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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林野动植物

  黑龙江地区幅员辽阔,土地肥沃、山水灵秀、森林茂密、草木繁盛,适合野生动植物的 繁衍栖息。有些珍稀动物或毛皮及有关的药材,古代就是向中原王朝敬献的贡品。
    清朝时期,黑龙江地区的一些县志乡土志曾记述过野生动植物。1933年出版的《黑龙江 志稿》共六十二卷,在卷十五的物产“动植物志”颇详实地记述了飞禽走兽和林下植物分布 及特点。
    东北沦陷时期(1931~1945年)有多部县志和调查报告,对经济价值较高的野生动植物 做了详细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50年代就开始对全省野生动植物进行普查工作。60至70年代 中期对全省45个市县及大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老爷岭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初定801种 ,它们分属于113科、222个属种。70年代中期80年代初,普查黑龙江省野生动物496种;其中 兽类97种占全国23%;鸟类374种占全国32%;爬行类14种占全国5%;两栖类11种占全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