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森林资源清查
森林资源清查,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手段。黑龙江省为了科学治林,给管理森林资源提供
依据,从1976年开始,对黑龙江省森林资源进行第一次清查(省级二类清查),到1985年已
进行3次清查。
一、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
这次清查始于1976年3月,到1977年7月结束。清查范围,省内林区包括呼伦贝尔盟所辖
林区(今属内蒙古自治区管辖)。清查总面积108420万亩,被清查的有喜桂图旗、爱辉、嫩
江、海伦、绥棱、汤原、集贤、尚志、方正、宁安、海林和绥芬河、鹤岗、双鸭山等50个市
县旗;森工系统有塔河、松岭、双丰、铁力、南岔、乌敏河、东京城、绥阳、亚布力、苇河
、桦南、双鸭山、通北、绥棱等61个林业局所辖林区;还有南木、巴林、古莲、南瓮河等15
个经营局和规划局与诺敏河、呼中、汗玛等3个自然保护区等所辖森林面积。有35个市县旗因
森林资源太少,没有进行调查。
清查方法有两种。第一,凡是多林的市县和森工系统所属的林业局,采用抽样原理的连
续清查方法。其做法是在森林资源清查范围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固定样地和临时样地进行调
查。1976年全省共设置固定样地4239个,临时样地6540个,总共样地10779个。大兴安岭林业
管理局、牙克石林业管理局、黑河、呼盟等4个林区,每隔16公里布设1个固定样地,每8公里
布设1个临时样地。上述4个林区之外,其他林区都是每间隔8公里布设1个固定样地,每个固
定样地间隔4公里布设1个临时样地(多为方形),每个样地面积为1.5亩。第二,凡是少林
市、县、旗,其各类土地面积和林分蓄积量,均以过去调查资料为基础,通过适当调整和加
上几年的净增量而求得。
这次清查队伍的分工是:大兴安岭林业调查规划大队承担黑河地区各市县和大兴安岭林
业管理局所属各林业局;省森调第二大队承担合江、牡丹江、伊春等地区和鸡西、鹤岗、双
鸭山等市所辖县(市)和森工系统林业局;黑龙江省林业总局的设计规划研究院和森林调查
二大队承担呼伦贝尔盟地区所辖各旗;省森林调查第一大队承担松花江、绥化、嫩江等地区
所辖各县和森工系统所属各林业局;牙克石林业管理局设计规划院承担乌奴耳、巴林、南木
、免渡河4个经营局的清查任务。清查队伍以地方技术力量为主,以专业队伍为骨干的形式组
成,专业队伍负责技术指导与质量检查验收。共组建300个清查小组,各林业局参加外业人员
7060人,其中专业人员1100人。这次清查,外业调查共进行8个月,内业汇总统计9个月。清
查结果是:清查面积108420万亩,立木蓄积237337万立方米,林地蓄积216309万立方米,用
材林面积35085万亩,蓄积200021万立方米,林业用地面积61890万亩,非林业用地面积4593
0万亩。
二、第二次森林资源清查
为了搞好第二次森林资源清查,省营林局于1979年先在依兰县进行清查试点,之后在全
省逐步铺开。1980年,有伊春、合江所辖森林工业系统林业局和绥化地区的庆安、绥棱、海
伦3个县完成清查任务;其余市县和森工系统的林业局都是1981年完成的。
第二次清查以国营林场为主,全省清查面积由1976年108420万亩,缩小为31410万亩,其
中市县所属森林面积为14925万亩、森工总局系统16485万亩。66个市县和40个森工林业局参
加森林资源清查。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所辖各林业局这次没有参加资源清查。第二次清查,
完全采用第一次的连续清查方法,重复测定1976年设置的固定样地。
这次清查由省林业区划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清查队伍由省森林调查第一、二大队与市
县和森工系统的技术力量,共同组成107个清查小组,投入专业工程技术人员133人、地方业
务干部431人。省森林调查第一大队负责合江、牡丹江、松花江、绥化、黑河、嫩江、伊春、
鹤岗、鸡西、塔河、双鸭山、大庆等地区市、县的清查任务。省森林调查第二大队负责省森
林工业总局所辖40个林业局的清查任务。第二次清查的结果是:清查面积31410万亩,立木蓄
积108559万立方米,林地蓄积103336万立方米,用材林面积15316万亩,蓄积98869万立方米
,林业用地面积23400万亩,非林业用地面积801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精度市县为91%,森工
系统为91.6%,有林地总面积精度市县为93.6%,森工系统为96.6%。
三、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这次清查从1985年开始,于1986年完成。清查范围与1981年的
清查范围相同,总共清查面积仍为31410万亩。清查样地数量与布点都有增加和变动,市、县
清查范围内的固定样地由原1561块增加到3179块,黑龙江省森工林业局清查范围内,在原有
1689个固定样地基础上增设27024个样园。1985年完成清查任务的有松花江、绥化、佳木斯、
齐齐哈尔、鹤岗、鸡西、七台河、双鸭山、牡丹江等地市所辖市县和铁力县、北安市、德都
县等。
第三次清查,黑龙江省森林工业系统的清查方法与第一、二次的方法有所差别,即以原
方形固定样地中心标为起点,在正东方位300米,正北方位200米处各设一个半径为10米的固
定样园。总共设固定样地和临时样地各1689个,总调查样园27024个,原方形样地1689个,样
地、样园内的调查内容与前相同。
第三次清查队伍,分别由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省第一、二森林调查大队、省森林综合大
队、国家林业部规划设计院和林业部华东林业调查规划大队以及各市、县林业局技术人员组
成,共投入清查人员1112人,其中技术人员374人,工人738人。各调查队伍分工是:省林业
勘察设计院负责黑河、嫩江、嘉荫、铁力等市县的清查任务。市县林业局组织的技术队伍负
责佳木斯、牡丹江、松花江、绥化、齐齐哈尔、大庆、鹤岗、鸡西、七台河、双鸭山等地市
所辖林区和北安、德都两市县的清查任务。省第一森林调查大队负责牡丹江、合江两个地区
的森工林业局和山河屯、方正、苇河、亚布力林业局的清查任务。省第二森林调查大队负责
伊春林业管理局除去桃山、铁力、双丰等3个林业局和绥棱、通北、清河、沾河林业局的清查
任务。省森林综合大队负责双丰林业局清查任务。国家林业部调查规划院负责桃山林业局的
清查任务。林业部华东林业调查规划大队负责铁力林业局的清查任务。这次清查总面积3141
0万亩,有林地面积精度为94.3%,森工系统为99.06%;立木总蓄积量95330万立方米,林地
蓄积86453万立方米;用材林面积14655万亩,蓄积81502万立方米;林业用地面积22470万亩
,非林业用地面积8904万亩。立木总蓄积量精度,市县为95.77%,森工系统为9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