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材林蓄积量是砍取商品木材多寡的重要基础,也是森林经济价值(直接效益)高低的
标志之一。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中东铁路”修建以后,沙俄及其林商随着铁路的通车,为
掠夺木材资源获取暴利沿着铁路线及江河水运方便的林区,大肆砍伐近成熟林木,使幼中壮
龄的树木遭到破坏。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在中东铁路沿线设置林业公司和营林署,到处“拔大毛”
(砍大树)进行掠夺式的砍伐。从满洲里到绥芬河的中东铁路两侧的近成熟森林,在百公里
范围内的优良树种被砍伐殆尽。同时,把各矿山周围和重要交通沿线两侧的森林全部砍光,
使近9000万亩郁郁葱葱的青山变成了荒山秃岭,黑龙江地区大片茂密的原始森林变成了残破
的次生林。黑龙江林区经过50多年滥砍盗伐,把树木参天,绵绵延延,横亘千里,不知记极
的林海,变成了次生林和残林灌丛,森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一、天然林
1949年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属东北林务总局颁发《东北国有林暂行伐木条例》,把过去
沿袭的“拔大毛”砍伐改变为径级择伐方式,使大面积天然用材林基地逐渐趋向于合理的经
营轨道。东北林务总局计划处也公布了“用材林各龄组面积、蓄积表”,按现在黑龙江省版
图范围推算出:1949年天然用材林各龄组面积、蓄积如表122。
1949~1962年,全省首次完成森林资源经理调查,用材林中的成过熟林面积占50%;蓄积
量占76.6%,说明全省各地区木材蓄积量很丰富,能够对新中国大规模经济建设提供木材原
料。
1962年后黑龙江省用材林资源由市县林业、森工总局、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三部分林区
组成。用材林面积和蓄积量,三个系统各占全省百分比例:市县林业占34%和15%:森工总局
占39%和52%;大兴安岭占27%和33%。其它各类数如表1—23和表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3年间,全省用材林总蓄积量由184770万立方米,降为155128
万立方米,降低29642万立方米,下降16%,其中成过熟林是采伐木材的主要对象,由141526
万立方米,降至121843万立方米,降低19683万立方米,下降14%;用材林的中龄林树木材质
优良,往往遭到砍伐,从31450万立方米,降为24331万立方米,降低7119万立方米,下降22
.6%。不但砍伐近成熟林,而且还砍伐正在生长旺盛的中壮龄林树木,因此降低了森林的增
长量。
1962年至“四五”一类清查,黑龙江省用材林面积和蓄积量仍分为三大系统:市县区为
28.7%和16.7%,森工总局系统44.9%和57.6%,大兴安岭是26.4%和25.7%。国家第五和
第六个5年计划期间,用材林资源一类清查如表1—25和表1—26。
“四五”至“六五”一类清查的10年间,用林林蓄积量变化是:
各市县林业统计地方木材消耗量1255万立方米(包括原木、小规格材、薪炭材、人工林
松木杆、天然林杂木杆、各种小木农具材等)。市县林业采伐消耗木材与蓄积量之比按1:2
计算,合计消耗蓄积量2510万立方米,超过成过熟林下降值2114万立方米,不合理消耗占84
.2%。火灾、自然枯损及其它消耗蓄积量仅占15.8%。据1980年统计年皆伐木材量占37%,到
1985年时皆伐木材量则降到10%以下。另外,市县林区成过熟林多为老龄、过熟木占99.9%是
阔叶树。原来有集材—50拖拉机123台,在14处主伐林场中进行采、集、运机械化作业,到1
985年时只剩下5台拖拉机能够生产,其原因是再没有成过熟林伐区安排生产,势必要集中人
力、物力在主伐林迹地上实施更新造林。
省森工总局:10年间用材林蓄积合计由79038万立方米,降到60484万立方米,降低1855
4万立方米,下降23.5%。其中幼龄林4024万立方米,增至6523万立方米,增长2499万立方米
,增加62.5%;中龄林17746万立方米,增至37182万立方米,增长19436万立方米,增加109
%;成过熟林57268万立方米,下降至16779万立方米,降低40489万立方米,下降70.7%。
据省森工总局资源管理局,“四五”至“六五”一类清查10年间,用材林生长量18438万
立方米,而此期间用材林蓄积量减少17733万立方米。全省森林工业局10年间森林总消耗量为
36171万立方米,平均年消耗量为3617万立方米,森林资源长消比1:1.962,具体消耗去向
见表1—27(已扣除自然消耗量)。
根据表127和三次一类清查,1949~1985年省森工林区共为国家生产木材34663万立方米
,消耗蓄积量为57000万立方米,如加上非正常消耗,总消耗蓄积量约80000万立方米。即每
向国家上缴1立方米商品材,需消耗森林蓄积量2.22立方米资源。
大兴安岭林区:10年间蓄积量变化,表现用材林各龄组合计蓄积35199万立方米,降至3
4968万立方米,降低231万立方米,下降0.66%,每年平均超量消耗23.1万立方米。其中幼
龄林1898万立方米,升至2543万立方米,增长645万立方米,上升33.9%;中龄林6056万立方
米,升至6286万立方米,增长230万立方米,上升3.8%;成过熟林27244万立方米,降至261
38万立方米,降低1106万立方米,下降4.1%,每年平均消耗110.6万立方米。综合增减比例
为1:1.26,事实已经构成可采森林资源危机的状态。
二、人工林
1949年4月2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关于“植树造林和护林运动节”的决定,1951年春
,松江、黑龙江两省人民政府内分别设立造林机构,在小兴安岭的伊春林业管理局内设森林
抚育更新科(造林科),下属5个森工分局里共设12个森林抚育更新试验站,开始大面积营造
人工林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就形成齐心协力大造人工林的局面。据统计,19
53年至1957年间造林面积210.1万亩,当时成活率达90%以上;后来经过普查核实为165.7万
亩,保存率在80%以上。1958年至1962年间,共造人工林1353.9万亩,成活率比“一五”(
1953~1957年)期间下降一半,详细核实普查后364.8万亩,保存率下降到27%。1985年沿铁
路两侧、公路交通方便的山区,呈现集中连片的中壮龄人工林,大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初营造的人工用材林。
1962年全省保存人工林面积、蓄积量如表128。
1962~1976年人工林分别由市县林业、森工总局做统计资源。14年间合计人工林面积由
225万亩,上升至1138.5万亩,增长913.5万亩,增加4.06倍,其中:市县林业占64%,森
工总局占36%。14年间合计蓄积量由184.4万立方米,增至2155.1万立方米,增长1970.7万
立方米,增加10.7倍,其中:市县林业占70%,森工总局占29.7%,大兴安岭占0.3%。
人工用材林14年间面积由148.5万亩,增加到906万亩,增长757.5万亩,增加5.1倍;
蓄积量由87.7万立方米,增至1689.6万立方米,增长1601.9万立方米,增加18倍,其中:
市县林区占62%,森工总局占37.9%,大兴安岭占0.1%。人工用材林中按龄组计算的幼龄林
、中龄林、成过熟林都有成倍数的增长,如表1—29所示。
从1962~1976年的14年间,未成林面积由64.5万亩,增至1396.5万亩,增长1332万亩
,每年平均增加95万亩,增加20.7倍,其中:市县林业占62%,森工总局占37%,大兴安岭占
1%。
1976~1980年全省人工林合计面积由1138.5万亩,增至1660.5万亩,增长522万亩,年
平均增长104.4万亩,增加46%,其中:市县林业占66%,森工总局占34%;人工林蓄积量合计
由2155.1万立方米,增至3886.9万立方米,增长1731.8万立方米,每年平均增长346.4万
立方米,增加80.2%,其中:市县林业占54.5%,森工总局占45.5%,大兴安岭占0.01%。
其它年份如表1—29、30、31、32(“四五”“五五”“六五”期间都是一类清查)。
按人工用材林只计算蓄积量时,5年之间用材林由1689.6万立方米,增至3010.7万立方
米,增长1321.1万立方米,每年平均增长264.2万立方米,增加78.2%,其中:市县林业占
44.6%,森工总局占55.4%。用材林中幼龄林由1436.7万立方米,增至2299.8万立方米,
增长863.1万立方米,每年平均增长172.6万立方米,年增长12%。其中:市县林业占41.8
%,森工总局占58.2%;中龄林由209.9万立方米,增至662.4万立方米,增长452.5万立方
米,每年平均增长90.5万立方米,增加2.2倍。其中:市县和森工各占50%;成过熟林由43
万立方米,增至48.5万立方米,增长5.5万立方米,每年平均增长1.1万立方米,增加仅是
12.8%。这说明在全省范围内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营造的阔叶树种多,其次落叶
松最早是1941年营造的,树龄多在40~50年,有些杨树林已过熟,因此生长量都在逐渐下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13年间,全省市县林业和森工系统共营造人工用材林148.5
万亩,蓄积量87.7万立方米。1962年至“六五”一类清查时期的23年,人工用材林营造面积
和蓄积量都有大幅度增加。其中:市县主管的用材林面积增加4.6倍、蓄积量增加11.7倍。
森工林区用材林面积增加4.6倍,蓄积量增加15.6倍。大兴安岭林区正式开发建设后营造人
工林,23年来营造用材林面积1.5万亩,蓄积量增加到2.1万立方米。
防护林、薪炭林在各市县面积、蓄积量都有所增加,特用林各系统也都增加面积和蓄积
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森工系统长期没有特用林。“六五”一类清查时增加面积45万
亩,蓄积达164万立方米,大兴安岭也设立特用林。未成林面积按一类清查数字各系统都是普
遍增加趋势。
三、主伐林
主伐林是指用材林中的近熟林、成熟林或过熟林蓄积量而言,因为这几种类型的森林树
木已经达到自然成熟年龄和生理成熟年龄。活立木生理上达到自然成熟年龄,即可采伐利用
。
根据活立木所处地理位置,按照高山森林分布上限以下150至200米内的森林,以及生长
在陡坡或岩石裸露地方(跳石塘)的森林,都不能视为主伐用材林。只有缓坡平谷地方,便
于采、集运木材的近、成、过熟林分别视为主伐用材林。
1949~1957年,为全省林业建设的初期阶段,平均每年森林采伐量是550万立方米,年伐
面积120万余亩,采伐方式以径级择伐为主,约占采伐面积的90%。木材生产以手工作业为主
,机械化比重在20%以下。这个时期采伐迹地的森林恢复几乎全部依靠天然更新,每年仅有1
5万亩的人工更新造林,全省还有农田防护林带。这一时期黑龙江森林蓄积量资源极为丰富,
当时林业的主要任务是木材采运生产,反映不出主伐用材林蓄积量的危机。
1958~1965年,这时采运企业已有很大发展,采伐量比前一时期增长1倍多,平均年伐量
达1200万立方米,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5%。森工局和林管区合并成为森工林业局,以木材生产
为中心的林业建设体制更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为便于采运机械作业,皆伐方式有很大发展,
木材采运综合劳动生产率达到最高峰,木材生产成本明显下降,出现了历史最好水平。这一
时期采伐森林1590万亩,其中皆伐是825万亩,而同期更新造林成活面积仅有285万亩,只相
当于皆伐面积的35%,择伐强度过大,保留林相残破,成熟林资源也遭到破坏,林地生产力急
剧下降,采育失调的局面已经形成。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年均计划内采伐面积为270万亩,出材量1400万立方
米,而名目繁多的计划外采伐大肆泛滥,其采伐量甚至超过计划内产量。据统计“文化大革
命”时期,全省森林资源年平均消耗量达4500万立方米,而同期年平均生长量只有2800万立
方米,每年森林资源超耗量达38%以上。主伐用材林大为减少,森林生长量普遍下降。而木材
采伐量有增无减,采育失调的局面进一步恶化。
1976~1981年,是全省林业调整恢复时期,这5年内木材年伐量仍然稳定在前期水平上,
采伐方式仍以强度择伐为主,木材生产机械化比重已达97%,可采资源已经日趋拮据。全省4
8个森工林业局中(包括大兴安岭林区8个),有30多个局已难维持现有生产水平,其中伊春
林区的双丰、乌马河、五营,牡丹江林区的林口、八面通、迎春,松花江林区的绥棱、通北
,合江林区的双鸭山、鹤立共计11个森工林业局,可以采伐利用的森林蓄积量已经枯竭。近
期内将要被迫停产,形成了积重难返的局面。
1982~1985年,黑龙江省森工企业森林资源陷于危机、经济形势陷于危困局面。主伐林
蓄积量急骤减少,国家下达的商品材计划指标,难以落实新的伐区。据“六五”森林资源清
查统计,全省森工总局有成过熟林面积为1295万亩,蓄积量为16779万立方米。由于多年过量
采伐,多次轮伐、强度择伐,成熟林的数量下降得十分严重。尤其是用材林的近成过熟林蓄
积量,1962年为6.9亿立方米,1986年仅剩下3.4亿立方米。24年间,共减少3.5亿立方米
(—50.7%),平均每年减少1400万立方米。1976年至1986年的10年间超量采伐更严重,用
材林年平均净生长量是1843.8万立方米,年资源消耗量为3617.1万立方米,每年超量消耗
1773.3万立方米,长消比例竟达1:1.96,真是令人发指。省森工总局所属40个林业局的成
过熟林按胸径计算,小径树(<12厘米)占林分株数的50%,中径树(13~24厘米)占30%,
大径树(>25厘米)仅占20%。况且,由于多年过量采伐,作业方式已由平坦缓坡林地,发展
到悬崖陡坡作业,较普遍进入作业难度大的高、难、险作业区,生产条件恶劣,集材距离远
,单位面积上出材率低。从总体看,本省森工总局可采蓄积量不但数量少,而且分布很不平
衡,大部分林区处于资源枯竭状态。据最近三次一类资源清查,在40个森工林业局中,有11
个林业局可采蓄积枯竭,占27.5%;19个林业局接近枯竭,占48%;仅有10个局处于较好的状
态,占24.5%。
1985年各主伐林区可采蓄积危机程度分述如下。
1.伊春林业管理局:可采蓄积已经枯竭,不能够落实伐区有双丰、乌马河、五营、铁力
等4个森工林业局;金山屯(大丰)、南岔、友好、乌伊岭、美溪、桃山、上甘岭、新青、红
星等9个森工林业局蓄积已接近枯竭;只有翠峦、朗乡、汤旺河3个森工林业局蓄积量条件较
好。省直属带岭林业实验局森林资源能够达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全区共有16个森工林业局,现有可采蓄积7000万立方米,按照“六五”一类清查期间的森林
蓄积量消耗速度(年消耗森林蓄积850万立方米),仅能采伐8~11年。
2.牡丹江林业管理局:可采蓄积已经枯竭,很难落实伐区的有林口、八面通、迎春等3
个森工林业局;接近蓄积枯竭的为:大海林、海林、绥阳、穆棱、东方红等5个森工林业局,
目前能够维持生产的是东京城、柴河两个森工林业局,全区共有10个森工林业局,按统计数
字计算可以采伐7年,按照实际数字只能够采伐5年。
3.松花江林业管理局:可采蓄积已经枯竭的森工林业局有3个:绥棱、通北、苇河,接
近资源枯竭的森工林业局是3个:山河屯、兴隆、亚布力,目前能够维持生产的森工林业局有
3个:沾河、清河、方正,全区共有9个森工林业局。
4.合江林业管理局:可采蓄积已经枯竭的是双鸭山森工林业局;资源接近枯竭的有鹤立
、桦南两个森工林业局;目前能够维持生产的只有鹤北森工林业局,全区共有4个森工林业局
。
5.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按照表1—24至1—26的“四五”至“六五”国家一类清查,1
0年间用材林各龄组中,幼、中龄林蓄积量在增长,而近、成、过熟林蓄积量在减少(消耗)
。合计中的成、过熟林蓄积量由27244万立方米,下降至26138万立方米,10年间消耗蓄积量
1106万立方米,每年平均消耗110.6万立方米。据1975~1985年统计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8个
森工林业局,10年间共为国家生产商品木材达3386.1万立方米,每年平均生产木材338.61
万立方米。此数为国家一类清查消耗蓄积量的3倍,这说明不但砍伐了成、过熟林木,而且有
2/3的木材从幼、中龄森林中砍伐。凡此,展示了森林资源的超量消耗,显然违背了森林生
长的自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