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业局场建设 依据区域完整、自然区划同经济区划一致的原则,设置林业局。国家林业部《林业局总
体设计规程》规定林业局的经营面积为15万~30万公顷,林场经营面积1万~2万公顷。50年
代学习苏联采伐企业模式,出现个别10万公顷左右的小局;60年代大兴安岭开发初期,学习
北欧林业托拉斯模式,建了几个70万~80万公顷的森工林业局。
一、森林工业总局系统
黑龙江森工林区自1946年起,开始国有林业局的建设,到1985年共建成40个森工林业局
,大体可分为4个阶段。
(一)恢复时期的林业局建设
1945年9月黑龙江地区获得解放后,1946~1947年在该地区设立黑龙江、嫩江、合江、松
江、牡丹江5个省。为恢复工农业生产和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各省开始组织林业公司,接管林
业生产设施,收集困山材和漂流木。从1946年3月起相继有黑龙江、松江、牡丹江、合江省成
立林务局。黑龙江省林务局于1946年3月建立铁力林业公司,后改为铁力林务分局,这是黑龙
江省第一个建起的林业局。至1948年先后建起铁力、圣浪、绥棱、黑河林务分局。松江省林
务局,也于1946年成立尚志、五常、通河等林务分局。合江省林务局,1946~1948年,先后
建起汤原、带岭、依兰、古城、萝北等分局。1947年10月建立牡丹江省林务局,下设柴河、
林口、穆棱、绥阳、世环镇(东京城)、横道河子、火龙沟等分局。1948年4月在哈尔滨成立
东北林务局(后改为东北林务管理局、东北林务总局),统一领导东北各省林务局。截至19
49年10月1日以前,黑龙江林区共设立19个林务分局。
这一时期所建各省林务局和林务分局,均属于初创阶段,其中有些分局后因布局不合理
、资源匮乏等原因而被撤销及合并,有些分局更换名称。这些林业局建设共同特点是白手起
家,设施简陋,艰苦创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向各林区派来革命老干部、荣复军人、
抽调南下干部、培训青年学生,招募林业职工,紧紧依靠老林业工人和技术人员为业务指导
,向深山老林开发建立作业所,采伐原木利用小河流送,恢复森铁运输和制材厂,生产了上
千万米木材支援全国解放。原黑龙江省林务局长温熔铣、赵树森、邓大吉及圣浪、铁力、绥
棱分局长宋俊卿、谢挺、孔金山、吴毅等,都是老八路的突出代表,是林业职工缅怀的老一
辈创业领导人。
(二)50年代的林业局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林业局建设迅速发展。1950年6月20日成立东北森林工业总局(隶属东北
人民政府农林部),下设6个森林工业管理局,在黑龙江林区设有黑龙江、佳木斯、伊春、牡
丹江4个森林工业管理局,下设24个森林工业分局(作业分局)及森铁分局(森铁管理处)、
制材厂、伐木场等基层林业生产机构,林业局建设已具雏形。
1951年,根据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的命令,在黑龙江林区组建林业3师,由解放军部队
中抽调来一部分,还有黑龙江补充训练8师,编入一部分。官兵总人数7500人,其中:干部2
500人,到1954年办理完手续,集体转业来到伊春、牡丹江、合江、松花江等各森林工业部门
。团级以上干部任用为森工林业局长,有的充实各林业管理局领导岗位。如9团长乔思安一直
在牡丹江林业管理局任局长兼党委书记。林业3师对林区开发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1953年,国家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林业局建设开始飞跃发
展。1953年3月20日,成立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直属中央林业部领导。各省森林工业管理局
撤销改为办事处或管理分局,当时黑龙江林区设有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分局和黑龙江、佳木斯
、牡丹江办事处。下设24个森林工业局,升格为县团级单位,直属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
。各森林工业局基层设有森铁管理处、贮木场、制材厂、伐木场等科级单位。国家投资进行
森林工业局的基本建设,从此森工林业局的建设迅猛的发展起来。
1956年5月,国家设立森林工业部。1954年6月28日,决定撤销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在
黑龙江林区设哈尔滨、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直属国家森林工业部。管理局下设24个森林工
业局。
1958年2月4日,国家森工部撤销,人员合并到林业部后,将哈尔滨、伊春森林工业管理
局和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下放黑龙江省管理。黑龙江省将哈尔滨森林工业管理局和东北制材
工业管理局并入省林业厅,将各林区森林工业管理局改称林业管理局,森林工业局改称林业
局,这是黑龙江省林业局场建设的“大跃进”年代。
在50年代,黑龙江省林区新建18个森工林业局,加原有调整后的11个森工林业局,全省
森工林业局达29个。即:在伊春林区新建了翠峦、乌敏河、南岔、大丰(金山屯)、美溪、
友好、上甘岭、田升(双丰)、朗乡、丰林(五营)、红星、新青、东风(汤旺河)林业局
。在松花江林区新建了亚布力、方正林业局。在合江林区新建了桦南、鹤立林业局。在牡丹
江林区新建了海林林业局。50年代黑龙江林区林业局建设的特点是边生产,边建设,大力开
发新林区。国家集中力量开发小兴安岭林区,延伸伊春以北汤林线大铁路,派来林业工程三
师转业官兵和大批支边青年,投入新林区的开发建设,使素称“红松故乡”的小兴安岭林区
进入全面开发阶段。铁路汤林线沿着汤旺河直达小兴安岭腹地,在伊春林区建设了13个现代
化规模的林业局,把伊春由一个小山村建成了县城,又迅速发展为地市级林区城市,被称为
“林都”。在合江、牡丹江、松花江等老林区也新建5个林业局。50年代林业局进行大规模基
本建设,修建森林铁路5000余公里,建成大型木材综合加工厂14座。采伐生产方式由人力手
工作业转向机械化作业,由季节性作业转向常年作业,由原木生产转向原条生产,由游牧式
作业转向“以场定居,以场轮伐”,制材生产开始木材综合利用,这是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兴
旺发达的高峰时期。
(三)60年代的林业局建设
1960年,松花江林区新建了清河林业局、桃山林业局(后划给伊春)。牡丹江林区,19
63年由原农垦局兴建东方红、迎春林业局(后划给牡丹江林管局),开始开发完达山林区。
1962年11月18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哈尔滨成立东北林业总局,统管东北
、内蒙古林区森林工业。黑龙江林区的森工林业,在东北林业总局领导下,在黑龙江林区设
哈尔滨、伊春、牡丹江、完达山4个林业管理局,下设33个林业局。东北林业总局继续建立林
口、八面通、通北、双鸭山、乌伊岭等林业局。
60年代,黑龙江林区新建9个林业局,连同原有的29个林业局,黑龙江林区共有38个森工
林业局。这一时期,森工林业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林业生产上实行
“以营林为基础”的经营方针,各林业局开始设立营林处。在林业局、林场建设上,进一步
贯彻“以场定居,以场轮伐”,改变游牧式采伐方式,逐步实行“森林更新跟上采伐的标准
”,要求各林业局保证前一年采伐迹地的森林更新,全面推行“采育兼顾伐”的东风、新青
经验。
(四)70年代后的林业局建设
70年代在小兴安岭东麓兴建鹤北林业局,在北麓兴建沾河林业局。鹤北林业局的建设,
1984年纳入国家“六五”计划123项重点建设项目,国家投资13981.8万元,历经15年开发建
设,成为新型的现代化规模的林业企业。在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系统中建成最晚的是沾河林业
局。到1985年,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系统共建成40个林业局,下设635个林场(经营所),有林
业职工499895人,林区人口240万人。成为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为祖国“四化”建设生
产34663万立方米木材,人工更新造林保存面积1837万亩。上缴利税626716万元,等于国家同
期投资的2.15倍。并在森林综合集约经营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系统
大兴安岭林区是黑龙江省最北部的高寒山区,50年代以前只在黑龙江沿江一带有过木材
流送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林业部森林经理调查大队进行全面森林经理调查
,1958年黑龙江省抽调干部职工2万余人第二次开发大兴安岭林区,由于广袤千余里的森林地
带没有铁路和公路,地处高寒,加上自然灾害,1960年不得不“下马”。1964年,国家决定
第三次开发大兴安岭林区,由铁道兵部队施工,兴建嫩林铁路(嫩江——古莲),黑龙江省
再次抽调大批干部和林业职工,投入大兴安岭林区开发会战。以铁道兵硬骨头战士张春玉为
代表的一大批英雄人物以血肉之躯开发了大兴安岭林区。
1964年开始组建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国家林业部直属),下设塔河、松岭、新林林业
局。1970年后,陆续兴建呼中、西林吉、阿木尔、图强、十八站林业局。到1985年,共建成
8个林业局,下设64个综合性大型林场。20年来,共生产木材4582.2万立方米,更新造林11
7万亩。
大兴安岭林区是黑龙江省新兴林区,国家投入基本建设资金35.36亿元,修建大铁路79
4公里,公路8893公里,拥有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16亿元。20年来,将人迹罕见的原始林区建
成现代化机械化生产的国家新兴木材生产基地,铁路公路四通八达,有林业职工10万余人。
在管理上自开发建设以来一直实行政企合一体制,既是国家林业部直属企业,又是黑龙江省
一个行政区域(专员公署),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领导着新林区的开发建设和地方行政管
理,形成新型的林区社会。大兴安岭林区,吸取老林区重采轻育、采育失调的经验教训,及
时提出采育结合的战略措施,正在按着林业发展规划,继续建设机械化生产、现代化规模的
社会主义新型林区。
三、黑龙江省林业厅系统
黑龙江地区各市、县,自1945年“九三”光复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即建有
各级林业机构。自1948年组织护林队伍,开展封山育林。1950年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农林厅
组织进行东北西部防护林带设计。1952年两省各自成立林业厅,开始进行森林抚育,人工造
林,在各地市县建立国营苗圃,开展城乡植树绿化,40年来取得巨大成绩。黑龙江省的“三
北”防护林工程,包括29个市县范围,到1985年“三北”一期工程结束,超额82%完成国家下
达的600万亩造林任务,累计保存“三北”防护林1096.7万亩,对治理生态环境,防风固沙
,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起到重大作用。
黑龙江省林业厅自50年代以来,为贯彻国家“普遍护林、重点造林、合理采伐利用”和
“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投入基本建设资金12.5亿元,组织各地市县林业局(科)建立国
营林场,加强次生林抚育改造,年均生产抚育伐木材100万立方米,年均更新造林100万亩。
营造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经济林、江防林、护路林、护村林,开展全省广大城乡绿化
事业取得明显成果。
1985年,黑龙江省林业厅及各地、市、县林业局、国营林场共有职工81474人。全省义务
植树34335万株,人均植树5.1株,绿化荒山荒地、村屯、街道、水库、河流、铁路、公路两
旁以及农村“四旁”(村旁、路旁、宅旁、地旁),彻底改变了解放前许多地方“一棵树”
“三棵树”“五棵树”的少林局面。农田实行方田林网化,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业丰收,旧
貌变新颜。省林业厅所属地、市、县林业机构情况如下图。
黑龙江省林业厅系统各地、市、县林业局、国营林场,在次生林区进行森林抚育、更新
造林,恢复浅山区过伐林木的森林资源,为我国森林经营事业开创了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黑龙江省的广大基层林业工作者,遍布各地市县的乡、村林业工作站,保护森林,进行
林政管理,发扬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管护国家森林资源,创造出可歌可泣的
英雄事迹。
此外,黑龙江省各行业单位,农垦总局、铁路局、煤矿、水利等建设许多林业机构,为
全党、全民大办林业事业做出贡献。