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始,黑龙江省各级劳动部门重视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的培训考核,有力地推动并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
一、监察管理人员培训
1956年,各地劳动部门陆续建立锅炉安全监察机构,配备锅炉专职干部,开始有计划地
组织安全技术专业培训,1958-1961年,各地劳动部门累计培训锅炉安全监察管理和检验人
员2211人。
1973年3月,省劳动局在北安县举办全省劳动保护、锅炉安全监察管理干部171人参加的
培训班,经过3个月政策、业务学习后,组成11个实习小组,分赴24个市地县和124个工厂企
业进行为期一个月锅炉安全检查实习,为各级劳动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培养一批锅炉安全监
察管理工作骨干和师资力量。至1976年6月,各地劳动部门培训锅炉安全监察管理干部和检验
人员共计1670人。
1978年7月,省劳动局下发《关于贯彻全国锅炉安全工作会议的意见》后,各市地劳动局
组织培训锅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当年全省培训锅炉技术人员105名,其中大学毕业7人
,大专毕业10人,相当中专毕业30人。
1982年4月,贯彻国务院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后,到1983年3月,各
市地举办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培训班123期,参加学习的监察管理人员累计6370名。省劳动局举
办2期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干部训练班,培训193人。
到1985年,经省劳动局培训、考核和任命两批共83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一)司炉工培训
1959年3月,省劳动局在齐齐哈尔市召开第一次全省锅炉安全工作现场会议确定,结合锅
炉使用安全监察工作,开展司炉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并作为一项经常性业务;锅炉台数较多的
大型企业自行培训,锅炉台数较少的企业,采取由大企业代培或企业联合办班的方式组织培
训。到1960年8月,各地培训司炉人员共2748人。
1961年10月,省劳动局制发《黑龙江省蒸汽锅炉司炉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和《
黑经江省蒸汽锅炉司炉人员考试大纲》,全面开展蒸汽锅炉司炉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1962年末,哈尔滨、齐齐哈尔等14个市地有司炉工共15665人,其中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的
有10538人,占司炉工总数的67.3%。哈尔滨市劳动局1983年举办培训班48期,受训司炉工5
603人,新发《司炉工操作证》4068人,其中蒸汽锅炉司炉工2306人,热水锅炉司炉工1762人
,没有取得操作证的不得操作锅炉运行。1981-1984年,各地举办司炉人员培训班1951期,
年均培训、核发《司炉操作证》人员近5万人。
(二)水质处理人员培训
1959年8月,省劳动局首次举办为期一个半月全省锅炉水质处理培训班,为各地各部门培
训76名水质化验、水质处理专业人员。随后在各市县和大型企业开展锅炉水质处理工作。
1981-1985年,各地培训锅炉水质化验处理和水质监督管理人员21605人次,重点学习掌
握锅炉设备结构、易结水垢部位、水质化验分析、设备操作和炉内外加药处理方法等专业知
识,经培训考核发证3879人,加强和各企业锅炉水质处理管理,提高水质处理技术效果。
(三)锅炉检验员培训
1959年8月,省劳动局首次举办锅炉检验人员培训班,为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培训锅
炉检验人员222名。1963年3月,省劳动局在牡丹江纺织厂举办为期3个月锅炉技术检验学习班
,培训137名检验员。同时,齐齐哈尔、鹤岗、鸡西等市劳动局,自行组织开办检验人员培训
班,共培训183人。
1974-1984年,全省劳动部门举办锅炉检验员培训8期,培训锅炉检验人员2578人(次)
。这些检验人员成为各地开展锅炉年度定期检验和锅炉制造产品质量检验的重要技术力量。
(四)锅炉、容器焊工培训
1960年起,根据国家《蒸汽锅炉安全规程》,省劳动局和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锅炉压
力容器焊工技术培训考核工作。1973—1981年,全省培训考核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共4371人。
1980年9月,劳动部发布试行《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后,省劳动局相继批准省石
油化工局、齐齐哈尔铁路局、省电力局、哈尔滨锅炉厂等单位成立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行
业系统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培训考试的统一教材、判分标准、加工图纸和颁发合格证,把好实
际考试材料、焊样质量、焊样试验和监考关,同时建立焊工技术档案。对无培训能力的单位
,由省和各市地劳动局组织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1985年1月,省劳动局批复黑龙江电力工业局焊工培训中心成立焊工考试委员会,有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10人组成,其中工程师6人,技师、技术员3人,承担电力系统焊工培训、考
试任务。7月,省劳动局批复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焊工技术培训中心成立焊工考试委员会,有主
任、副主任和委员9人,其中工程师2人,技师、助理工程师7人,主要承担中高级焊工、焊工
师资及焊接检验人员培训考试任务。
1982-1985年,各市地劳动部门和批准委托单位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培训8769人,经
考试领取焊工合格证的6474人。
(五)压力容器检验员培训
1977年7月,省劳动局在绥棱县举办第一期压力容器干部培训班,有20人参加学习。
1982年6月,省劳动局下发《关于组织压力容器检验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各地
、各部门组织开展压力容器检验员培训考核工作。
1983年1月,省劳动局对已培训的31名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员进行考核,有26名合格。4
月,对已培训的78名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考试,有65名合格,经省劳动局正式批准为压力容
器检验员。
1984年6月,哈尔滨铁路局培训的9名检验人员经省劳动局考试合格,批准为压力容器检
验员。11月,经省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32名检验人员,批准为黑龙江省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
员。
1985年底,经省劳动局培训52名,考试合格42名检验人员取得压力容器检验员证书。
(六)无损探伤检测人员培训
1982年9月,省劳动局成立黑龙江省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有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11人组成,其中工程师4人,I级探伤员5人,承担全省Ⅱ级无损检测人员
资格鉴定、考核、发证任务。11月,省劳动局举办第一期Ⅱ级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班,51人参
加学习,经考核36名取得Ⅱ级无损检验资格证书,其中7名取得超声、磁力、着色三项Ⅱ级检
测资格证书,4名取得超声、着色两项Ⅱ级检测资格证书;35名取得射线、超声、磁力、着色
单项Ⅱ级检测资格证书。1983年5月,省劳动局下发《关于颁发锅炉压力容器Ⅱ、Ⅲ级无损检
测人员证书的通知》,取得Ⅱ级无损检测证书人员81名,取得Ⅲ级无损检测证书人员137名。
到1984年10月,全省共举办7期锅炉压力容器Ⅱ级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班,341人参加理论和实
际操作技能考核,其中144名考试合格,被批准为Ⅱ级无损探伤检测人员。
至1985年末全省累计,考核发证的无损探伤检测员I级15名,Ⅱ级390名,Ⅲ级7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