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职工管理
职工管理是劳动工作以至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劳动计划、用工制度、劳
动组织、定额定员、劳动力调配、劳动纪律、技工培训和劳动争议处理等项工作。这对保障
广大职工的工作与生活,实现劳动力扩大再生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出
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黑龙江省逐步完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技工培训等计划管理内容,组
织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随着全省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
,逐步实行以固定工为主的用工制度。统一劳动调配,加强劳动力余缺调剂,不断改善劳动
组织,积极推行定额定员,加强劳动力管理基础工作。同时,黑龙江省迅速废除旧社会封建
奴役性学徒制,建立健全技工培训机构和培训制度,深入落实国家提出的以生产实习教学为
主的方针,通过在职培训、技校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大批具有文化理论技术知识与操作技
能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很多成为企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领导骨干。此外,各级劳动部
门按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不断推动劳动关系正常化,直接促进
生产发展和保证社会安定。
“大跃进”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单位无视国家计划,大量招工和擅自
增人,导致职工人数、商品粮销量和工资总额“三突破”,大大削弱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
础地位。同时,劳动组织废弃,定额定员废止,非生产人员增多,劳动纪律松弛。工人在职
培训停滞,各地技校基本停办。劳动信访与争议处理工作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职工管理各
项工作受到严重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黑龙江省稳步改革劳动计划管理体制和劳动制度,大力整顿
劳动组织,提高技术培训质量,切实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到1985年,全民职工532.2万
人,比1949年的31.7万人增长15.8倍,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业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
稳定的主力军。全民固定工452.5万人,占职工总数的85%;劳动合同制工人14.7万人,占
职工总数的2.8%,这种新型的用工制度冲破固定工制度的羁绊,正在实现经济体制改革在用
工制度方面的配套;企业劳动组织相继进行恢复性整顿和建设性整顿,取得明显的成效;积
极改革劳动力调配制度,及时保障经济建设的需要,认真解决职工的特殊困难,技工培训事
业长足发展,技校202所,教职工12902名,设置工种(专业)166个,在校生50257人;积极
改革教学、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促使技工培训事业正在朝着教学正规化、育人超前化、
考核制度化、培训科学化的方向发展;高、中、初级技术工人281万人,占全民职工总数的5
2.8%;在科技日新月异、迅猛发展的形势下,企业机器设备更新,产品科技含量增高,职工
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加强职工队伍培训,正在成为黑龙江省经济稳步增长最现实的选择
和跨世纪的工程。
各级劳动部门把劳动信访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一直作为重要的行政工作和政治任
务。坚持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先后受理失业与求职人员就业、开除
职工、减扣工资、保险待遇、知青返城及“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冤、假、错案等大量问题
,并逐一妥善解决,不断增强职工队伍的团结,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
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促进领导机关的决策更加符合广大职工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