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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专业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35年来,黑龙江林业专业调查在全省林区开发建设和森林经营、 利用、培育、保护等方面,均提供了重要科学资料与数据。
    1954年开始,黑龙江省开展林业专业调查,学习苏联森林调查设计程序,由国家林业部 调查设计局主持,在大兴安岭林区进行试点。范围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部分林业局和黑龙江省 呼玛县,调查总面积17943万亩,1955年结束。当时写出约50万字的《大兴安岭落叶松、樟子 松、白桦、柞树生长过程表》及《林型、更新、土壤、病虫害调查报告》等。根据试点经验 ,1956年国家林业部第七森林调查大队,建立由7人组成的“专业调查”小队,在漠河、五道 沟、四大辽克、白蛤拉山、西林吉等地开展对林型、更新、植物、病虫害和土壤专业调查。 1962年黑龙江省林业厅第二调查大队配合国家林业部综合队在尚志、五常、宁安、勃利等县 进行林型、土壤、病虫害调查,编制了《白桦、柞木、山杨林分蓄积量标准表》、《林种等 级和材种出材量表》及《山杨生长过程表》。1965年根据“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专业调 查队在嫩江县中央站林场、呼玛县金山林场、伊春丰林自然保护区和东宁县闹枝沟等林场, 对落叶松、樟子松、红松、赤松和阔叶树结实规律、种子产量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种子林 调查报告》。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专业调查队被撤销,专业调查工作陷于停滞。 1973年,随着第一森林调查大队恢复,又开始专业调查。1974年5月,承担内蒙古呼伦贝尔盟 红花尔基林区樟子松种子林专业调查任务。1978年~1981年编制《黑龙江省一元立木材积表 》。1981年,由黑龙江省林业区划办公室牵头,动员1600多人参加,历时5年完成省森工系统 16200万亩林业土壤普查任务。在工作中,设土壤调查线8972公里,挖主剖面1.7万个,查清 了森工系统国有林区8个土类、24个亚类、49个土种的土壤类型,为林区“林、农、牧”业发 展提供了科学依据。1981~1982年对西部平原沙丘、沼泽、盐碱地土壤进行调查。1982~19 83年在宁安县小北湖林场对红松林生态环境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镜泊湖自然保护区——小 北湖红松林生态研究报告》。1984~1985年承担省科委“六五”科技攻关项目“三江平原林 业发展规划”任务,提出《三江平原林业发展规划报告》。
    黑龙江省历年林业专业调查任务、成果见表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