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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有林地

  从清末至1949年,有许多中外人士对东北林区森林面积进行过调查或推算。1928年,由 南满铁路株式会社调查局组织的森林调查面积,按现在黑龙江省版图计算森林面积为24150万 亩。1934年,中国森林学家陈峰教授出版《历代森林史略及民国林政史料》,推算出东北三 省森林总面积为36168万亩,其中:黑龙江森林面积为29295万亩(含中东铁路东、西两线林 区),占全东北森林总面积的81%。
    1942年,伪满洲国林野局经营大纲核定的森林面积为24930万亩。
    1949年,东北林务总局计划处核实后,黑龙江、松江两省各林区森林面积如表1—6。   
    1958年,国家森工、营林体制合一,国有林区(森工)下放地方,由黑龙江省林业厅统 管国有林和地方林业。到1962年全省有林地面积,如表1—7。      
    1949~1962年各类森林面积统计表可看出,全省有林地面积在13年间有大幅度增加。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严格执行封山育林的政策,使旧社会遗留下的过伐林地,多数演变成 天然次生林。因此,1962年统计有林地面积时,比1949年增加2068万亩,增长8.3%。在建国 初期有林地面积中,属国家森林面积占95%,集体森林面积5%,表明本省主要是国有林区;从 用材林面积看,国营也占95%,集体只占5%。从林分类型树种看13年的变化:红松由1752万亩 ,降至1303万亩,减少449万亩,下降25.7%;落叶松由5464万亩降至4800万亩,减少664万 亩,下降12.2%;其它针叶林种由2025万亩,降至284万亩,减少1741万亩,下降87%。红松 、落叶松及其它针叶树种都是森林主伐的重点对象,1958年以前森林工业采伐方式主要是择 伐,后来皆伐面积有所增加,但也都没影响全省有林地面积增加的趋势。
    1962年后黑龙江省森林划归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和大兴安岭林管局3个系统管辖,全省 有林地面积:省林业厅所属市县林区占32.6%,省森工总局所属林区占38.4%,大兴安岭林 管局所属林区占29%;用材林面积中:市县林区占34%,森工总局占39%,大兴安岭占27%;用 材林的成过熟林面积:市县林区占20%,森工总局占50%,大兴安岭占30%。
    各类有林地面积统计如表1—7。
    1962~1976年,各林分类型重要经济树种面积由27115万亩,降至24617万亩,减少2498 万亩,下降9.2%;其中:市县林区由8843万亩,降至6912万亩,减少1931万亩,下降21.9 %;森工总局林区由10413万亩,升至10725万亩,增加312万亩,上升3%;大兴安岭林区由78 59万亩,降至6980万亩,减少879万亩,下降11.2%。主要经济树种的红松面积由1303万亩, 降至666万亩,减少637万亩,14年间下降49%,其中:森工总局林区消耗占98.5%,市县林区 消耗占1.5%。樟子松面积由3忧万亩,降至305万亩,减少38万亩,下降11%,其中:市县林 区占20%,森工总局林区占7%;大兴安岭林区占73%。落叶松面积由4800万亩,升到5619万亩 ,增长819万亩,上升17%,其中:市县林区占6.6%,森工总局林区占9.6%。大兴安岭林区 占83.8%。大兴安岭林区落叶松天然更新能力强,面积增加快;而各市县及森工总局林区主 要是人工造林落叶松树种面积在缓慢增加。云冷杉树种面积由943万亩,降至119万亩,减少 824万亩,下降87.4%,其中:森工总局林区占95%,大兴安岭林区占5%。珍贵硬阔叶树种面 积由456万亩,降至360万亩,减少96万亩,下降20.9%,其中:市县林区占38%,森工总局占 62%。其它针阔混交林和阔叶林面积有增加也有减少。用材林各龄组合计面积,全省由25268 万亩,降到22902万亩,减少2366万亩,下降9.4%;其中:只计算成过熟林合计面积由1333 8万亩,降至10403万亩,减少2935万亩,下降22%,其中:市县林区由2620万亩,降至1431万 亩,减少1189万亩,下降45.4%;森工总局林区由6761万亩,降至5197万亩,减少1564万亩 ,下降23%;大兴安岭林区由3957万亩,降至3777万亩,减少180万亩,下降4.5%。“四五” 一类清查如表1—8。      
    1976年至“六五”清查10年间,黑龙江省有林地合计面积由24725万亩,降至23656万亩 ,减少1069万亩,降低4.3%,其中:市县林区由7020万亩,升到7306万亩,增加286万亩, 增长4.1%;森工总局林区由10725万亩,降至9449万亩,减少1276万亩,降低11.9%;大兴 安岭林区由6980万亩,降至6901万亩,减少79万亩,降低1.2%。10年间有林地面积变化百分 比很小,没有发生森林面积大减或大增现象。从用材林合计面积计算全省由22902万亩,降至 20989万亩,减少1913万亩,降低8.4%,其中:市县林区由6567万亩,降至6235万亩,减少 332万亩,降低5%;森工总局林区由10302万亩,降至9009万亩,减少1293万亩,降低12.6% ;大兴安岭林区由6033万亩,降至5745万亩,减少288万亩,降低4.8%。用材林是采伐木材 主要对象,面积下降百分比与前14年比较,还是缓慢的下降趋势。此外,防护林、薪炭林、 特用林面积都大幅度增加;而疏林、灌木林地面积都有所下降。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36年间,黑龙江省森林面积由25060万亩,降至23656万 亩,减少1404万亩,降低5.6%;成过熟林面积由12516万亩,降至5659万亩,减少6857万亩 ,降低54.9%。其中:各林分主要经济树种的红松由1752万亩,降至766万亩,减少986万亩 ,降低56.3%;针叶林面积由2025万亩,降至655万亩,减少1370万亩,降低68.5%。这表明 经济价值高的树种面积在减少,但个别的如落叶松、珍贵硬阔叶树种面积都有所增加,原因 是天然林成为砍伐利用的主要对象,但由于这些树种天然更新能力强,再加上它们是人工营 造用材林主要树种。因此,全省呈现出天然林面积逐年减少,人工造林面积逐年增加的势头 。
    “六五”一类清查后各类林业用地面积如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