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规划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林业在森林调查的基础上,开展林区规划设计,为
进行林业局场建设和深入开发创造条件。
1953年,全国开展大规模森林调查以来,各森林调查大队根据森林经理调查成果编制出
以施业区为单位的森林经理施业案(在第二森林经理期改为森林经营利用设计,第三森林经
理期改为森林经营方案)。与此同时,林业工程勘察设计队伍,对各林区进行水文地质勘探
、道路桥梁勘察设计、电力规划等,以便进行林业基本建设。黑龙江林区共建成48个森工林
业局,全省在14个地(市)、69个县(市)林业局(科)建成356个国营林场,黑龙江省林区
不仅成为国家重要的林业生产基地,对发展黑龙江省工农业生产、维护生态平衡也起到重要
作用。
1979年国务院、国家科委和国家林业部,部署开展林业区划,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委
员会统一部署,由省林业厅、林业总局组成林业区划委员会下设林业区划办公室,开展全省
林业区划、各森工林业局的林业区划,及市、县林业区划。林业科研、调查设计等部门抽调
专业技术人员,得到东北林业大学和省气象、水利、土地部门大力支持,在进行全省森林资
源清查、土壤普查、野生动植物调查和全省自然、经济状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出《黑
龙江省林业区划》及各森工林业局、各县、市《林业区划》,为黑龙江省林业的进一步发展
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