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是单位时间(通常为年)内工业企业职工平均每人生产某种产品的数量或其 价格的货币表现,这是劳动计划的重要基础,也是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1949-1985年,黑龙江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下称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下称 劳动生产率),从2983元上升到12208元,增长3.09倍,年均递增4%(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 算,下同);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产值,下称产值)由44605万元增加 到2830065万元,增长62.4倍,年均递增12.2%;职工平均人数(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平均人 数,下同)由14.96万人增加到231.82万人,增长14.5倍,年均递增7.9%,新增工业产值 靠提高劳动生产率完成的比重为35.2%。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最大,增长47.8%,年均递增13.9%;产值增 长2.1倍,年均递增45.9%;职工平均人数增长1.1倍,年均递增28.1%;新增产值靠提高 劳动生产率完成的比重为38.8%。
    “一五”时期。劳动生产率提高44.3%,年均递增7,6%;产值增长2.4倍,年均递增1 9.1%;职工平均人数增长66.3%,年均递增10.7%;新增产值靠提高劳动生产率完成的比重 为44%。
    “二五”时期。劳动计划失控,大量增加职工,职工人数增长超过工业产值增长速度, 引致劳动生产率大幅度下降。在此期间,职工平均人数增加37.16万人,增长71.1%,年均 递增11.3%;产值增长11.1%,年均递增2.1%;劳动生产率下降35.1%,年均降低8.3%。
    经济调整时期。黑龙江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确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大力精简职工,压缩基建规模,加强农业生产,调整劳动组织,劳动生产率又一次大幅度 提高。其间产值增长92.7%,年均递增24.4%;职工平均人数减少14.1%,年均递减5%;劳 动生产率由1962年的4132元上升到1965年的9076元,提高1.2倍,年均提高29.9%;新增产 值全部靠提高劳动生产率完成,创历史最高水平。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其间产值增长1.15倍,年均递增8%;职工 平均人数增长93.8%,年均递增6.8%;劳动生产率提高13.4%,年均提高1.27%;新增产值 靠提高劳动生产率完成的比重仅为15%。
    “五五”时期。生产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产值增长27.9%,年均递增5%;职工平均 人数增加36.2万人,增长24.3%,年均递增4.5%;劳动生产率提高2.9%,年均递增0.6%; 新增产值靠提高劳动生产率完成的比重仅为11%,这主要是安置大量返城知青就业、安排大中 专技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等,使工业企业年均增加职工7.2万人,影响甚至制约劳动生 产率的提高。
    “六五”时期。加强劳动计划管理,职工人数增长趋缓,尤其企业大力加强技术改造, 使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其间产值增长44.4%,年均递增7.6%;职工平均人数增长25.3%, 年均递增4.6%;劳动生产率提高15.3%,年均提高2.9%;新增产值靠提高劳动生产率完成 的比重为39.5%,离国家要求的50%以上差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