。基本覆盖各地城镇、工种设置比较齐全、教学条件初具规模、师资队伍结构
较为合理的技工培训网络,为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愈发
重要的保证。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劳动信访仲裁成效明显。依照政策法规,坚持分级负责,归口
处理。对历史遗留的问题,本着“宜解不宜结、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稳不宜急”的
精神,逐一妥善解决。1979-1985年累计,劳动部门受理信访量56740件次,发送处理信访公
函6445件,受理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信访处理结果1696件,协同有关部门联合办理“老、大
、难、要”信访案311件,落实政策复工复职1388人,解决确有实际困难的来访职工食宿及车
船费3.6万元。调处争议,化解矛盾,增强职工队伍团结,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
断促进社会稳定,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同时,博采众议,择善纳谏,促使
领导决策更加符合广大职工的意愿,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此后,黑龙江
省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等“四个规定”,在劳动制度进
行重大改革的同时,迅速恢复中断30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力求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
,表明劳动争议进入依法处理、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工资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迅速纠
正以前重积累轻消费的偏向,国民收入的最终使用兼顾生产发展和职工生活的改善。企业普
遍恢复奖励、津贴制度,提高工资区类别,分期分批相继4次调整职工工资;确认复杂劳动是
简单劳动的倍加,确定学识在职工升级中的政策规定,适当增加知识分子的工资待遇;大胆
探索并实行适应不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计时、计件或浮动等工资分配形式,扩大企业内部
分配自主权,使用奖励基金“自费”工资改革,改善职工之间的工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
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初步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在国家机
关和事业单位推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同时,第三次改革企业工资制度,即大中型
企业逐步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促进企业转换机制、优化结构、工资增长
同效益提高形成良性循环。1978-1985年,黑龙江省全民职工年均工资由763元上升到1116元
,增加353元,增长46.3%,年均增长5.6%。同期集体职工年均工资由518元上升到862元,
增加344元,增长66.4%,年均增长7.5%。职工收入的构成由以往基本工资为主的一元化转
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收入的多元化,尤其城镇就业面不断扩大,职工赡养系数逐
年减小,使职工家庭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快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城镇居民生活有较大改
善。随着时间的推移,黑龙江省全民职工年均工资在全国的位次,由1981年889元第6位、19
82年912元第8位、1983年930元第9位、1984年1046元年13位、降到1985年1116元第20位,在
各省中呈现增长趋缓、位次逐年后移的态势,这同位居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前列的社会
综合发展水平形成明显的反差。这主要是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种矛盾和问
题积累与交互影响的结果。
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行,职工福利工作逐渐加强。随着生产的发展,提高保险待遇标准
,推进保险制度改革,组织进行企业职工退休费统筹试点,在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上迈
出重要一步。同时,党和国家从长远的经济建设和职工切身利益出发,十分关注职工福利工
作。不时地投放巨资,大量兴建职工住房,办好职工食堂、浴池等集体福利设施,兴办医疗
卫生和疗养事业。普遍实行上下班交通费、探亲路费及生活困难补助等项福利补贴制度。19
85年,黑龙江省全民职工532.2万人、集体职工234.6万人,分别实行或程度不同地实行劳
动保险,基本实现《宪法》赋予的劳动者年老、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确保退休职工生活和社会安定。同时,对破产企业职工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在待
业期间,按有关规定领取待业救济金。当年,除探亲路费、病假工资、生活性物价补贴及用
于职工住房基建费用外,全民单位保险福利费总额169531万元,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9.
2%;退休职工74.2万人,相当于职工总数的13.9%;退休职工人年均退休费1004元,相当于
在职职工人年均工资的90%;企事业单位举办医院、疗养院、卫生所、保健站等医疗卫生事业
7379处,设床位52230张,平均两名医务人员直接为百名职工及其家属服务;职工患病、负伤
、生育期间还发给本人50—100%的基本工资。另外,各市及很多县与大中型企业因地制宜地
设立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组织、管理、教育退休职工安度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
有所学、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当益壮,发挥潜能,余热生辉,继续为“两个文明建设”
贡献力量,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职工的热心关怀,弘扬中华民族助老、养老、敬老
的传统美德。
劳动保护转向依法监察,安全生产管理渐趋强化。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清
理“左”的错误影响,及时转向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轨道上来,进入迅速恢复
、以法推进、依法监察、深入发展的历史新时期。劳动部门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履行
综合管理劳动保护的职能,强化职业安全卫生、锅炉压力容器与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建设,配
有专职监察干部549人,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配备专职监察干部9243人,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员168974人,逐步确立劳动部门国家监察、经济主管部门行政管理、工会组织群众监督相结
合的体制;初步形成以国家和省发布的一系列法规为主体、以各市地各部门颁发的具体规定
为补充,《条例》、《规程》、《办法》、《细则》综合配套,组织实施操作性较强的法规
体系,正在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依法开展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
目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的“三同时”监察工作,参加国家和地方
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峻工验收审查,参与企业升级中考评安全卫生工作;发挥地方、部门
和企业的积极性,结合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治理尘毒危害,重点治理职业危害,收到相当可
观的效果;历经两次建立、两次调整的黑龙江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处
理全省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各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严格事故报
告、统计和调查制度,严肃查处重、特大责任事故,开展,“安全月”活动;抓紧科学技术
研究,推动工作向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目标前进。缘自一些单位短期行为严重,少数
领导官僚主义顽症存在等诸多问题的影响,伤亡事故尤其重、特大责任事故尚未有效的控制
;治理尘毒、防治职业病工作有些薄弱,根治这些问题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进行坚持不懈
地努力。
创始于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的黑龙江省劳动工作,历经解放战争时期的艰辛初创,国民经
济恢复时期的初步开展,“一五”计划时期的迅速发展,连续三年“大跃进”的干扰影响,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整顿加强,“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严重破坏,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
的尽快恢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进改革、健康发展的变化过程。这是从无到有、从
少趋多、由城市拓及县镇进而覆盖全省企事业单位的实践过程,是广大职工和劳动工作者艰
苦创业、恪尽职守、务实创新、锐意进取,取得显著成就和丰富经验的发展过程,也是社会
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劳动工作领域渐趋完善并逐步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指导劳动工作
不断前进的深化过程。这深刻地展示出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从日本侵略者战败和伪满倾覆
后百业凋零、满目疮痍的废墟上建设起来的新黑龙江省,阔步走向崭新历史阶段的重要侧面
、发展态势和美好前景,生动地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无比的优越性和强劲的生命力。
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坚实轨道已经铺设,劳动、工资、保险等各项改革正在进入
全面深化的历史新时期。历史必将表明,全省劳动工作者同广大职工一起,在构筑符合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劳动体制、推动劳动事业继续发展、不断促进全省改革开放和
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中,立足现在,同心戮力,真抓实干,勇于进取,奋力开拓,一定能
把劳动事业引向更加辉煌的时代,再创振兴、繁荣黑龙江省更加灿烂的明天,为经济发展和
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