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1965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邵均教授主持编制第一个《黑龙江省简明林业区
划》,全省林区区划为5个分区,即大兴安岭北部用材林区、防护林区;小兴安岭用材林区、
防护林区;松嫩平原农田防护林区;三江平原农田防护林区;长白山北部用材林区、防护林
区,分区下划16个亚区。这次区划在1980年修订《黑龙江省简明林业区划》中,得到继承和
应用,为编制《黑龙江省林业区划》奠定了基础。林业区划由专家、学者的研究课题,转化
为指导林业生产的科学手段。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不执行林业区划,林业生产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造成
可采森林资源危机、林区经济危困的状况开始显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区划被纳入《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列为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第一项。1979年,国务院以(79)142号文部署全国开展农
业区划,国家林业部以(80)林调22号文件,要求自上而下的开展林业区划工作。黑龙江省
农业区划委员会部署,在开展县级综合农业区划的同时,进行以林业局为单位的林业区划编
制工作。1980年初,黑龙江省林业总局、省营林局联合成立林业区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各林管局、林业局和地、市、县林业局也相应成立区划机构。1980年底,在伊春市召开全
省林业区划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各级林业区划。国家林业部印发《县级林业区划纲要》,黑
龙江省林业总局印发《黑龙江省林业局林业区划办法》。1983年,黑龙江省林业区划领导小
组改为黑龙江省林业区划委员会。同时成立以东北林业大学为主的黑龙江省林业区划技术鉴
定委员会。经鉴定黑龙江省共有15项森工林业局区划成果和10项县级林业区划达到同类研究
国内先进水平;13项森工林业局区划和8项县级林业区划为省内先进水平;森工林业局优质区
划率为55%,并有19项区划获全省优秀农业区划成果奖,2项林业区划获省科技进步奖,18项
获国家林业部调查设计优秀成果奖。各类区划在生产应用中取得了程度不同的社会、生态、
经济效益。南岔、苇河、亚布力、带岭、朗乡、桃山等林业局区划,在调整生产布局、产业
结构和企业政策中起到重要作用。
1983年,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国家林业部的部署,大兴安岭林管局相继开展
林业局区划。黑龙江省林业区划办公室根据国家林业部的委托,对大兴安岭林区的林业区划
进行业务指导。黑龙江省辖区48个森工林业局和4个规划待建局,全部开展了林业局区划。
1985年,在全国农业区划展览会的启示下,黑龙江省举办全省林业区划展览。亚布力、
南岔、苇河、朗乡、带岭、林口、海林7个森工林业局区划应用成果和16项县级林业区划成果
参展。黑龙江省直农口各单位及各地、市、县林业局分批参观展览。
一、简明林业区划
《黑龙江省简明林业区划》(修订稿),是根据国家林业部《林业区划原则规定》于19
81年初编制完成的。该区划根据地貌、水热条件和森林植被类型的相对一致性区划分区,分
区之下再区划亚区。全省68190万亩国土面积区划为5个分区,16个亚区。区划规定黑龙江省
林业经营总方向是:把全省林区建设成为“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大林业基地,使其成为
森林生态系统和谐、稳定的森林资源基地。总目标是在本经营周期内将黑龙江省森林覆盖率
由区划前35.9%提高到50.9%。
第一分区:大兴安岭北部用材林、防护林区。分区下分3个亚区。该区森林植被为寒温带
针叶林,以兴安落叶松为主,混生少量成片的樟子松及杨、桦、柞等树种。该区是国家重要
用材林基地,实行以林为主,重点培育以兴安落叶松和樟子松为主的用材林,兼顾水源涵养
和水土保持作用。
第二分区:小兴安岭用材林、防护林区。下分4个亚区。本区南部原生林植被为红松针阔
混交林,北部为落叶松、白桦、柞混交林,分区边缘为杨、桦、柞次生林。本区也是国家重
点用材林基地之一,重点培育大径珍贵用材林和特殊材种。更新方式以人工更新为主,对次
生林加强抚育改造。大力发展木材综合利用及多种经营生产,并有计划的调减本区原木生产
产量,保护和建立红松种子林基地。
第三分区:松嫩平原农田防护林、薪炭林区,下分3个亚区。该区植被为森林草原和草甸
草原,有零散分布的杨、水曲柳和人工落叶松林。该区为黑龙江省主要粮食产区,应重点营
造以“三北防护林”为骨干的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薪炭林、牧场防护林和江防林。
第四分区:三江平原农田防护林区,下分3个亚区。植被为草本沼泽和草甸草原,有杨、
桦、水曲柳分布,该区为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应大力发展以防旱治涝为主的农田防护林,
进行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治理。
第五分区:长白山北部用材、防护林区,下分3个亚区。原始森林植被主要为红松针阔混
交林。该区亦为国家重点用材林基地之一。该区应以林为主,利用区内优越的气候、土壤条
件,培育珍贵大径用材林,并兼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功能,加速次生林抚育改造,努力发展
木材综合利用及多种经营生产。
见《黑龙江省林业区划示意图》
二、林业经济区划
黑龙江省林业经济区划,是以林业经济区(林业管理局施业范围)为单位,以林业局为
对象,按“区内相似,区间差异”的经济分区原则,编制的国有林区林业经济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5年,按隶属关系、森林分布、区划原则,将黑龙江省国有
林区共区划伊春、合江、牡丹江、松花江、加格达奇、塔河6个林业经济区,48个森工林业局
(含大兴安岭4个规划局),14个大中型木材加工厂。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在林业局区划的基础
上,编制以林管局为单位,以全省森林工业为整体的林业经济区划,调整、协调各林管局、
林业局之间的生产布局、林种、树种结构、产业结构以及各局生产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措
施。该区划因经费和技术力量所限,1985年前除伊春林区外,其它林区没有开展。
伊春林区1985年编制的林业经济区划,经专家鉴定,“达到同类区划国内先进水平”。
为科学地、因地制宜地指导伊春林业生产及其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伊春林区区划为3个
林业经济分区,14个林业经济亚区。
一分区:北部丘陵用材、防护经济区。该区位于小兴安岭北坡,经营面积2075万亩,占
伊春全区总面积的33.2%。林业用地面积1634万亩,占经营面积的78.8%,活立木蓄积8213
万立方米,成过熟林占78.7%。该区开发较晚,待建林场大部位于该分区,区内人烟稀少(
人口密度5人/平方公里),交通条件不便。该分区总的经营方向是以林为主,搞好林、农、
牧、副(多种经营)的综合经营、立体开发,建立乔、灌、草相结合稳定和谐的用材林、防
护林基地,加速后期林场开发建设,尽快形成年产77.4万立方米的原木生产能力,为全区调
整采育关系提供技术和物质基础。
二分区:中部低山用材加工经济区。该区地处伊春林区的中心部位,经营面积2226万亩
,占伊春林区面积的35.6%。林业用地面积1967万亩,占该经营区面积88.3%,活立木蓄积
10532万立方米。分区范围包括伊春林管局所属11个林业局和新青、友好、伊春3个大中型木
材加工企业及光明家具厂、伊春林业机械厂以及市属2个行政区。该分区是伊春林区中心的木
材生产和森林培育基地。建国后已建设成为木材采运、木材加工及木材综合利用为主体的完
整的森林工业基地。丰林自然保护区也位于该分区的2亚区,是国家重点红松林自然保护区,
原始林景观完整,驰名中外。
三分区:南部低山、丘陵用材、防护集约经济区。该区位于小兴安岭南坡,经营总面积
1950万亩,占伊春林区总面积的31.2%。林业用地面积1650万亩,占该区经营面积的84.6%
,活立木蓄积8633万立方米,成过熟林蓄积占58.2%。该分区开发历史较久,建国后林业发
展很快,区内6个林业局年产原木147.5万立方米,占伊春林区原木产量的31%。南岔水解厂
、铁力干馏厂都是“二五计划”时期的限额建设项目,是全国最大的林化产品和木材综合利
用企业。铁力、朗乡2个大中型刨花板厂在“六五计划”期间相继建成并已投产。此外,朗乡
、铁力、南岔、带岭、双丰等局的贮木加工厂亦初步建成,使该区形成不同层次和大、中、
小规模相结合的木材加工网点。该区内的带岭林业实验局是目前全国集约经营水平最高的林
业局,该局造林面积保存率60%以上,道路网密度0.333米/亩。朗乡林业局是中国、加拿大
林业综合集约经营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的实施为我国林业集约经营提供科学的经营模式和
经营指标。该林业经济区南岔、朗乡林业局都有百万亩以上人工林,南岔林业局已形成多种
经营生产基地。
三、林业局区划
1980年,黑龙江省农业区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79)142号文件关于在全国开展农业区划
的部署,决定在全省国有林区进行林业局区划,与国营农场区划各自形成系统。1981年黑龙
江省林业总局制定《黑龙江省林业局林业区划办法》,并以(82)黑林总资字第309号文印发
全省森工系统,作为指导国有林区开展林业局区划的技术规定。黑龙江省林业区划办公室会
同各林管局区划办在南岔、亚布力、双鸭山、林口等林业局,依据区划办法规定,进行以林
业局为单位的区划试点。试点局区划成果在黑龙江省第三次林业区划会议上和国家林业部北
方林业区划会议上做了交流。嗣后,林业局区划在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系统的40个森工林业局
全面铺开,到1985年底基本完成。南岔、苇河、亚布力、朗乡、桃山、带岭、林口、海林、
迎春等林业局区划,在应用中起到宏观控制作用,在缓解部分林业局可采森林资源危机、企
业经济危困中起到积极的作用。经鉴定的30项林业局区划成果,有11项达到同类区划国内先
进水平,9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南岔、亚布力、带岭、苇河、朗乡、林口等6项林业局区划
成果,被评为全省农业区划优秀成果;《黑龙江省林业局林业区划办法》、《南岔林业局林
业区划》2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南岔、苇河、亚布力、桃山林业局区划4项,获国家林业部
全国林业调查设计优秀成果奖,朗乡、带岭、林口、鹤北、海林、迎春林业局区划6项为荣誉
奖。汤旺河、红星、双鸭山、绥阳4个林业局被评为全省农业区划先进集体。经省农业区划委
员会推荐,省林业区划办公室为全国农业区划先进集体。
林业局区划一般按两级进行,按地貌、气候、植被、林种等划分的区为一级区即分区;
按经营类型、树种、具体林种区划的区为二级区即亚区。经营面积小、自然经济条件无明显
差异的林业局,用一次分区法,即直接划分亚区。林业局区划文件,由区划说明书(含区划
表)、区划图纸、专题报告组成。图种有:区划、资源、林种、地貌、自然因子、土壤等6个
图种。区划说明书是林业局区划文件的主体,一般由概况、区划、林种区划、发展战略及其
实施措施等4章组成。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系统40个林业局共区划128个一级分区,539个二级亚
区。区划用材林面积10094万亩,占林业用地84%;防护林面积1056万亩,占林业用地9%;特
种用途林面积587万亩,占5%;其它林种270万亩,占2%。到本世纪末有林地面积计划增加30
00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18.2%。原木年产量在调减稳定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到1200万立方米
。
四、县级林业区划
县级林业区划是按县行政区域编制的林业专业区划。按国家林业部《林业区划原则规定
》和自成体系的要求,根据1980年伊春黑龙江省林业区划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的。县级林业区
划属于3级林业区划。该区划的编制主要依据国家林业部颁发的《县级林业区划纲要》规定进
行。1984年在全省农业区划表彰会上,五常、尚志、甘南、绥化、海伦、宁安、富锦、桦南
、汤原、黑河、齐齐哈尔、鸡西12项市、县林业区划成果被评为全省农业区划优秀成果。鸡
西、五常、拜泉、甘南、海伦、望奎、尚志7项市县级林业区划成果获“国家林业部调查设计
优秀成果奖”。五常、尚志、宁安、甘南、海伦等县林业区划成果,在因地制宜指导生产,
确保农业稳产、高产等方面收到较为明显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其中海伦县林业区划成
果,运用线性规划理论,对区划目标进行了优化,为该县定量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截至19
85年,全省共完成五常、尚志、巴彦、木兰、延寿、双城、方正、宾县、海伦、绥棱、庆安
、兰西、肇东、肇州、青冈、安达、肇源、明水、宁安、绥化、虎林、穆棱、东宁、绥芬河
、富锦、桦南、桦川、萝北、集贤、甘南、克山、拜泉、富裕、齐齐哈尔、哈尔滨、鸡西、
大庆、双鸭山、讷河等39个市、县林业区划报告。经鉴定县级林业区划成果有10项达到同类
区划国内先进水平,8项为省级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