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章 开发沿革

  黑龙江地区原始森林的开发利用,自远古土著先民在此繁衍生息即已开始。清代及清代 以前由于此间居民较少,土地开发和为用木材而砍伐的森林数量有限,所消耗的森林蓄积量 远远低于森林生长量,森林总蓄积量不断增加。
    自沙俄修筑中东铁路,黑龙江地区的森林即被任意砍伐。此后,1900年沙俄出兵侵占东 北,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东北沦陷,直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其间黑龙江地区的原始 森林遭到掠夺式开发。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森林资源为人民所掌握。在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中, 黑龙江林业才开始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